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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人口控制政策作为一种外生的手段,无法实现人口质量对数量的替代,甚至出现了逆淘汰的现象,不能真正实现向现代人口发展模式的彻底转变。下一阶段,我国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取向的重点,是要逐步从控制人口数量向提高人口素质转移。
人口素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群体的身体素质、文化科技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综合表现,人口素质的提高体现在一般劳动能够转化为人力资本,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生产要素。人力资本的投入是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重要途径。人力资本的投入能大大提高自然资源、物质资本、一般劳动等生产要素使用效率,具有收益递增的效应。
为此,我们要积极实施“全民素质工程”。重视全民教育是实施“全民素质工程”的首要条件。加强义务教育又是重视全民教育的基础。推动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首要的是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面公平落实。
一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并提出了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我国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也指出各地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
这个频频走进公众视野的“均衡教育”概念并非新近提出。
早在2003年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王偡就在讲话中指出:“坚持基础教育积极、均衡、持续、协调发展是本年度基础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
而2005年5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求各级行政部门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重要位置。
2006年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新义务教育法》更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提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思想,并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不设重点校、重点班,促进教师的交流,使学生们都能受到公平的教育。
2007年党的十七大上,中共中央再次旗帜鲜明地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从而把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公平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由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普及,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也受到人民和政府越来越多的关注,而教育部此次的《意见》又以“时间表”和“线路图”的形式明确提出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目标,并对目标的实现给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这对我国义务教育的完善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依照我国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杨念鲁的定义,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主要是指以下三个方面,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校际之间,在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师资素质、教育质量等等方面达到的大致平衡和相当。
参照此定义,我国现阶段的义务教育仍存在的一些不均衡问题,如城乡教育水平差别大,不同学校间教学资源分布严重不均等,这些是由我国特定的历史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决定的。在我国在改革初期,义务教育的基础十分薄弱,各地的义务教育的起点差别较大。而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上政府对教育事业的关注,我国的义务教育得到了普遍的提高和发展。虽然如此,也还是有一些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方面,存在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现象对教育领域产生了影响,致使各地的教育发展体现出差异性:另一方面,我国的义务教育相关体制,如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系,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条件和质量的评估管理体系,这些体制的不完善,直接影响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加上地方上对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认识度和重视度不够,甚至以重点培养部分学校作为政绩的体现,这种观念的偏差落后,也对义务教育的不均衡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总的说来,我国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是有着特定的历史和社会原因的。
而针对这种义务教育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的不均衡,我国政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颁布相关法令条文的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2005年对农村实行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农村教育经费全部由各级政府财政承担。2006年、2007年两年先后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费进行减免,这种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国家又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改造工程、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一系列的工程,并在资金分配上向教育薄弱地区和地区内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以此来缩小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异;2006年开始实施的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计划更是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教师紧缺的问题。为了缩小地IZ;2_间义务教育的差距,加快西部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国家启动实施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而在民族教育,特殊群体教育上面,国家更是大力支持,从法令上以及制度上,保障少数民族及特殊群体们受教育的权利。
这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具体措施都对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在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方面上存在的差异,起到了非常显著的作用,推进了我国的义务教育发展不断地趋向均衡。
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的讲话与《意见》的出台,则对我国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设定了明确的目标,并给出了合理可行的路线指导,将义务教育均衡化的重心归结到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育质量以及有效监督这四点之上。
在办学条件上,实行对弱势区域和学校进行适当政策倾斜的办法,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经济芡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薄弱学校,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意见》指出,一、在一定意义上,区域教育、城乡教育以及校际发展水平的差距主要是由师资队伍的差距所决定的。因此,缩小师资队伍的差距对于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意见》指出:要健全教师培养机制,满足义务教育对师资的需要;城乡教师交流机制,鼓励校长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合理流动,从而使义务教育在师资力量上渐趋均衡。
二、在教育质量上,要探索建立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和管理制度,关注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将德育教育,社会实践等融入教学工作,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并且,要着重提高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教学质量。
三、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估和监督体系同样意义重大。对各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理念、贯彻教育方针的情况、是否面向全体等方面进行大力监督,及时纠正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当或学校差距过大的现象,可以有力地督促学校走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道路。
同时,《意见》也特别指出要高度重视和扶持特殊教育,保障城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
义务教育是国家大计,因为义务教育不仅惠及每个公民个人,更关系民族的整体素质和国家的未来命运。义务教育是国家应给予保障的公益型事业,它的全民性、公益性、基础性决定了它必须具有公平性。义务教育的公平是最基本的公平,它关系到整个社会公平的实现,关系到社会能否和谐健康发展,所以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意义重大。
众所周之,教育制度和学校制度具有进行社会分层的重要功能,它既可以成为促进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也可以成为复制、凝固现实社会差距的利器,如果连由国家财政保障的义务教育都无法保证每个公民享受到同样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反而间接成为“劫贫济富”,加剧原有社会分层的助力之时,整个社会的和谐将会受到影响。
正因为此,我国政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工作的
句躅固“重中之重”,并提出了力争2012年义务教育区域内初步均衡的目标,即在全国部分具备一定条件的县域内、地市区域内率先实现阶段性的教育投入、教育设施、教师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方面的均衡。这是我国在均衡义务教育发展的道路上迈出的新的一步,它昭示着我国政府对于实现教育公平的决心和人民对于教育公平的热烈期待,在短期内对于人们关注的“择校热”等具体现实问题有缓解和解决的作用。而在长期来看,更对于我国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社会公平的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最终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全面实现都有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
(编辑:海灵)
人口素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群体的身体素质、文化科技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综合表现,人口素质的提高体现在一般劳动能够转化为人力资本,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生产要素。人力资本的投入是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重要途径。人力资本的投入能大大提高自然资源、物质资本、一般劳动等生产要素使用效率,具有收益递增的效应。
为此,我们要积极实施“全民素质工程”。重视全民教育是实施“全民素质工程”的首要条件。加强义务教育又是重视全民教育的基础。推动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首要的是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面公平落实。
一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并提出了力争在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2020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我国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也指出各地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
这个频频走进公众视野的“均衡教育”概念并非新近提出。
早在2003年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王偡就在讲话中指出:“坚持基础教育积极、均衡、持续、协调发展是本年度基础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
而2005年5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求各级行政部门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重要位置。
2006年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新义务教育法》更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提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思想,并明确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不设重点校、重点班,促进教师的交流,使学生们都能受到公平的教育。
2007年党的十七大上,中共中央再次旗帜鲜明地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从而把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公平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由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普及,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也受到人民和政府越来越多的关注,而教育部此次的《意见》又以“时间表”和“线路图”的形式明确提出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目标,并对目标的实现给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这对我国义务教育的完善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依照我国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杨念鲁的定义,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主要是指以下三个方面,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校际之间,在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师资素质、教育质量等等方面达到的大致平衡和相当。
参照此定义,我国现阶段的义务教育仍存在的一些不均衡问题,如城乡教育水平差别大,不同学校间教学资源分布严重不均等,这些是由我国特定的历史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决定的。在我国在改革初期,义务教育的基础十分薄弱,各地的义务教育的起点差别较大。而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上政府对教育事业的关注,我国的义务教育得到了普遍的提高和发展。虽然如此,也还是有一些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一方面,存在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现象对教育领域产生了影响,致使各地的教育发展体现出差异性:另一方面,我国的义务教育相关体制,如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共财政体系,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条件和质量的评估管理体系,这些体制的不完善,直接影响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加上地方上对于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认识度和重视度不够,甚至以重点培养部分学校作为政绩的体现,这种观念的偏差落后,也对义务教育的不均衡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总的说来,我国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是有着特定的历史和社会原因的。
而针对这种义务教育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的不均衡,我国政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颁布相关法令条文的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2005年对农村实行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农村教育经费全部由各级政府财政承担。2006年、2007年两年先后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费进行减免,这种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国家又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改造工程、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一系列的工程,并在资金分配上向教育薄弱地区和地区内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以此来缩小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异;2006年开始实施的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计划更是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教师紧缺的问题。为了缩小地IZ;2_间义务教育的差距,加快西部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国家启动实施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而在民族教育,特殊群体教育上面,国家更是大力支持,从法令上以及制度上,保障少数民族及特殊群体们受教育的权利。
这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具体措施都对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在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方面上存在的差异,起到了非常显著的作用,推进了我国的义务教育发展不断地趋向均衡。
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的讲话与《意见》的出台,则对我国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设定了明确的目标,并给出了合理可行的路线指导,将义务教育均衡化的重心归结到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育质量以及有效监督这四点之上。
在办学条件上,实行对弱势区域和学校进行适当政策倾斜的办法,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经济芡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薄弱学校,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意见》指出,一、在一定意义上,区域教育、城乡教育以及校际发展水平的差距主要是由师资队伍的差距所决定的。因此,缩小师资队伍的差距对于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意见》指出:要健全教师培养机制,满足义务教育对师资的需要;城乡教师交流机制,鼓励校长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合理流动,从而使义务教育在师资力量上渐趋均衡。
二、在教育质量上,要探索建立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和管理制度,关注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将德育教育,社会实践等融入教学工作,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并且,要着重提高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教学质量。
三、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估和监督体系同样意义重大。对各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理念、贯彻教育方针的情况、是否面向全体等方面进行大力监督,及时纠正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当或学校差距过大的现象,可以有力地督促学校走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道路。
同时,《意见》也特别指出要高度重视和扶持特殊教育,保障城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
义务教育是国家大计,因为义务教育不仅惠及每个公民个人,更关系民族的整体素质和国家的未来命运。义务教育是国家应给予保障的公益型事业,它的全民性、公益性、基础性决定了它必须具有公平性。义务教育的公平是最基本的公平,它关系到整个社会公平的实现,关系到社会能否和谐健康发展,所以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意义重大。
众所周之,教育制度和学校制度具有进行社会分层的重要功能,它既可以成为促进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也可以成为复制、凝固现实社会差距的利器,如果连由国家财政保障的义务教育都无法保证每个公民享受到同样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反而间接成为“劫贫济富”,加剧原有社会分层的助力之时,整个社会的和谐将会受到影响。
正因为此,我国政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工作的
句躅固“重中之重”,并提出了力争2012年义务教育区域内初步均衡的目标,即在全国部分具备一定条件的县域内、地市区域内率先实现阶段性的教育投入、教育设施、教师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方面的均衡。这是我国在均衡义务教育发展的道路上迈出的新的一步,它昭示着我国政府对于实现教育公平的决心和人民对于教育公平的热烈期待,在短期内对于人们关注的“择校热”等具体现实问题有缓解和解决的作用。而在长期来看,更对于我国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社会公平的实现,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最终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全面实现都有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
(编辑:海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