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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成本价格为核心判断是否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请托人以低于或者等于成本价格的方式向国家工作人员出售商品的,请托人属于明显低卖;计算请托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购买商品的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请托人在国家工作人员于成本价格的基础上附加高于该差额2倍利润的情况下予以购买的,属于明显高买。股票、期货等委托理财应得收益的确定属于证据问题,关键是要掌握请托人收取国家工作人员实际投资后进行理财操作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