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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相对立,包容性增长既强调通过经济增长创造就业与其他发展机会,又强调发展机会的均等化,其核心内涵是倡导机会公平的增长。包容性增长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的本质要求是一致的,都追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实现包容性增长需要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效率与公平、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区域发展与全球发展等四对关系。
【关键词】包容性增长;机会公平;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这个概念最早是由亚洲开发银行于2007年首次提出的。针对当时一些亚洲国家在发展中所出现的社会不公平问题,该组织在一个展望亚洲发展的报告中,提出要把关注的重点从应对严重的贫困挑战,转向支持更高和更为包容性的增长。自胡锦涛主席于2010年9月16日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发表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这一概念引起了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包容性增长的核心内涵是什么?它与中国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之间的关系如何?怎样才能实现包容性增长?笔者拟作粗浅的探讨。
一、包容性增长的核心内涵是机会公平的增长
亚行在首倡包容性增长时,把包容性增长界定为“机会平等的增长”。[1]按照学者黄刚的解释,包容性增长中的“包容”,基本涵义有二:第一,经济领域的增长能够包容社会的可承受程度,尤其是能够包容低收入人群;第二,经济全球化的成果能够包容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尤其是能够包容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2]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相对立,包容性增长既强调通过经济增长创造就业与其他发展机会,又强调要实现发展机会的均等化,其核心内涵是倡导机会公平的增长。
机会公平对实现包容性增长非常重要。因为机会不公平对经济增长有着显著的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中断经济增长过程。胡锦涛同志在前述报告中也强调了包括机会公平在内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就要着力促进人人获得平等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不管他们在社会体系中的最初地位是什么,亦即不管他们生来属于什么样的收入阶层。在社会的所有部分,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禀赋的人来说,都应当有大致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那些具有同样能力和志向的人的期望,不应当受到他们的社会出身的影响。”[3]
机会公平强调的是实质上的起点的机会平等,并不意味着对政策中“差别对待”的否定。在推进全球发展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的起点和发展的程度方面有着很大的差距,因此在承担相应国际义务方面必须实行“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发达国家应当主动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尽一切努力滿足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需。否则,发展中国家将不可能拥有公平的发展机会。就一个社会而论,由于天赋能力、家庭地位等因素会使社会成员处于不同的起跑线上,要实现机会公平,也必须对禀赋不同的社会成员给予“不平等”的对待,“这不仅不违背机会公平的原则,而正是机会公平的精义所在”。[4]
二、包容性增长的根本要求是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按照亚行的解释,所谓“包容性增长”,指的是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胡锦涛同志指出:“中国是包容性增长的积极倡导者,更是包容性增长的积极实践者。中国强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本身就具有包容性增长的涵义。”[5]可见包容性增长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的根本要求是一致的,也是要求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首先,包容性增长首先强调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这些方面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经济增长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政治、文化、社会方面的建设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如果片面强调经济增长,忽视政治、文化以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最终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以中国为例,实行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一直维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但在经济飞速发展的情况下社会不公和贫富分化也在加剧。如果不加以有效控制,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从而制约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甚至危及国家的长治久安。包容性增长首先要求经济社会更加全面、均衡地发展,使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改善同步进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其次,包容性增长关注所有国家、所有人群,追求和谐发展、均衡发展
按照包容性增长的要求,经济全球化成果必须能够包容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一国或一个地区的发展必须包容所有的人群,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而无论世界发展包容所有地区,还是经济增长包容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其目的都在于确保在一国之内和国际范围内的每一个成员能够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尽力消除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两极分化局面,在国家、地区以及世界范围内都实现和谐发展、均衡发展。
最后,包容性增长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追求可持续发展
包容性增长既强调经济增长的速度,也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二者同等重要。仅有经济增长的速度是远远不够的,经济的高速增长并不必然带来贫困人口的减少。因此,还必须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必须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以此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
三、实现包容性增长应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包容性增长不仅涉及社会与经济的关系,也涉及人与社会的关系,不仅涉及某一地区,更是在全球视野下对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新的认识。实现包容性增长,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实现包容性增长,首先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更加注重在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实现经济社会更加全面、均衡地发展,使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改善同步进行,以促进社会全面发展。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前述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指出的:实现包容性增长,应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5]
第二,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经济学伦理问题研究的重要课题。效率指资源投入和生产产出的比率;公平指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及利益关系的原则、制度、做法、行为等都合乎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平体现的是作为人本意义而存在的价值理性,而效率体现的则是作为物本意义而存在的工具理性。”[6]效率与公平是辩证统一的。一个有效率的社会,其资源配置、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应该是合理的、公正的;同样,一个公正的社会,其资源一定能得到合理的配置,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社会的公平也有助于效率的提高。当然,公平和效率之间理论上存在的辩证统一关系并不意味着现实中二者的协调统一具有自发必然性。在当前地区之间、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下,尤其需要关注公平问题。为了实现“包容性增长”所追求的“共享式增长”,必须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追求增长效率的同时必须确保社会的公平,尤其是机会的公平;要关注如何对增长的成果进行更加合理公正的分配;要让弱势群体得到保保护;要加强中小企业和个人能力建设等等,使“效率不仅要包含工具理性,而且要包含价值理性。”[6]
第三,社會发展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关系
就一般意义而论,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社会发展为个人发展提供客观的前提和基础。要实现人的发展,必须推动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发展又需要人来推动,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条件。人的发展的状况也反过来制约社会发展的状况。只有提高人的发展水平,才能不断推动社会发展。但是,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发展是目的,而作为社会客体的社会结构体系的发展则是手段,人们致力于推动社会结构体系的发展和进步,最终还是为了人自身的发展。[7]正确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之间的关系,首先要求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增长,“包容”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而没有对人的发展的关照,“包容”也就失去了意义。
第四,区域发展和全球发展的关系
就全球范围而言,包容性增长的理念是双赢、多赢,“包容性增长”的目标是成果共享。“对全球发展来讲,如果要缩小地区贫富差距,平衡国际经济往来,就必须把非富裕地区和国家纳入全球发展视野,实现协调发展和共进共赢,建立一个公正、文明的世界秩序,共同维护自由、开放的国际商业环境。”[8]包容性增长体现在发达国家应当主动承担起全球经济增长与经济失衡的责任,促进全球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体现在进一步发展开放的、遵循规则的、可预测的、非歧视性的贸易和金融体体制;更体现在让那些贫困国家在全球区域性增长过程中能够受益更多。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5]
参考文献
[1]林毅夫.以共享式增长促进社会和谐[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34).
[2]黄刚.中国与世界双重视域中的“包容性增长”理念[J].理论与改革,2011(1):30-31.
[3][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73).
[4]陈家付.包容性增长与社会公平[J].学术界,2011(1):9.
[5]胡锦涛.深化交流合作 实现包容性增长——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的致辞[N].人民日报,2010-9-17.
[6]刘洁,刘长军.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思考[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2):43.
[7]贾高建.实现科学发展应把握的几个基本关系[J].新视野,2008(2):16.
[8]谢光飞.“包容性增长”目标是成果共享[N].中国经济时报,2010-10-7.
作者简介:于景莲,女,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山东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社会史。
【关键词】包容性增长;机会公平;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这个概念最早是由亚洲开发银行于2007年首次提出的。针对当时一些亚洲国家在发展中所出现的社会不公平问题,该组织在一个展望亚洲发展的报告中,提出要把关注的重点从应对严重的贫困挑战,转向支持更高和更为包容性的增长。自胡锦涛主席于2010年9月16日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发表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这一概念引起了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包容性增长的核心内涵是什么?它与中国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之间的关系如何?怎样才能实现包容性增长?笔者拟作粗浅的探讨。
一、包容性增长的核心内涵是机会公平的增长
亚行在首倡包容性增长时,把包容性增长界定为“机会平等的增长”。[1]按照学者黄刚的解释,包容性增长中的“包容”,基本涵义有二:第一,经济领域的增长能够包容社会的可承受程度,尤其是能够包容低收入人群;第二,经济全球化的成果能够包容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尤其是能够包容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2]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相对立,包容性增长既强调通过经济增长创造就业与其他发展机会,又强调要实现发展机会的均等化,其核心内涵是倡导机会公平的增长。
机会公平对实现包容性增长非常重要。因为机会不公平对经济增长有着显著的负面影响,甚至有可能中断经济增长过程。胡锦涛同志在前述报告中也强调了包括机会公平在内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就要着力促进人人获得平等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不管他们在社会体系中的最初地位是什么,亦即不管他们生来属于什么样的收入阶层。在社会的所有部分,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禀赋的人来说,都应当有大致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那些具有同样能力和志向的人的期望,不应当受到他们的社会出身的影响。”[3]
机会公平强调的是实质上的起点的机会平等,并不意味着对政策中“差别对待”的否定。在推进全球发展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的起点和发展的程度方面有着很大的差距,因此在承担相应国际义务方面必须实行“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发达国家应当主动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尽一切努力滿足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需。否则,发展中国家将不可能拥有公平的发展机会。就一个社会而论,由于天赋能力、家庭地位等因素会使社会成员处于不同的起跑线上,要实现机会公平,也必须对禀赋不同的社会成员给予“不平等”的对待,“这不仅不违背机会公平的原则,而正是机会公平的精义所在”。[4]
二、包容性增长的根本要求是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按照亚行的解释,所谓“包容性增长”,指的是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胡锦涛同志指出:“中国是包容性增长的积极倡导者,更是包容性增长的积极实践者。中国强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本身就具有包容性增长的涵义。”[5]可见包容性增长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的根本要求是一致的,也是要求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首先,包容性增长首先强调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这些方面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经济增长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政治、文化、社会方面的建设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如果片面强调经济增长,忽视政治、文化以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最终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以中国为例,实行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一直维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但在经济飞速发展的情况下社会不公和贫富分化也在加剧。如果不加以有效控制,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从而制约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甚至危及国家的长治久安。包容性增长首先要求经济社会更加全面、均衡地发展,使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改善同步进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其次,包容性增长关注所有国家、所有人群,追求和谐发展、均衡发展
按照包容性增长的要求,经济全球化成果必须能够包容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一国或一个地区的发展必须包容所有的人群,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而无论世界发展包容所有地区,还是经济增长包容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其目的都在于确保在一国之内和国际范围内的每一个成员能够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尽力消除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两极分化局面,在国家、地区以及世界范围内都实现和谐发展、均衡发展。
最后,包容性增长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追求可持续发展
包容性增长既强调经济增长的速度,也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二者同等重要。仅有经济增长的速度是远远不够的,经济的高速增长并不必然带来贫困人口的减少。因此,还必须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必须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以此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
三、实现包容性增长应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包容性增长不仅涉及社会与经济的关系,也涉及人与社会的关系,不仅涉及某一地区,更是在全球视野下对社会与经济发展的新的认识。实现包容性增长,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实现包容性增长,首先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更加注重在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实现经济社会更加全面、均衡地发展,使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改善同步进行,以促进社会全面发展。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前述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指出的:实现包容性增长,应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5]
第二,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经济学伦理问题研究的重要课题。效率指资源投入和生产产出的比率;公平指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及利益关系的原则、制度、做法、行为等都合乎社会发展的需要。“公平体现的是作为人本意义而存在的价值理性,而效率体现的则是作为物本意义而存在的工具理性。”[6]效率与公平是辩证统一的。一个有效率的社会,其资源配置、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应该是合理的、公正的;同样,一个公正的社会,其资源一定能得到合理的配置,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社会的公平也有助于效率的提高。当然,公平和效率之间理论上存在的辩证统一关系并不意味着现实中二者的协调统一具有自发必然性。在当前地区之间、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下,尤其需要关注公平问题。为了实现“包容性增长”所追求的“共享式增长”,必须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追求增长效率的同时必须确保社会的公平,尤其是机会的公平;要关注如何对增长的成果进行更加合理公正的分配;要让弱势群体得到保保护;要加强中小企业和个人能力建设等等,使“效率不仅要包含工具理性,而且要包含价值理性。”[6]
第三,社會发展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关系
就一般意义而论,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社会发展为个人发展提供客观的前提和基础。要实现人的发展,必须推动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发展又需要人来推动,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条件。人的发展的状况也反过来制约社会发展的状况。只有提高人的发展水平,才能不断推动社会发展。但是,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发展是目的,而作为社会客体的社会结构体系的发展则是手段,人们致力于推动社会结构体系的发展和进步,最终还是为了人自身的发展。[7]正确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之间的关系,首先要求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发展,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增长,“包容”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而没有对人的发展的关照,“包容”也就失去了意义。
第四,区域发展和全球发展的关系
就全球范围而言,包容性增长的理念是双赢、多赢,“包容性增长”的目标是成果共享。“对全球发展来讲,如果要缩小地区贫富差距,平衡国际经济往来,就必须把非富裕地区和国家纳入全球发展视野,实现协调发展和共进共赢,建立一个公正、文明的世界秩序,共同维护自由、开放的国际商业环境。”[8]包容性增长体现在发达国家应当主动承担起全球经济增长与经济失衡的责任,促进全球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体现在进一步发展开放的、遵循规则的、可预测的、非歧视性的贸易和金融体体制;更体现在让那些贫困国家在全球区域性增长过程中能够受益更多。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5]
参考文献
[1]林毅夫.以共享式增长促进社会和谐[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34).
[2]黄刚.中国与世界双重视域中的“包容性增长”理念[J].理论与改革,2011(1):30-31.
[3][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73).
[4]陈家付.包容性增长与社会公平[J].学术界,2011(1):9.
[5]胡锦涛.深化交流合作 实现包容性增长——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的致辞[N].人民日报,2010-9-17.
[6]刘洁,刘长军.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思考[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2):43.
[7]贾高建.实现科学发展应把握的几个基本关系[J].新视野,2008(2):16.
[8]谢光飞.“包容性增长”目标是成果共享[N].中国经济时报,2010-10-7.
作者简介:于景莲,女,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山东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社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