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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我们接受企业委托,办理了十多起融资租赁纠纷案件。鉴于融资租赁是新兴的具有金融性质的租赁方式,开展这项业务起步较晚,如何搞好这项业务尚缺乏经验。本文拟就融资租赁中反映出的几个法律问题提出来跟各位同行共同探讨研究。一、关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问题。几乎所有融资租赁合同都载明:出租方根据承租人的需要和选择,从供货方购得设备或工具后即具有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即便在将机器设备出租后,租期届满以前都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而承租人则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规定,只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权。而在租期届满租金如约交清以后,租赁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