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洗钱罪的设立与修正在一定意义上是国际社会不断影响我国刑事立法的过程。国际公约为各国洗钱罪的设立提供了基本的立法标准,国际反洗钱组织FATF创制的以经济制裁为后盾的"自评、互评机制"则为约束各国落实立法标准提供了有力保障。面对来自公约与国际组织的双重制约,对我国洗钱罪立法进程中各项问题的认识与处理均不可脱离认识层面的一大前提——实现犯罪所得跨境追缴之国际司法合作,以及立法层面的两大核心——"全球反洗钱标准"与"国内立法及修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