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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是张家口市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战略布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如何用“治理”的理念实现张家口经济绿色发展是本文需要回答的核心问题,因此本文引入协同治理的理论,尝试从协同治理的角度构建张家口绿色发展的框架路径。
一、单一治理主体的“失灵”
绿色发展作为张家口市全局性的经济目标,必然会涉及到张家口市各个经济主体,由于绿色发展的整体性,导致任何单一主体形成的模式都难以取得理想效果。从市场来看,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市场主体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如果绿色发展符合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企业便会遵循绿色发展的路径,反之则不然,这就是常说的“市场失灵”的其中一个表现。从政府角度看,有限的信息、寻租的可能性以及对市场的有限控制都会导致政府在绿色发展问题上的失灵。尤其是当前我国进行“放管服”改革,释放市场活力的大背景下,政府直接把控市场发展的行为已经成为历史。同时,政府也是经济利益的主體,本身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完全追求公共利益的政府部门只存在假想状态。从社会角度,由于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主要借助政府和市场的力量实现自身发展,因此社会组织很容易与政府、市场形成同谋关系,一定程度上助长政府失灵或者市场失灵。从公民角度讲,公共政策学告诉我们公民很容易具有短视性,倾向于支持对自身利益有益的公共决策,哪怕这项决策从长远看并不是理性行为,而绿色发展的道路很容易短时间内造成部分公民收入锐减甚至失业,因此单一的公民主体无法保证张家口的绿色崛起。
二、绿色发展协同治理的利益博弈
单一主体的失灵必然需要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同配合,但是由于任何主体都存在利己和利他的双重属性,因此主体间就存在合作与冲突的两种状态。首先,政府与企业存在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政府制定绿色发展的运行规则,如果企业自觉遵守并积极践行,那么政府和市场在利益目标上是一致的,表现为合作关系。但同时政府和企业可能通过寻租的关系建立负向的合作关系,则对于绿色发展协同治理具有极大危害作用。当然政府与企业也可能处于非合作博弈,而且这种现象更为突出。政府官员由于自身晋升等诉求,企业由于片面追逐经济利益,都可能使双方只打着自己的算盘,从而处于不合作状态。
社会组织作为新生的力量,必然在“抢夺”生存空间的过程中得到发展,而当前社会组织主要是承接政府下放的权力,因此和政府形成依赖又挤压的博弈关系。社会组织的自发性、非营利性等特征都可以发挥独特的优势,尤其是绿色发展涉及到生活方方面面,政府监管的视野无法做到任何时候以及任何地方的介入,社会组织的广泛性就可以发挥独特优势。公民作为社会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大部分时候两者都是利益相同的,但由于社会组织可能为了生存与其他组织进行利益交换,亦或者公民参加社会组织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是为了扩大影响力等自身利益追求,那么都会造成社会组织与公民的利益冲突。
三、政府—市场—社会—企业协同治理实现绿色发展
(一)建立协同治理的激励机制
绿色发展必然需要在主体间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从而实现协同治理的制度性、可持续性。第一,建立利益协调补偿机制。尤其是针对绿色发展转型中,部分传统企业会有抵触,可以尝试通过沟通、协调、谈判的方式,进行调整税制和补贴来维系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建立严格规范的执法机制。对于绿色发展转型中的不合作态度和机会主义行为给予严厉惩罚。
(二)建立协同治理的信息机制
沟通是合作的基础,而良好的沟通需要建立在顺畅的信息基础之上,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合作成本,增强合作主体的信任感、安全性。因此,协同治理中越成熟的信息机制,就越能促成主体的合作意向。首先,要实现信息公开,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将协同治理的信息及时、准确的传达到政府、市场、社会与公民中。这就要求有畅通的信息传播渠道,互联网、物联网等渠道要得到充分利用。
(三)建立协同治理的监督机制
作为协同治理系统的子系统,多元监督机制的建立可以健全相互制约机制,逐步形成各治理主体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格局。从当前监督权力的力量对比来看,需要政府将权力进一步下放给市场、社会和公民,以确保其具有相应的制衡能力,同时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履行其相应的职责。通过协同治理系统的监督制衡,可以实现主体间合作关系的达成,避免共谋现象的出现。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复杂,经济社会不确定性的日益增强,任何单一主体都无法实现绿色崛起的经济转型目标,将参与主体的利益进行合理化、合法化,通过协商的方式实现利益的合理配置,从而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以及企业的四维主体协同治理路径,是张家口市实现经济绿色崛起的行动路径。
一、单一治理主体的“失灵”
绿色发展作为张家口市全局性的经济目标,必然会涉及到张家口市各个经济主体,由于绿色发展的整体性,导致任何单一主体形成的模式都难以取得理想效果。从市场来看,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市场主体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如果绿色发展符合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企业便会遵循绿色发展的路径,反之则不然,这就是常说的“市场失灵”的其中一个表现。从政府角度看,有限的信息、寻租的可能性以及对市场的有限控制都会导致政府在绿色发展问题上的失灵。尤其是当前我国进行“放管服”改革,释放市场活力的大背景下,政府直接把控市场发展的行为已经成为历史。同时,政府也是经济利益的主體,本身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完全追求公共利益的政府部门只存在假想状态。从社会角度,由于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主要借助政府和市场的力量实现自身发展,因此社会组织很容易与政府、市场形成同谋关系,一定程度上助长政府失灵或者市场失灵。从公民角度讲,公共政策学告诉我们公民很容易具有短视性,倾向于支持对自身利益有益的公共决策,哪怕这项决策从长远看并不是理性行为,而绿色发展的道路很容易短时间内造成部分公民收入锐减甚至失业,因此单一的公民主体无法保证张家口的绿色崛起。
二、绿色发展协同治理的利益博弈
单一主体的失灵必然需要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同配合,但是由于任何主体都存在利己和利他的双重属性,因此主体间就存在合作与冲突的两种状态。首先,政府与企业存在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政府制定绿色发展的运行规则,如果企业自觉遵守并积极践行,那么政府和市场在利益目标上是一致的,表现为合作关系。但同时政府和企业可能通过寻租的关系建立负向的合作关系,则对于绿色发展协同治理具有极大危害作用。当然政府与企业也可能处于非合作博弈,而且这种现象更为突出。政府官员由于自身晋升等诉求,企业由于片面追逐经济利益,都可能使双方只打着自己的算盘,从而处于不合作状态。
社会组织作为新生的力量,必然在“抢夺”生存空间的过程中得到发展,而当前社会组织主要是承接政府下放的权力,因此和政府形成依赖又挤压的博弈关系。社会组织的自发性、非营利性等特征都可以发挥独特的优势,尤其是绿色发展涉及到生活方方面面,政府监管的视野无法做到任何时候以及任何地方的介入,社会组织的广泛性就可以发挥独特优势。公民作为社会组织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大部分时候两者都是利益相同的,但由于社会组织可能为了生存与其他组织进行利益交换,亦或者公民参加社会组织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是为了扩大影响力等自身利益追求,那么都会造成社会组织与公民的利益冲突。
三、政府—市场—社会—企业协同治理实现绿色发展
(一)建立协同治理的激励机制
绿色发展必然需要在主体间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从而实现协同治理的制度性、可持续性。第一,建立利益协调补偿机制。尤其是针对绿色发展转型中,部分传统企业会有抵触,可以尝试通过沟通、协调、谈判的方式,进行调整税制和补贴来维系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建立严格规范的执法机制。对于绿色发展转型中的不合作态度和机会主义行为给予严厉惩罚。
(二)建立协同治理的信息机制
沟通是合作的基础,而良好的沟通需要建立在顺畅的信息基础之上,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合作成本,增强合作主体的信任感、安全性。因此,协同治理中越成熟的信息机制,就越能促成主体的合作意向。首先,要实现信息公开,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将协同治理的信息及时、准确的传达到政府、市场、社会与公民中。这就要求有畅通的信息传播渠道,互联网、物联网等渠道要得到充分利用。
(三)建立协同治理的监督机制
作为协同治理系统的子系统,多元监督机制的建立可以健全相互制约机制,逐步形成各治理主体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格局。从当前监督权力的力量对比来看,需要政府将权力进一步下放给市场、社会和公民,以确保其具有相应的制衡能力,同时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履行其相应的职责。通过协同治理系统的监督制衡,可以实现主体间合作关系的达成,避免共谋现象的出现。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复杂,经济社会不确定性的日益增强,任何单一主体都无法实现绿色崛起的经济转型目标,将参与主体的利益进行合理化、合法化,通过协商的方式实现利益的合理配置,从而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以及企业的四维主体协同治理路径,是张家口市实现经济绿色崛起的行动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