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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令人堪忧。2010年,汝州检察院立案查处医疗卫生系统涉嫌贪污窝串案6件9人,占当年立案总数的43%。其中正科级1人,9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十年以上、十年、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我们结合查办的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并提出预防对策。
一、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1、涉案人员从单一化向群体化转变。2008、2009年分别立案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各1件1人,均系1人单一作案。2010年立案查处的9人涉嫌贪污犯罪,均为窝串案,犯罪嫌疑人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共同预谋,相互勾结,相互利用,共同贪污医疗费。
2、作案次数多,涉案金额大。2010年立案查处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汝州市公费医疗办公室副主任杨某某与汝州市财政局医保科科长马某某及焦村、王寨、尚庄三个卫生院院长和会计共同预谋,作案次数达8次之多,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
3、主要领导带头作案,其它人员效仿,群贪群占。作为主管公费医疗工作的汝州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某某,带头作案,分四次以离休干部姬某某,赵某某,及伤残军人郑某某的名义,虚开医疗费发票77590元,在公疗办副主任兼会计出纳杨某某处报销,将款用于给妻子治病。王某某的行为,引起了公办疗会计杨某某的效仿,杨某某同样以离休人员的名义虚开医疗费18769元贪污自肥。
4、涉及乡镇卫生院人员多。2010年所立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三个乡镇卫生院,其中院长3人,卫生院会计3人。
5、作案方式主要通过财政拨款回扣。如2010年查处的马某某、杨某某等8人共同贪污医疗费窝案中,为了套取医疗费私分,杨某某在无任何票据的情况下,不给领导汇报,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将上级下拨的离休人员,伤残军人医疗费100多万元无条件拨付给三个乡镇卫生院,并从三个卫生院套取回扣医疗费54万元与马某某私分。
二、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深层原因
1、财政预算监管制度缺乏监督,落实不到位。工作中虽然制定了各项制度,但制度落实不到位,又缺乏有效监督,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如汝州市公疗办只有杨某某一人,负责对全市各公费医疗定点医院每月上报的离休干部、伤残军人的医药报销票据进行审核,工作一人说了算,不经主管领导签字,直接上报到汝州市财政局社保科。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及监督不力造成经办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2、法治观念淡薄。医疗卫生系统人员专业知识较强,但法治观念淡薄,抱着有权就用、有机会就捞的错误心理,对犯罪存在侥幸心理,使一些人一步步陷入犯罪泥潭。
3、权力相对集中。查处的汝州市公疗办杨某某,集公医疗副主任、会计、出纳于一身,工作中,需审核的医药报销票据,一个人说了算,缺乏领导监督,权力相对集中,导致犯罪的发生。
4、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国家针对离休人员、伤残军人的利益下拨的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致使有些人员打起了专项资金的主意,走上了犯罪道路。如马某某、杨某某等人窝案中,对国家下发的90多万元医疗费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定和管理办法,只是将此款转到汝州市公费医疗办公室的帐户上,马、杨即可对此笔款项任意支配,致使马、杨打起了侵吞此款的念头。
5、利益驱动导致犯罪。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为了个人享乐,犯罪嫌疑人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大肆贪污。查处的汝州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马某某等8人贪污窝案中,马某某及汝州市公疗办杨某某将套取的54万元医疗款私分后,分别用于买车,买房,自己享用。而三个乡镇卫生院为了能使所拨款项留一部分,开支方便,情愿充当马某某、杨某某的帮凶,帮助他们共同实施犯罪。
三、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1、强化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制定严格、周密的防范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容易诱发犯罪的部位和环节,权力要适当分解,变个人说了算为集体决策,使掌握权力的人,没有滥用权力的条件。
2、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素质。重点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依法办事,避免这些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
3、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由纪委、检察、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每年不定期开展一次财政专款清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
4、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保障专项资金依法、规范适用。
5、加大打击力度,审计机关发现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积极运用严厉打击这一预防措施中最有效,最有力度的手段,对医疗卫生系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处,以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结合医疗卫生行业中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6、逐步建立财政拨款收支网上公示制度。各个职能部门网站,要及时公开专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细化支出细节,对所有财政拨款必须先公示,后拨款给受益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使财政拨款在阳光下进行,杜绝暗箱操作。
一、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1、涉案人员从单一化向群体化转变。2008、2009年分别立案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各1件1人,均系1人单一作案。2010年立案查处的9人涉嫌贪污犯罪,均为窝串案,犯罪嫌疑人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共同预谋,相互勾结,相互利用,共同贪污医疗费。
2、作案次数多,涉案金额大。2010年立案查处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汝州市公费医疗办公室副主任杨某某与汝州市财政局医保科科长马某某及焦村、王寨、尚庄三个卫生院院长和会计共同预谋,作案次数达8次之多,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
3、主要领导带头作案,其它人员效仿,群贪群占。作为主管公费医疗工作的汝州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某某,带头作案,分四次以离休干部姬某某,赵某某,及伤残军人郑某某的名义,虚开医疗费发票77590元,在公疗办副主任兼会计出纳杨某某处报销,将款用于给妻子治病。王某某的行为,引起了公办疗会计杨某某的效仿,杨某某同样以离休人员的名义虚开医疗费18769元贪污自肥。
4、涉及乡镇卫生院人员多。2010年所立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三个乡镇卫生院,其中院长3人,卫生院会计3人。
5、作案方式主要通过财政拨款回扣。如2010年查处的马某某、杨某某等8人共同贪污医疗费窝案中,为了套取医疗费私分,杨某某在无任何票据的情况下,不给领导汇报,不经领导同意,私自将上级下拨的离休人员,伤残军人医疗费100多万元无条件拨付给三个乡镇卫生院,并从三个卫生院套取回扣医疗费54万元与马某某私分。
二、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深层原因
1、财政预算监管制度缺乏监督,落实不到位。工作中虽然制定了各项制度,但制度落实不到位,又缺乏有效监督,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如汝州市公疗办只有杨某某一人,负责对全市各公费医疗定点医院每月上报的离休干部、伤残军人的医药报销票据进行审核,工作一人说了算,不经主管领导签字,直接上报到汝州市财政局社保科。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及监督不力造成经办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2、法治观念淡薄。医疗卫生系统人员专业知识较强,但法治观念淡薄,抱着有权就用、有机会就捞的错误心理,对犯罪存在侥幸心理,使一些人一步步陷入犯罪泥潭。
3、权力相对集中。查处的汝州市公疗办杨某某,集公医疗副主任、会计、出纳于一身,工作中,需审核的医药报销票据,一个人说了算,缺乏领导监督,权力相对集中,导致犯罪的发生。
4、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国家针对离休人员、伤残军人的利益下拨的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致使有些人员打起了专项资金的主意,走上了犯罪道路。如马某某、杨某某等人窝案中,对国家下发的90多万元医疗费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定和管理办法,只是将此款转到汝州市公费医疗办公室的帐户上,马、杨即可对此笔款项任意支配,致使马、杨打起了侵吞此款的念头。
5、利益驱动导致犯罪。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为了个人享乐,犯罪嫌疑人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大肆贪污。查处的汝州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马某某等8人贪污窝案中,马某某及汝州市公疗办杨某某将套取的54万元医疗款私分后,分别用于买车,买房,自己享用。而三个乡镇卫生院为了能使所拨款项留一部分,开支方便,情愿充当马某某、杨某某的帮凶,帮助他们共同实施犯罪。
三、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1、强化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制定严格、周密的防范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容易诱发犯罪的部位和环节,权力要适当分解,变个人说了算为集体决策,使掌握权力的人,没有滥用权力的条件。
2、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素质。重点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依法办事,避免这些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
3、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由纪委、检察、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每年不定期开展一次财政专款清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
4、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保障专项资金依法、规范适用。
5、加大打击力度,审计机关发现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积极运用严厉打击这一预防措施中最有效,最有力度的手段,对医疗卫生系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处,以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结合医疗卫生行业中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6、逐步建立财政拨款收支网上公示制度。各个职能部门网站,要及时公开专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细化支出细节,对所有财政拨款必须先公示,后拨款给受益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使财政拨款在阳光下进行,杜绝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