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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大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地方情况不尽相同。因此国家赋予地方宝贵的立法权,目的在于发挥地方的能动性,根据地方自身的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地区发展的法律。但是近年来,由于地方立法的思想观念及地方主体的能力与素质导致重复立法等地方立法缺乏特色的问题日渐增多,造成了立法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严重损害了地方立法机构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