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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制造业兼营光伏发电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是财务部门面临的现实问题。本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的规定,通过分别核算制造分部和光伏发电分部的收入、成本和利润,再将分部间转移的交易进行抵销等账务处理,清晰、完整地反映企业分部和整体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内部对各分部的评价考核和保证制造分部产品成本与社会同类产品成本的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