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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叠加,使得债权银行往往都会作出巨大让步与牺牲,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重整中,对债权银行担保物权行使的限制让其实现其合法权利显得捉襟见肘。本文援引《企业破产法》、《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实践,就破产程序中银行保证金账户的性质及处理方式提出建议,使得债权银行在破产程序中、现行破产法实施大环境下找到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