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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权利主要体现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上,它是农民集体的财产权、不动产物权。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增值速度的加快,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认为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可观,对土地权属的重视也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也由此更为突出。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地形地貌、土地用途类别等都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第一次全国农村土地利用调查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土地管理的需要。因此,为了满足社会对土地资源信息更多、更细、更完善的服务要求,必须探索更好、更便捷的方法来开展第二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本文,笔者以洛阳市吉利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