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道德的社会价值

来源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inglinji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治取“德治”而代之居于主导地位,这是历史的必然。但道德地位的历史嬗变,并不意味着道德的可有可无.在法治居于主导地位的现代社会,道德仍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道德反映和调节主体间利益关系的特点,道德作用的特有方式和范围,以及道德作为法律的价值基础和法治的实现条件等等,都充分体现出道德的独特价值。实践证明:对道德的虚无主义的态度,不仅会导致社会道德生活的失范和无序,而且也会侵蚀在人们心目中尚未完全确立起来的法律的权威和法治的信念,影响我国的法治化进程。
其他文献
当前,法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在新世纪走向现代化进程中不约而同的一个必然的目标选择.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关键在于途径的选择.在我国,"法治自然演化论"不可取,而"法
林希逸是南宋庄学家,他的<庄子口义>是宋代庄学的代表作.作为儒学阵营中的一位理学家,他阐释<庄子>除了以儒解庄的特点外,又一个突出特色是以禅解庄.林希逸以禅解庄是在宋代
吴则虞先生积多年之力成《晏子春秋集释》,堪称精审,然白璧微瑕,个别标点之处值得商榷,我们就此提出了自己的粗浅看法。
目的:分析住院病历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情况,以其为临床规范使用抗菌药物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选取我院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间的500份归档病历档案进行分析,统计其中的不合理应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终所要求的是国民素质的全面提高,而社会现代化本身不能自动导致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由过去有些地区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进一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