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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及增强城市综合实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为了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我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总体水平,我们对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措施。
一、三门峡市城建项目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尤其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项目建设年以来,我市城市建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越来越多。经统计,近五年来,我市市本级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约20亿元,先后建成了涧河四期、涧南公园、大岭路立交桥、城市引水工程、湖滨广场、天鹅湖湿地公园、崤山路、黄河西路、五原路、虢国路、郑西高铁新客站广场等一批城市景观和基础设施工程,切实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对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三门峡市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城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项目没有立项批复。部分城建项目未经发改委立项批复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未取得有关手续即开工建设。陕县高阳山人工湖项目无用地手续,陕县200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无环评手续违规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河南省农业微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服务平台创新能力建设(龙飞公司)未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工业园摩云路一期工程无环评手续违规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未严格履行工程招投标制度。涧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无招标方案及核准文件;甘山公园至店子宽坪段公路项目无委托招标代理协议,无招标方案及核准文件,无规范的招投标公告、招标书、评标报告、中标报告;湖滨区磁钟乡卫生院项目无招标方案及核准文件,无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无规范的招标公告、招标书、投标书、评标报告、中标公告。
(四)存在挤占工程款的问题。陕县第一职业高中实训楼与陕县职教中心的可行性论证一同进行,共用一个报告,费用为8.5万元。这一费用从实训大楼建设资金中拨付,属于不合理支出。
(五)财务管理普遍比较薄弱。建设资金属于专项资金范畴,应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但有些建设单位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资金挪用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未按规定进行财务分账核算;有的项目经济事项直接以发票记账,未进行分类核算记账;一些项目也未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核算科目。
(六)工程管理不尽完善。有的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备案,有的已完工程竣工资料不规范、无竣工验收备案,有的监理资料不齐全,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七)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陕县200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无竣工财务决算;陕州小学未提供竣工财务决算;开发区恒生科技年产50吨柠檬酸金钾项目无竣工财务决算。
(八)部分配套资金未到位。部分县级项目在申请国家补助资金时存在配套资金不到位的现象,特别是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配套资金缺口较大。
三、加强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一)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可行性研究、方案、初步设计等论证工作,对工程前期的相关费用、招标文件、草拟的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向事前转移,切实把好资金和财务管理关。
(二)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管理。要健全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评标标准和方法,重点加强对勘察设计的经济、技术、功能的比选和评价,通过完善前期的勘察设计工作,避免后期出现因设计不到位而造成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情况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关科室应和建设单位、政府采购办加强联系,对于政府投资性项目必须进行政府采购制度。同时要改革完善评标办法,落实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通过完善招标方案、评标办法真正选出优秀企业。
(四)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的工期和造价。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科学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等各环节的合理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工程管理制度。1.工程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2.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立完善工程質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和项目法人制,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3.按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对城建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应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按照竣工验收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竣工验收,进行工程决算,移交固定资产。
(六)切实强化城市建设的资金制度化、程序化管理,使城市建设资金在统一管理中高效、安全地运行,按照预先制定的拨付程序和报帐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认真审核有关资料,努力做到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业务操作更规范,资金运行更安全,充分发挥城建资金使用的应有效益,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同时,推行报帐制,对项目资金实行“逐笔报帐,全面审核”, 严格审核各种资金拨付手续,在审核过程中注意检查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开支渠道是否合理,资金进度与工程进度是否一致,工程预算资料是否健全等,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在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项目进度和城建计划拨款,加强控制各项开支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和政府要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项目资金高质量、高标准的用到项目上,以保障城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七)利用财政投资评审这一重要手段,对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与审查,实行“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的制度,并将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作为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拨付资金、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主要依据。
(八)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预算超过概算的退回重新设计,重大项目的变更、调整概算未经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重新立项批准,应不予调整。对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投资控制额等关键指标,不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擅自修改设计文件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九)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自觉执行。同时,要建立预算约束机制,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十)建立科学的项目决策机制。政府在确定重点项目时,应遵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要逐步消化过去的城建负债,又要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的原则。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由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审定资金拼盘方案,并据此作为市发改委立项的依据,对配套资金不落实的项目,发改部门不予立项。
(十一)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审计监督,消除财务监督死角,杜绝脱离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的特殊工程。一方面,项目单位要制定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城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另一方面,要对建设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设立财政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帐户,项目拼盘资金全额纳入财政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帐户统一调度和拨付,各种来源的城建资金都要纳入财政会计管理范围,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十二)对投资项目监督,审计部门要做到“关口”前移,真正体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从而做到财政资金支出到哪里,政府的监督就到哪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应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同时应尽快完成对已完工工程的审计。
一、三门峡市城建项目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尤其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项目建设年以来,我市城市建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越来越多。经统计,近五年来,我市市本级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约20亿元,先后建成了涧河四期、涧南公园、大岭路立交桥、城市引水工程、湖滨广场、天鹅湖湿地公园、崤山路、黄河西路、五原路、虢国路、郑西高铁新客站广场等一批城市景观和基础设施工程,切实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对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三门峡市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城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项目没有立项批复。部分城建项目未经发改委立项批复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未取得有关手续即开工建设。陕县高阳山人工湖项目无用地手续,陕县200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无环评手续违规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河南省农业微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服务平台创新能力建设(龙飞公司)未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工业园摩云路一期工程无环评手续违规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未严格履行工程招投标制度。涧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无招标方案及核准文件;甘山公园至店子宽坪段公路项目无委托招标代理协议,无招标方案及核准文件,无规范的招投标公告、招标书、评标报告、中标报告;湖滨区磁钟乡卫生院项目无招标方案及核准文件,无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无规范的招标公告、招标书、投标书、评标报告、中标公告。
(四)存在挤占工程款的问题。陕县第一职业高中实训楼与陕县职教中心的可行性论证一同进行,共用一个报告,费用为8.5万元。这一费用从实训大楼建设资金中拨付,属于不合理支出。
(五)财务管理普遍比较薄弱。建设资金属于专项资金范畴,应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但有些建设单位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资金挪用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未按规定进行财务分账核算;有的项目经济事项直接以发票记账,未进行分类核算记账;一些项目也未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核算科目。
(六)工程管理不尽完善。有的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备案,有的已完工程竣工资料不规范、无竣工验收备案,有的监理资料不齐全,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七)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陕县2008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无竣工财务决算;陕州小学未提供竣工财务决算;开发区恒生科技年产50吨柠檬酸金钾项目无竣工财务决算。
(八)部分配套资金未到位。部分县级项目在申请国家补助资金时存在配套资金不到位的现象,特别是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配套资金缺口较大。
三、加强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一)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可行性研究、方案、初步设计等论证工作,对工程前期的相关费用、招标文件、草拟的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向事前转移,切实把好资金和财务管理关。
(二)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管理。要健全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评标标准和方法,重点加强对勘察设计的经济、技术、功能的比选和评价,通过完善前期的勘察设计工作,避免后期出现因设计不到位而造成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情况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关科室应和建设单位、政府采购办加强联系,对于政府投资性项目必须进行政府采购制度。同时要改革完善评标办法,落实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通过完善招标方案、评标办法真正选出优秀企业。
(四)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的工期和造价。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科学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等各环节的合理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工程管理制度。1.工程项目建设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2.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立完善工程質量行政领导人责任制和项目法人制,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3.按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对城建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应签订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要严格按照竣工验收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竣工验收,进行工程决算,移交固定资产。
(六)切实强化城市建设的资金制度化、程序化管理,使城市建设资金在统一管理中高效、安全地运行,按照预先制定的拨付程序和报帐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认真审核有关资料,努力做到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业务操作更规范,资金运行更安全,充分发挥城建资金使用的应有效益,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同时,推行报帐制,对项目资金实行“逐笔报帐,全面审核”, 严格审核各种资金拨付手续,在审核过程中注意检查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开支渠道是否合理,资金进度与工程进度是否一致,工程预算资料是否健全等,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在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项目进度和城建计划拨款,加强控制各项开支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和政府要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项目资金高质量、高标准的用到项目上,以保障城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七)利用财政投资评审这一重要手段,对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与审查,实行“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的制度,并将财政投资评审结论作为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拨付资金、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主要依据。
(八)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预算超过概算的退回重新设计,重大项目的变更、调整概算未经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重新立项批准,应不予调整。对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投资控制额等关键指标,不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擅自修改设计文件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九)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自觉执行。同时,要建立预算约束机制,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十)建立科学的项目决策机制。政府在确定重点项目时,应遵循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要逐步消化过去的城建负债,又要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的原则。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由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审定资金拼盘方案,并据此作为市发改委立项的依据,对配套资金不落实的项目,发改部门不予立项。
(十一)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审计监督,消除财务监督死角,杜绝脱离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的特殊工程。一方面,项目单位要制定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城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另一方面,要对建设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设立财政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帐户,项目拼盘资金全额纳入财政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帐户统一调度和拨付,各种来源的城建资金都要纳入财政会计管理范围,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十二)对投资项目监督,审计部门要做到“关口”前移,真正体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从而做到财政资金支出到哪里,政府的监督就到哪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应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同时应尽快完成对已完工工程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