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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财产保险公司在1992年就设置了“地球环境室”,是日本国内金融机构中极早着手于环境问题的公司,并一直积极地做出着不懈地努力。因为我们认为,作为处理与人们生活及企业活动相关的各种风险的财产保险公司,在对日益扩大的环境风险敲响警钟的同时,与各主体一起相互配合、努力解决也是自己的使命。
成立当初,地球环境室最早开展的工作就是举办“面向市民的环境公开讲座”。这一工作在对环境教育有着高度专业性的NPO——日本环境教育论坛的全面协助之下,终于在第二年开课,这也开创了企业与NPO之间建立伙伴关系的先河。同时,与NPO间平等伙伴关系的经验也在大学生环境NPO的实习计划的开发、金融商品与服务的开发、员工教育、CSR报告书编写以及地区活动的合作中得到了应用。与众多NPO维持伙伴关系已成为本公司CSR的特征之一。
1997年,我们作为日本国内的金融机构率先获得了ISO14001的认证。之后,随着时代的发展,本公司PDCA管理体系在逐步将其对象范围从环境扩大到CSR的同时,也在一次次的持续改善后在各部门中扎下了根,并于1998年作为日本国内的金融机构发行了史无前例的环境报告。现在,在以高透明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我们不止将CSR报告书作为过去的成果报告,还将其定位为面向未来的CSR交流工具。与此同时,我们还将PDCA循环和利益相关方的对话与合作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倾注全力整体推进。
通过这些举措,日本财产保险公司已连续11年被列人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DJSI)。此外,自2009年起还连续两年菜膺“垒球可持续发展100强企业(Global 100)”。
日本财产保险公司的CSR——4个重点课题
在充分发挥财产保险业务的特色同时,将可持续发展这一价值、对社会和环境的关心作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列入业务战略中,这就是CSR的本质。根据这一观点,本公司目前已提出4个课题作为CSR的重点项目。
一是气候变动方面的“适应”与“缓和”。对于伴有大规模损失的极端气候的不确定性,也就是所谓的“气候变动风险”,采用“适应”与“缓和”这两种方式进行处理的同时,致力于新的保险与金融服务的开发。
二是对安全放心的风险管理。基于本公司为有关个人生活与企业活动的风险提供卓越不凡的“解决”这一经营理念,掌握客户的需求和时代的变化,提供有助于社会安全放心的商品和服务。
三是CSR金融。推进“CSR金融”,即普及通过投资、融资来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做贡献的“社会责任投资”等,有效利用作为金融机构的功能,努力解决社会性课题。
四是促进地区合作。作为地区社会的一员,与日本国内约4.9万家代理店一起,与居民、行政、NPO等进行合作,致力于地区的课题解决。此外,继续支持每位员工的社会公益活动。
倡导 预防 应对——财产保险事业责任观
在环境领域方面,《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中的“原则15”主张的预防方法被视为有效方法,以欧洲为中心正被逐渐列入到各国相应的政策方针之中。当前,不仅针对政府,而且开始要求各种组织、个人都能正确理解并尊重该方法。例如,对于全球变暖的原因,尽管怀疑论依然此起彼伏,但要避免人类的危机,已等不及对其因果关系进行完整的科学证明了。
重视预防措施也是财产保险业务的基本观点。日本财产保险公司环境财团汇聚有识之士,建立了预防原则研究会。不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支付保险金就完成任务了,我们还事先设想可能发生的事态,并采取预防及减轻受害的措施,也就是发动社会各阶层采取预防手段,从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性,并且将这些也作为具有高度社会意义的活动全力以赴。例如,本公司根据持有大量有关交通事故的数据,在主页上公布了重大事故频发的危险地段信息,或向企业提供垒球物流的损失预防服务等,开展了各种各样的预防活动。
在环境问题及老龄化问题方面,对于所存在问题的解决关键,都是应采取这种预防措施,即在事情发生之前尽早做适当的应对准备。不仅如此,越是预测到有深刻影响的课题,其必要性就越高。如同根据经济学观点对气候波动进行阐述的《斯特恩报告》所说,“行动的成本”、即采取预防措施的成本,要比“不行动的成本”、即事后成本小得多。这应该也是适用于气候变动、贫困及生物多样性等任何一个全球问题的事实。本公司今后将继续努力,为推进安全放心社会的实现而提供预防性解决方案。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原则15:“为了保护环境,各国应根据它们的能力广泛采取预防性措施。凡有可能建成严重的或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地方,不能把缺乏充分的科学肯定性作为推迟采取防止环境退化的费用低廉的措施的理由。”
致力于CSR交流
本公司将CSR报告书命名为“CSR交流报告”。如果用一句话来表述共用意,那就是“重视交流过程”。因为我们坚信,这将有助于培养拥有与社会对话的能力、能自己思考并践行社会责任的员工,而这样才能真正地促使CSR扎根。
举例来说,制作CSR交流报告的过程也是强化员工对话能力的宝贵机会。信息披露的过程应该与各部门的员工密切相关,这是极其重要的。今年,已在中国国内拥有3家分支机构的当地法人——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正致力于编写独有的中文版CSR报告。这份报告即将尝试员工参与带来的考验。
此外,日本财产保险公司每年均实施以全体员工为对象、以讨论为主体的“CSR素养培训”。不仅如此,还邀请公司外部的各利益相关者,在总公司内举办针对本公司CSR课题进行深入讨论的“CSR发展培训”。
CSR的基础是人,即使承担责任的主体是企业,但是在日常的行动中对其进行思考并将其付诸实际的主体则是员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认为应该将CSR理解为ESR。员工的积极行动是由共鸣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而且我深信,将共鸣的范围扩大到公司内外就是一个持续而恳切的对话与交流过程。
成立当初,地球环境室最早开展的工作就是举办“面向市民的环境公开讲座”。这一工作在对环境教育有着高度专业性的NPO——日本环境教育论坛的全面协助之下,终于在第二年开课,这也开创了企业与NPO之间建立伙伴关系的先河。同时,与NPO间平等伙伴关系的经验也在大学生环境NPO的实习计划的开发、金融商品与服务的开发、员工教育、CSR报告书编写以及地区活动的合作中得到了应用。与众多NPO维持伙伴关系已成为本公司CSR的特征之一。
1997年,我们作为日本国内的金融机构率先获得了ISO14001的认证。之后,随着时代的发展,本公司PDCA管理体系在逐步将其对象范围从环境扩大到CSR的同时,也在一次次的持续改善后在各部门中扎下了根,并于1998年作为日本国内的金融机构发行了史无前例的环境报告。现在,在以高透明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我们不止将CSR报告书作为过去的成果报告,还将其定位为面向未来的CSR交流工具。与此同时,我们还将PDCA循环和利益相关方的对话与合作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倾注全力整体推进。
通过这些举措,日本财产保险公司已连续11年被列人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DJSI)。此外,自2009年起还连续两年菜膺“垒球可持续发展100强企业(Global 100)”。
日本财产保险公司的CSR——4个重点课题
在充分发挥财产保险业务的特色同时,将可持续发展这一价值、对社会和环境的关心作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列入业务战略中,这就是CSR的本质。根据这一观点,本公司目前已提出4个课题作为CSR的重点项目。
一是气候变动方面的“适应”与“缓和”。对于伴有大规模损失的极端气候的不确定性,也就是所谓的“气候变动风险”,采用“适应”与“缓和”这两种方式进行处理的同时,致力于新的保险与金融服务的开发。
二是对安全放心的风险管理。基于本公司为有关个人生活与企业活动的风险提供卓越不凡的“解决”这一经营理念,掌握客户的需求和时代的变化,提供有助于社会安全放心的商品和服务。
三是CSR金融。推进“CSR金融”,即普及通过投资、融资来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做贡献的“社会责任投资”等,有效利用作为金融机构的功能,努力解决社会性课题。
四是促进地区合作。作为地区社会的一员,与日本国内约4.9万家代理店一起,与居民、行政、NPO等进行合作,致力于地区的课题解决。此外,继续支持每位员工的社会公益活动。
倡导 预防 应对——财产保险事业责任观
在环境领域方面,《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中的“原则15”主张的预防方法被视为有效方法,以欧洲为中心正被逐渐列入到各国相应的政策方针之中。当前,不仅针对政府,而且开始要求各种组织、个人都能正确理解并尊重该方法。例如,对于全球变暖的原因,尽管怀疑论依然此起彼伏,但要避免人类的危机,已等不及对其因果关系进行完整的科学证明了。
重视预防措施也是财产保险业务的基本观点。日本财产保险公司环境财团汇聚有识之士,建立了预防原则研究会。不是在事故发生之后支付保险金就完成任务了,我们还事先设想可能发生的事态,并采取预防及减轻受害的措施,也就是发动社会各阶层采取预防手段,从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性,并且将这些也作为具有高度社会意义的活动全力以赴。例如,本公司根据持有大量有关交通事故的数据,在主页上公布了重大事故频发的危险地段信息,或向企业提供垒球物流的损失预防服务等,开展了各种各样的预防活动。
在环境问题及老龄化问题方面,对于所存在问题的解决关键,都是应采取这种预防措施,即在事情发生之前尽早做适当的应对准备。不仅如此,越是预测到有深刻影响的课题,其必要性就越高。如同根据经济学观点对气候波动进行阐述的《斯特恩报告》所说,“行动的成本”、即采取预防措施的成本,要比“不行动的成本”、即事后成本小得多。这应该也是适用于气候变动、贫困及生物多样性等任何一个全球问题的事实。本公司今后将继续努力,为推进安全放心社会的实现而提供预防性解决方案。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原则15:“为了保护环境,各国应根据它们的能力广泛采取预防性措施。凡有可能建成严重的或不可挽回的损害的地方,不能把缺乏充分的科学肯定性作为推迟采取防止环境退化的费用低廉的措施的理由。”
致力于CSR交流
本公司将CSR报告书命名为“CSR交流报告”。如果用一句话来表述共用意,那就是“重视交流过程”。因为我们坚信,这将有助于培养拥有与社会对话的能力、能自己思考并践行社会责任的员工,而这样才能真正地促使CSR扎根。
举例来说,制作CSR交流报告的过程也是强化员工对话能力的宝贵机会。信息披露的过程应该与各部门的员工密切相关,这是极其重要的。今年,已在中国国内拥有3家分支机构的当地法人——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正致力于编写独有的中文版CSR报告。这份报告即将尝试员工参与带来的考验。
此外,日本财产保险公司每年均实施以全体员工为对象、以讨论为主体的“CSR素养培训”。不仅如此,还邀请公司外部的各利益相关者,在总公司内举办针对本公司CSR课题进行深入讨论的“CSR发展培训”。
CSR的基础是人,即使承担责任的主体是企业,但是在日常的行动中对其进行思考并将其付诸实际的主体则是员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认为应该将CSR理解为ESR。员工的积极行动是由共鸣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而且我深信,将共鸣的范围扩大到公司内外就是一个持续而恳切的对话与交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