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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强调了农村科技服务的重要性,诸多专家学者也从不同方面提出了农村科技服务发展的相关建议,而目前生态文明对农村科技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在农村科技服务的体系、内容以及政策支持上进行创新。
【关键词】生态文明 农村科技服务 体系 内容 政策
一、问题的提出
2014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大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这是要发挥农村科技服务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的基础作用。诸多专家和学者在此之前也提出了相关建议:林国华提出建设以事业型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中介为主导[1];丁楠认为科技NGO因其自身的特殊优势,在参与农业科技服务过程中能够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农户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需求、培育新型农民和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回应性[2];姜绍静为弥补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缺位,提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为完善的地区,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3];张开云认为须通过建构“差异性服务”策略、多元化策略、系统供给策略和资源配置优先策略的系统制度安排,改变农业科技服务的“缺位和种类单一”格局[4];顾骅珊提出政府应建立创新部门协作和地方联动管理制度、建设新型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建议[5]。
而目前,我国农业生态文明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工业“三废”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仍很严重;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农村能源依然紧缺,加剧了自然生态恢复的压力。这就对农业科技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本文立足生态文明,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内容的创新进行研究。
二、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村科技服务创新的体系设计
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村科技服务创新体系设计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科研单位、中介机构、农民及农民组织、评估机构等。详见图1。
(一)体系设计的主要思路
第一,政府部门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起引导和导向作用,摈弃政府对教育和推广的大包大揽;第二,科研单位、中介机构、农民及农民组织实现科研、教育、推广一体化;第三,构建农民需求反馈机制;第四,构建科研、教育、推广全过程的评估机制。
(二)体系设计的主要运作机制
第一,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积极营造符合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的环境;第二,科研单位根据农民及农民组织的需求反馈,中介机构的效果反馈拟定研究项目,向政府部门和评估机构申请立项评估,拟定研究的项目需要包括完整的需求分析、科研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教育和推广方案、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方案;第三,中介机构采取与科研单位合作或者从科研单位受让科研成果进行教育与推广;第四,评估机构根据科研单位提交的需求分析、科研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教育和推广方案、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方案,以及生态环境评估体系对科研单位提出的拟定研究项目进行立项评估,得出结论呈交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第五,政府部门根据立项评估结论批准立项,并根据科研单位提交的科研方案实施进度计划分阶段下拨科研经费;第六,科研单位在启动经费到位之后启动科研项目实施;第七,中介机构依据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方案獲取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并根据实施进度计划、教育和推广方案组织和安排科研成果的推广,完成农民及农民组织的教育方案;第八,农民及农民组织将科研成果应用的结果反馈至中介组织和科研单位,科研单位根据反馈结果改进科研成果,中介组织根据反馈结果调整教育和推广方案;第九,评估机构在科研项目启动之后,对科研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论反馈至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第十,科研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成之后向政府部门和评估机构申请结项;第十一,评估机构根据立项时确定的科研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教育和推广方案、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方案,最终的科研成果以及生态环境评估体系出具科研结项结论;第十二,政府部门根据评估机构的结论,以及相关政策进行奖优罚劣;第十三,政府部门同时还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科研项目监测评估结论对政策进行调整。
(三)体系实施的注意事项
第一,此体系设计是针对农村科技的应用研究,而非基础研究,其主要原因是基础研究在短期内难以实现最终的应用;第二,应对根据体系设计的运行机制构建信息平台,并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保证运行机制的公开、透明;第三,评估机构由行业协会主管,使之成为独立于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之外的第三方独立机构,行业协会根据评估机构的过往业绩评定评估机构的资质,获准进行评估的范围;第四,原有的推广机构一方面可以采取与科研单位合作的形式成为中介机构,另一方面在评估能力和水平达到行业协会对于评估机构资质水平的要求可以申请成为评估机构,这也就要求原有的推广机构脱离政府部门而成为市场参与主体。
三、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村科技服务创新的内容完善
根据生态文明的要求,在农村科技服务创新体系下应该就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循环农业等方面就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进行完善。
(一)节约水资源
节约水资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进行完善:发展衬砌渠道输水与管道输水相结合的灌溉系统;改进地面灌溉方法和采用节水灌溉;鼓励地面水与地下水联合运用;加强工程节水技术与农业节水技术相结合;因地制宜发展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和传统节水灌溉方法?;鼓励回归水、劣质水、雨水、土壤水、海水淡化和雾水、露水的利用;减少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负面影响。
(二)保护耕地资源
保护耕地的意義是由耕地的重要性所决定的,就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高度集约化的土地利用;着眼土地、山林、草地、水面、荒山的综合治理,进行生态修复工作;发挥土地资源学、大气学、信息学、灾害学等多学科优势,减免土地灾害;恢复植被和增强抗御风沙、防止水土流失;因地制宜地进行科学开发和利用,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工则工,开拓农业生产新领域。 (三)保护森林资源
森林生态系统是地球上最大的碳库,加大林地保护,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村科技服务内容完善需要增加以下内容:发展具有生态服务功能的森林覆盖率的复合目标的造林模式;开展生态脆弱区造林;开展干旱、盐碱、贫瘠化、荒漠化和采矿遗地等困难立地条件造林;加强木材的综合利用和林地的综合利用,延长木材使用寿命。
(四)治理废弃物污染
目前固体废弃物已严重影响了农村环境,威胁着农民的身体健康,因此需要就农村固体废弃物污染对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进行完善:固体废弃物减量化:建立人工自净体系,主要有扩大绿色覆盖率、修建氧化塘、保护自然天敌和益鸟、推广生物防治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食物垃圾进行生态堆肥,可回收的进行再生利用,不能回收的作为建筑道路填充物铺垫填埋;固体废弃物无害化:有害废弃物分类集中处理,进行焚烧发电。
(五)开发清洁能源
农村清洁能源的有效开发,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来源之一,农村清洁能源主要来源于农村太阳能、风能、水能和沼气能等生物能源,目前,应用较多的是太阳能和沼气能,因此,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需要在这些新能源的利用上进行完善:开发生物质气化能源;推广太阳能设备;沼气能标准化建设。
(六)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生态循环农业是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应纳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内容:猪-沼-菜、猪-沼-果(鱼)、种-养-加、鱼-桑-鸡、鸡-猪-鱼、牛-鱼、牛-蘑菇-蚯蚓-鸡-猪-鱼、家畜-沼气-食用菌-蚯蚓-鸡-猪-鱼、家畜-蝇蛆-鸡-牛-鱼、鸡-猪-牛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推广服务。
四、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村科技服务创新的政策支持
(一)体系保障政策
在《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适合农村科技服务的相关法律,首先,应明确政府部门的角色行为,明确政府部门职能范围,促进政府部门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其次,转变科研、教育、推广分割的局面,调整机构设置,推进以市场为主体的农村科技服务一体化建设;再次,充分尊重农民对于科技服务的需求,改变执行任务式的科研、教育、推广活动,构建农村科技服务需求的反馈机制;最后,突出行业协会的重要性和独立性,构建农村科技服务的评估机制。
(二)项目实施政策
出台项目前期、实施和验收的相关政策,首先明确项目的前期工作,需要包括需求分析、科研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教育和推广方案、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科研单位根据反馈结果改进科研成果,中介组织根据反馈结果调整教育和推广方案,评估机构对科研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评估;项目实施结束后,评估机构根据立项时确定的科研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教育和推广方案、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方案,最终的科研成果以及生态环境评估体系出具科研结项结论。
(三)经费支持政策
出台农村科技服务经费支持的相关政策,一是资金筹措政策:设立农业科技服务专项资金,构建多方参与的广泛资金吸纳机制,把农业生产中的闲置资金聚集起来致力于农业科技服务事业;二是财政资金拨付政策,项目立项后按照合同合同支付预付款项,项目启动后,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结项后拨付余款,并保留一定的项目保证金;三是资金监管政策,建立晚上的报账流程,规范报账凭证,加强内部监控;四是奖优罚劣政策,对提高农民收益、减少支出、生态效益好的项目进行奖励,对实施效果不佳的项目进行惩罚。
(四)监督管理政策
出台农村科技服务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一是构建与运行机制配套的信息公开制度,对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保证运行机制的公开、透明;二是发挥会计及审计机构的监督作用,会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形不予报账,審计部门定期对项目经费进行审计;三是发挥评估机制的作用,评估机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测评估,确保项目运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参考文献
[1]林国华,刘小幸,吴大西.建设现代新型农村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模式选择[J].中国科技论坛,2004,01:135.
[2]丁楠,周明海.科技非政府组织参与农业科技服务问题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0,05:133-138+144.
[3]姜绍静,罗泮.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研究[J].中国科技论壇,2010,06:126-131.
[4]张开云,张兴杰,张沁洁.优化农业科技服务供给体系的策略分析——以广东农村284户为例[J].贵州社会科学,2012,03:53-58.
[5]顾骅珊.农村科技引领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设计——以浙江省嘉兴市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12,02:38-43.
作者简介:邱俞文(1984-),男,浙江浦江人,湖南农业大学2011级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研究方向:农业科技管理。
【关键词】生态文明 农村科技服务 体系 内容 政策
一、问题的提出
2014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大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这是要发挥农村科技服务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的基础作用。诸多专家和学者在此之前也提出了相关建议:林国华提出建设以事业型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中介为主导[1];丁楠认为科技NGO因其自身的特殊优势,在参与农业科技服务过程中能够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农户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需求、培育新型农民和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回应性[2];姜绍静为弥补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缺位,提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为完善的地区,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3];张开云认为须通过建构“差异性服务”策略、多元化策略、系统供给策略和资源配置优先策略的系统制度安排,改变农业科技服务的“缺位和种类单一”格局[4];顾骅珊提出政府应建立创新部门协作和地方联动管理制度、建设新型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建议[5]。
而目前,我国农业生态文明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工业“三废”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仍很严重;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农村能源依然紧缺,加剧了自然生态恢复的压力。这就对农业科技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本文立足生态文明,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内容的创新进行研究。
二、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村科技服务创新的体系设计
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村科技服务创新体系设计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科研单位、中介机构、农民及农民组织、评估机构等。详见图1。
(一)体系设计的主要思路
第一,政府部门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起引导和导向作用,摈弃政府对教育和推广的大包大揽;第二,科研单位、中介机构、农民及农民组织实现科研、教育、推广一体化;第三,构建农民需求反馈机制;第四,构建科研、教育、推广全过程的评估机制。
(二)体系设计的主要运作机制
第一,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积极营造符合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的环境;第二,科研单位根据农民及农民组织的需求反馈,中介机构的效果反馈拟定研究项目,向政府部门和评估机构申请立项评估,拟定研究的项目需要包括完整的需求分析、科研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教育和推广方案、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方案;第三,中介机构采取与科研单位合作或者从科研单位受让科研成果进行教育与推广;第四,评估机构根据科研单位提交的需求分析、科研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教育和推广方案、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方案,以及生态环境评估体系对科研单位提出的拟定研究项目进行立项评估,得出结论呈交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第五,政府部门根据立项评估结论批准立项,并根据科研单位提交的科研方案实施进度计划分阶段下拨科研经费;第六,科研单位在启动经费到位之后启动科研项目实施;第七,中介机构依据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方案獲取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并根据实施进度计划、教育和推广方案组织和安排科研成果的推广,完成农民及农民组织的教育方案;第八,农民及农民组织将科研成果应用的结果反馈至中介组织和科研单位,科研单位根据反馈结果改进科研成果,中介组织根据反馈结果调整教育和推广方案;第九,评估机构在科研项目启动之后,对科研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论反馈至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第十,科研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成之后向政府部门和评估机构申请结项;第十一,评估机构根据立项时确定的科研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教育和推广方案、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方案,最终的科研成果以及生态环境评估体系出具科研结项结论;第十二,政府部门根据评估机构的结论,以及相关政策进行奖优罚劣;第十三,政府部门同时还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科研项目监测评估结论对政策进行调整。
(三)体系实施的注意事项
第一,此体系设计是针对农村科技的应用研究,而非基础研究,其主要原因是基础研究在短期内难以实现最终的应用;第二,应对根据体系设计的运行机制构建信息平台,并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保证运行机制的公开、透明;第三,评估机构由行业协会主管,使之成为独立于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之外的第三方独立机构,行业协会根据评估机构的过往业绩评定评估机构的资质,获准进行评估的范围;第四,原有的推广机构一方面可以采取与科研单位合作的形式成为中介机构,另一方面在评估能力和水平达到行业协会对于评估机构资质水平的要求可以申请成为评估机构,这也就要求原有的推广机构脱离政府部门而成为市场参与主体。
三、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村科技服务创新的内容完善
根据生态文明的要求,在农村科技服务创新体系下应该就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循环农业等方面就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进行完善。
(一)节约水资源
节约水资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进行完善:发展衬砌渠道输水与管道输水相结合的灌溉系统;改进地面灌溉方法和采用节水灌溉;鼓励地面水与地下水联合运用;加强工程节水技术与农业节水技术相结合;因地制宜发展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和传统节水灌溉方法?;鼓励回归水、劣质水、雨水、土壤水、海水淡化和雾水、露水的利用;减少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负面影响。
(二)保护耕地资源
保护耕地的意義是由耕地的重要性所决定的,就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高度集约化的土地利用;着眼土地、山林、草地、水面、荒山的综合治理,进行生态修复工作;发挥土地资源学、大气学、信息学、灾害学等多学科优势,减免土地灾害;恢复植被和增强抗御风沙、防止水土流失;因地制宜地进行科学开发和利用,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工则工,开拓农业生产新领域。 (三)保护森林资源
森林生态系统是地球上最大的碳库,加大林地保护,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村科技服务内容完善需要增加以下内容:发展具有生态服务功能的森林覆盖率的复合目标的造林模式;开展生态脆弱区造林;开展干旱、盐碱、贫瘠化、荒漠化和采矿遗地等困难立地条件造林;加强木材的综合利用和林地的综合利用,延长木材使用寿命。
(四)治理废弃物污染
目前固体废弃物已严重影响了农村环境,威胁着农民的身体健康,因此需要就农村固体废弃物污染对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进行完善:固体废弃物减量化:建立人工自净体系,主要有扩大绿色覆盖率、修建氧化塘、保护自然天敌和益鸟、推广生物防治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食物垃圾进行生态堆肥,可回收的进行再生利用,不能回收的作为建筑道路填充物铺垫填埋;固体废弃物无害化:有害废弃物分类集中处理,进行焚烧发电。
(五)开发清洁能源
农村清洁能源的有效开发,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来源之一,农村清洁能源主要来源于农村太阳能、风能、水能和沼气能等生物能源,目前,应用较多的是太阳能和沼气能,因此,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需要在这些新能源的利用上进行完善:开发生物质气化能源;推广太阳能设备;沼气能标准化建设。
(六)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生态循环农业是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发展的内在要求,因此,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应纳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内容:猪-沼-菜、猪-沼-果(鱼)、种-养-加、鱼-桑-鸡、鸡-猪-鱼、牛-鱼、牛-蘑菇-蚯蚓-鸡-猪-鱼、家畜-沼气-食用菌-蚯蚓-鸡-猪-鱼、家畜-蝇蛆-鸡-牛-鱼、鸡-猪-牛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推广服务。
四、生态文明视角下农村科技服务创新的政策支持
(一)体系保障政策
在《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适合农村科技服务的相关法律,首先,应明确政府部门的角色行为,明确政府部门职能范围,促进政府部门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其次,转变科研、教育、推广分割的局面,调整机构设置,推进以市场为主体的农村科技服务一体化建设;再次,充分尊重农民对于科技服务的需求,改变执行任务式的科研、教育、推广活动,构建农村科技服务需求的反馈机制;最后,突出行业协会的重要性和独立性,构建农村科技服务的评估机制。
(二)项目实施政策
出台项目前期、实施和验收的相关政策,首先明确项目的前期工作,需要包括需求分析、科研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教育和推广方案、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科研单位根据反馈结果改进科研成果,中介组织根据反馈结果调整教育和推广方案,评估机构对科研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评估;项目实施结束后,评估机构根据立项时确定的科研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教育和推广方案、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方案,最终的科研成果以及生态环境评估体系出具科研结项结论。
(三)经费支持政策
出台农村科技服务经费支持的相关政策,一是资金筹措政策:设立农业科技服务专项资金,构建多方参与的广泛资金吸纳机制,把农业生产中的闲置资金聚集起来致力于农业科技服务事业;二是财政资金拨付政策,项目立项后按照合同合同支付预付款项,项目启动后,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结项后拨付余款,并保留一定的项目保证金;三是资金监管政策,建立晚上的报账流程,规范报账凭证,加强内部监控;四是奖优罚劣政策,对提高农民收益、减少支出、生态效益好的项目进行奖励,对实施效果不佳的项目进行惩罚。
(四)监督管理政策
出台农村科技服务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一是构建与运行机制配套的信息公开制度,对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保证运行机制的公开、透明;二是发挥会计及审计机构的监督作用,会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形不予报账,審计部门定期对项目经费进行审计;三是发挥评估机制的作用,评估机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测评估,确保项目运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参考文献
[1]林国华,刘小幸,吴大西.建设现代新型农村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模式选择[J].中国科技论坛,2004,01:135.
[2]丁楠,周明海.科技非政府组织参与农业科技服务问题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0,05:133-138+144.
[3]姜绍静,罗泮.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研究[J].中国科技论壇,2010,06:126-131.
[4]张开云,张兴杰,张沁洁.优化农业科技服务供给体系的策略分析——以广东农村284户为例[J].贵州社会科学,2012,03:53-58.
[5]顾骅珊.农村科技引领城乡统筹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设计——以浙江省嘉兴市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12,02:38-43.
作者简介:邱俞文(1984-),男,浙江浦江人,湖南农业大学2011级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研究方向:农业科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