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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规定,沂源县国土资源局在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中,严格按照《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及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和沂源县《严格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和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的通知》要求,加强用地预审,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