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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作为规制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为政府行政许可权的范围设定及运作提供了基本模式。从客观的法律效果看,也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事实。因此,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重新审视《行政许可法》的规制价值,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