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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见我对生物学特别感兴趣,给我推荐了两本书,一本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另一本是罗伯·赖特的《性·演化·达尔文》,我都非常喜欢,看了一遍又一遍。看多了,也开始有了自己的思考。
在对基因的剖析中,有一个概念叫“群体选择”。“群体选择”的主旨是个体肯为群体作出自我牺牲的行为。也就是说,个体中含有利他基因。达尔文在研究人类道德的来源时得出了这一理论。
他的理由如下:由于多数人会选择跟随道德规范的部落,所以如果一个部落的道德水准较高,会比其他部落更有利。毫无疑问,若一个部落有许多高度热爱群体、忠于群体、服从群体、既勇敢又体恤他人、随时准备互相支援并为了共同利益而愿意自我牺牲的人,必能战胜其他大多数部落,这就是“天择”之所以演化出群体选择的原因之一。
可是达尔文很快就看到了这个理论的缺陷,即在同一部落中,较慈悲的人和对族人较忠诚的人所生的孩子的数量不太可能比自私奸诈的人生得更多。这就是说,最英勇、最会自我牺牲的人反而比其他人更可能没有后代。高贵的人往往难以留下子女以继承其高贵的心志,那么,人体中高贵品质的基因又是如何遗传的?凡是有违“天择”的基因,是必死无疑的呀!
达尔文犯了难,而达尔文以后的生物學家同样无法自圆其说,到乔治·威廉斯时,他干脆放弃了用道德感来诠释“群体选择”理论。“群体选择”理论变成了历代生物学家的死角。
我想了整整一夜,觉得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天择”真是万能的,那么在人类演化的过程中,便一定会在一些人的身上同时种下两种基因,一种是自私基因,一种是利群基因,这两种基因往往交替出现。
在和平时代,自私基因占主导,利群基因则处于冬眠状态。在战争年代则恰恰相反,利群基因占主导,自私基因处于蛰伏状态。就像一个国家,虽然内战不断,但假如有外敌入侵,就会停止内战,团结对外,即使平时很自私的人,在关键时刻也会有“大仁大义”的表现。等外敌被赶走了,内战又会重新开始。
由于自私基因和利群基因分别表现在不同时期,所以对个体基因的遗传永远是有利的。自私基因对个体本身有利,自是不必言说,我想重点分析一下利群基因。
“倾巢之下无完卵”,想要保存“完卵”,必须不能“倾巢”。在关键时刻,因为利群基因的作用,使整个群体得以保存,从而使个体也不致于被消灭。那些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勇士都认为自己是在保护后方的家人,就算他们不幸做了战俘,利群基因也会促使他们绝不向敌人妥协。因为他们知道,妥协或许对自己有利,但对群体一定大大不利。
更重要的是,他们妥协之后,往往会让身后的亲人陷入万难的境地。譬如,一个汉奸或叛徒的子女,在战后的生存资源很可能被人为地限制。而英雄的子女则恰恰相反,他们会吃较好的饭,上较好的学校,做较好的工作,较容易与有才华的人相爱,因此也可能生更好的子孙(基因复制)。所以“英雄含笑上刑场”的行为也有“天择”下的基因在暗中指引。
当战争结束后,群体的危机渐渐被人淡忘,自私基因抬头,利群基因重新消隐。这时如果再有人“舍己救人”,他的遗孤就没有战争时期英雄的遗孤那么好的命运了,他们很快就会因为丧父而沦落到社会的底层。因此,和平年代的义举相对就会少很多。
所以我认为,“群体选择”是存在并合理的。对于一个部落或民族而言,“群体选择”并不是某时某刻都存在,而是时隐时显。
老爸认为我的观点至少代表一个研究方向,我则暗自叹息自己没能与达尔文生在同一个时代,要不然真的可以拜他为师,然后把自己的所思所想与他讨论分析一番。
在对基因的剖析中,有一个概念叫“群体选择”。“群体选择”的主旨是个体肯为群体作出自我牺牲的行为。也就是说,个体中含有利他基因。达尔文在研究人类道德的来源时得出了这一理论。
他的理由如下:由于多数人会选择跟随道德规范的部落,所以如果一个部落的道德水准较高,会比其他部落更有利。毫无疑问,若一个部落有许多高度热爱群体、忠于群体、服从群体、既勇敢又体恤他人、随时准备互相支援并为了共同利益而愿意自我牺牲的人,必能战胜其他大多数部落,这就是“天择”之所以演化出群体选择的原因之一。
可是达尔文很快就看到了这个理论的缺陷,即在同一部落中,较慈悲的人和对族人较忠诚的人所生的孩子的数量不太可能比自私奸诈的人生得更多。这就是说,最英勇、最会自我牺牲的人反而比其他人更可能没有后代。高贵的人往往难以留下子女以继承其高贵的心志,那么,人体中高贵品质的基因又是如何遗传的?凡是有违“天择”的基因,是必死无疑的呀!
达尔文犯了难,而达尔文以后的生物學家同样无法自圆其说,到乔治·威廉斯时,他干脆放弃了用道德感来诠释“群体选择”理论。“群体选择”理论变成了历代生物学家的死角。
我想了整整一夜,觉得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天择”真是万能的,那么在人类演化的过程中,便一定会在一些人的身上同时种下两种基因,一种是自私基因,一种是利群基因,这两种基因往往交替出现。
在和平时代,自私基因占主导,利群基因则处于冬眠状态。在战争年代则恰恰相反,利群基因占主导,自私基因处于蛰伏状态。就像一个国家,虽然内战不断,但假如有外敌入侵,就会停止内战,团结对外,即使平时很自私的人,在关键时刻也会有“大仁大义”的表现。等外敌被赶走了,内战又会重新开始。
由于自私基因和利群基因分别表现在不同时期,所以对个体基因的遗传永远是有利的。自私基因对个体本身有利,自是不必言说,我想重点分析一下利群基因。
“倾巢之下无完卵”,想要保存“完卵”,必须不能“倾巢”。在关键时刻,因为利群基因的作用,使整个群体得以保存,从而使个体也不致于被消灭。那些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勇士都认为自己是在保护后方的家人,就算他们不幸做了战俘,利群基因也会促使他们绝不向敌人妥协。因为他们知道,妥协或许对自己有利,但对群体一定大大不利。
更重要的是,他们妥协之后,往往会让身后的亲人陷入万难的境地。譬如,一个汉奸或叛徒的子女,在战后的生存资源很可能被人为地限制。而英雄的子女则恰恰相反,他们会吃较好的饭,上较好的学校,做较好的工作,较容易与有才华的人相爱,因此也可能生更好的子孙(基因复制)。所以“英雄含笑上刑场”的行为也有“天择”下的基因在暗中指引。
当战争结束后,群体的危机渐渐被人淡忘,自私基因抬头,利群基因重新消隐。这时如果再有人“舍己救人”,他的遗孤就没有战争时期英雄的遗孤那么好的命运了,他们很快就会因为丧父而沦落到社会的底层。因此,和平年代的义举相对就会少很多。
所以我认为,“群体选择”是存在并合理的。对于一个部落或民族而言,“群体选择”并不是某时某刻都存在,而是时隐时显。
老爸认为我的观点至少代表一个研究方向,我则暗自叹息自己没能与达尔文生在同一个时代,要不然真的可以拜他为师,然后把自己的所思所想与他讨论分析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