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台湾“经济部”2月10日晚间公布《大陆投资负面表列——农业、制造业及服务业等禁止赴大陆投资产品项目》修正草案,开放晶圆厂并购或是参股大陆晶圆厂,6代以上的面板厂可赴大陆投资,并且将不动产商赴大陆投资个案上限放宽为5000万美元。其余包括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第二类电信业及再生能源电厂等11个项目,也由原本禁止类改为一般类,开放登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