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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王键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除此之外,北方工业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丁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原校长夏建国,广西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唐农也相继落马。这些密集通报的高校腐败案一再警示我们,高校绝非清净之地,也不是清水衙门,对高校腐败问题必须大力整治,坚决把象牙塔里的蛀虫清除出去。
反腐持续发力,始终保持高压
2020年1月8日,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这是2020年公开通报的第一例高校领导被查处的消息。
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案例,截至2020年10月,共有17名高校领导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中党委书记6名,校长(院长)7名;共有11名高校领导被“双开”或开除党籍(被查时已退休),其中党委书记3名,校长(院长)4名。
从人员构成看,通报的高校厅局级领导干部中,党委书记、校长(院长)占比超过七成。
从涉案高校看,除中国传媒大学和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分别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的部属院校外,其余均为省管高校,涉及上海、广西、黑龙江等十余个地区。
既有一般腐败的特性,又有教育行业特点
“从查处的案件可以发现,高校腐败既有一般腐败的特性,又有教育行业特点。”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高校腐败多集中在基建后勤、选人用人、招生考试、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领域。这些领域与社会关系比较密切,资源和权力都比较集中,问题也比较突出。
王键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时,法院审理查明,王键主要在承接工程项目、校企合作、医药器材经销、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
其实,随着高校扩招和国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国内高校的基建规模越来越大,一些高校领导与开发商、承建商互相利用,结成利益同盟,共同侵蚀学校基建项目费用的现象越来越多。
高校教师入职、干部调整、职称评定,这些权力基本上掌握在校领导手里,人事权也是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
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原副书记肖剑平在任职期间多次收受财物,为他人职务调整等提供帮助。比如,2010年中秋节前,时任内蒙古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器乐教研室主任王某希望肖剑平为其职务提拔提供帮助,送给肖剑平10万元。2014年,王某参与竞聘该校处级干部,获肖剑平推荐,被聘任为校工会副主席。
随着招生制度越来越健全,招生考试环节的腐败行为被有效遏制。“但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面试等环节,廉洁风险仍然存在。”重庆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陶举虎说。
贪占科研经费,也是高校常见的腐败行为。高校“蛀虫”从充值电话费,到重复报销车票,再到虚开发票、编造虚假账目,套取科研经费的手段可谓花样百出。“相比基建腐败,贪占科研经费具有更大的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认为。
问题频发,缺乏有效监督制约
高校具有“小社会、大基层”的特点,校内人员规模庞大,同学、同门、同乡等关系复杂,属于典型的“熟人社会”。
从落马高校领导的简历看,一些高校领导长期在一个单位任职,利益关系交织,很容易出现问题。王键从1988年任安徽中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安徽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开始,就一直在该校工作,直到2018年退休。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特力更的“双开”通报中则提到“家风不正,全家上阵吃老板,甘之如饴被围猎,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对配偶、女儿失管失教”。
“出现问题的症结,在于有些高校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全面从严治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处理违纪问题宽松软等。”庄德水认为,一些高校纪委监督责任发挥不够,结合实际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等方面不够有力,也是导致“一把手”出问题的重要原因。
庄德水建议,要按照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科学配置高校内部权力,形成有效的高校权力制约机制,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运行体系;完善制度设计,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瞄准权力与利益紧密相连的关节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监督效果呈现强化态势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党委书记和校长被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体制改革拉开序幕。目前,31所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主管部门党组进行,对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的考核工作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进行。
在地方,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北京市属高校保留纪委设置,纪委书记被任命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安徽省纪委监委加强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向30所省属高校派驻监察专员;2019年6月以来,天津选择15所正局级高校作为改革试点,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三个变化值得关注:第一是高校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发生变化,增强了独立性和权威性;第二是赋予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察权,大大提升了监督能力,监督效果呈现强化的态势;第三是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和力量不断增强。”庄德水认为,尤为重要的是,高校纪委注重监督高校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高校巡视巡察持续深化,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同时,巡视巡察在强化高校领导干部监督上的利剑的作用也不断彰显。
31所中管高校党委全部建立了巡察制度。北京师范大学党委把校内巡察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党委书记担任巡察组组长,全程指导巡察工作开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党委首轮巡察4个单位,就有2个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各省(区、市)党委加强对省(区、市)属高校党组织的巡视。安徽省委多次派出巡视组对省属高校和高职高专党委开展常规巡视。2019年7月,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发布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其中多次提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的问题整改。整改通报发出3个月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耿金岭被查。2020年5月,耿金岭被“双开”。通报显示,其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干扰巡视工作,违规向学生收取“薄本杂费”等。
随着多名高校党委书记、校长被查,印证了高校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巡视巡察监督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宋伟建议,下一步,上级党组织要着力加强对高校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高校党委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坚决清除象牙塔内的“污染源”,还高校一片洁净的天空。
(摘自七一网 七一客户端/《党支部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