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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泥沙骤淤对于航道的通航能力有较大的影响,本文主要结合黄骅港综合港区航道工程设计,对粉砂质海岸上航道严重淤积时的通航标准进行研究,提出该标准确定的方法与原则,以供类似工程的参考。
【关键词】港口航道;泥沙骤淤;粉砂质;通航标准
一、泥沙骤淤影响的航道通航标准原则
对出现泥沙骤淤的航道确定通航标准时,要将当地的航口运营能力、需求、自然条件、建设成本、通过能力等因素考虑进行,要在以下几个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确定:(1)在具有一定泥沙骤淤防护措施的标准下,要将航道泥沙骤淤问题处理好,保证港口的正常通行。(2)发生泥沙骤淤时,要保证清淤工作进行的同时港后巷道能够满足正常的通航能力。(3)根据对我国粉砂质海岸的研究,结合实践,在发生一般的泥沙骤淤后,可以通过比正常设计通航吨位低1~2个等级的通行能力进行控制。(4)新建港口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船槽断面才能逐渐稳定,一般新建港口深水区域面积都较小,周边浅滩泥沙会随水流归槽作用对航道产生泥沙骤淤,一开始淤积量较大,对其控制方法是降低船舶通航吨位级别进行控制。
二、确定最大泥沙骤淤强度
航道的通航标准一旦确定以后,就要确定航道的备淤富裕深度及防沙堤堤头的位置,在发生泥沙骤淤时,使得航道内的泥沙淤积不会超过允许的最大范围,这样就可以满足一定吨位级别的船舶通航,一般对于不满足通航条件时也可以通过对备淤富裕深度及纺纱提的建设规模进行调整来满足设计要求。最大允许泥沙骤淤强度是对发生泥沙骤淤后航道设计最大通航船只的吃水深度,是衡量航道在出现泥沙骤淤现象以后通航能力的主要依据。
三、泥沙骤淤因素下的航道通航标准
我国的港口较多,地貌复杂。黄骅港综合港区属于我国典型的粉砂质海岸地貌,区域内泥沙较为活跃,出现大风天气时,很容易就会造成泥沙骤淤现象。该港区的通航标准设计为:一般情况下满足10万吨级货船通航的要求,如果出现泥沙骤淤现象时,保证5万吨级货船可以通行。对于10万吨级巷道的有效设计深度为14.5米,宽度为210米,航道长度为44千米;对于5万吨级航道有效设计深度为12.7米,备淤深度0.6米,根据相关的计算可以得出最大允许泥沙骤淤强度为2.4米。该港口的防波挡沙提口分别位于水下6米和7米等深线处,該布置方案主要是为了对波浪、泥沙淤积及潮流等进行研究和分析,根据相关的试验结果显示,如果提口位于水下6米等深线处,发生泥沙骤淤现象后,航道内的最大淤积强度为1.4米,完全满足通航标准。黄骅港港区10万吨级泥沙骤淤强度如表所示:
四、加大备淤富裕深度的意见
根据黄骅港综合港区的设计实践,结合港口航道通航标准,对防波挡沙堤的位置进行确定,其长度根据航道的长度进行标准设计,其设计受浑水带宽度及波浪破碎带宽度相关,如果堤头位置离海岸距离过近,那么航道泥沙骤淤的强度就会增大,达不到最低标准的通航水深要求,对船舶进出港带来一定的危险。在这个基础上,为了满足通航的要求,一方面延长防波提,一方面也可以加大备淤富裕深度,从航道的深度来满足通航的要求,然而,由于航道在加深以后,难免会造成淤积量的增大,给后期的疏浚造成成本过高的影响,所以两种方法都存在优势和不足,采用何种方法需要根据港口的实际因素进行确定。
本文主要以黄骅港综合港口为例,分析了泥沙骤淤对航道通航标准的影响,着重从防波堤口门的位置及备淤富裕深度两个方面来对泥沙骤淤时航道通航的标准进行分析,不管采用何种措施,都要根据港口的实际条件来确定,这样才能满足通航需求的同时将成本降至最低。
参 考 文 献
[1]郑宝友,周华兴,李焱.《内河通航标准》中有关问题的商榷[J].水运工程.2010(2)
[2]李邦川,周锋.天津临港10万吨级航道通航标准研究[J].中国水运.2010(1)
【关键词】港口航道;泥沙骤淤;粉砂质;通航标准
一、泥沙骤淤影响的航道通航标准原则
对出现泥沙骤淤的航道确定通航标准时,要将当地的航口运营能力、需求、自然条件、建设成本、通过能力等因素考虑进行,要在以下几个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确定:(1)在具有一定泥沙骤淤防护措施的标准下,要将航道泥沙骤淤问题处理好,保证港口的正常通行。(2)发生泥沙骤淤时,要保证清淤工作进行的同时港后巷道能够满足正常的通航能力。(3)根据对我国粉砂质海岸的研究,结合实践,在发生一般的泥沙骤淤后,可以通过比正常设计通航吨位低1~2个等级的通行能力进行控制。(4)新建港口需要经过一段时间船槽断面才能逐渐稳定,一般新建港口深水区域面积都较小,周边浅滩泥沙会随水流归槽作用对航道产生泥沙骤淤,一开始淤积量较大,对其控制方法是降低船舶通航吨位级别进行控制。
二、确定最大泥沙骤淤强度
航道的通航标准一旦确定以后,就要确定航道的备淤富裕深度及防沙堤堤头的位置,在发生泥沙骤淤时,使得航道内的泥沙淤积不会超过允许的最大范围,这样就可以满足一定吨位级别的船舶通航,一般对于不满足通航条件时也可以通过对备淤富裕深度及纺纱提的建设规模进行调整来满足设计要求。最大允许泥沙骤淤强度是对发生泥沙骤淤后航道设计最大通航船只的吃水深度,是衡量航道在出现泥沙骤淤现象以后通航能力的主要依据。
三、泥沙骤淤因素下的航道通航标准
我国的港口较多,地貌复杂。黄骅港综合港区属于我国典型的粉砂质海岸地貌,区域内泥沙较为活跃,出现大风天气时,很容易就会造成泥沙骤淤现象。该港区的通航标准设计为:一般情况下满足10万吨级货船通航的要求,如果出现泥沙骤淤现象时,保证5万吨级货船可以通行。对于10万吨级巷道的有效设计深度为14.5米,宽度为210米,航道长度为44千米;对于5万吨级航道有效设计深度为12.7米,备淤深度0.6米,根据相关的计算可以得出最大允许泥沙骤淤强度为2.4米。该港口的防波挡沙提口分别位于水下6米和7米等深线处,該布置方案主要是为了对波浪、泥沙淤积及潮流等进行研究和分析,根据相关的试验结果显示,如果提口位于水下6米等深线处,发生泥沙骤淤现象后,航道内的最大淤积强度为1.4米,完全满足通航标准。黄骅港港区10万吨级泥沙骤淤强度如表所示:
四、加大备淤富裕深度的意见
根据黄骅港综合港区的设计实践,结合港口航道通航标准,对防波挡沙堤的位置进行确定,其长度根据航道的长度进行标准设计,其设计受浑水带宽度及波浪破碎带宽度相关,如果堤头位置离海岸距离过近,那么航道泥沙骤淤的强度就会增大,达不到最低标准的通航水深要求,对船舶进出港带来一定的危险。在这个基础上,为了满足通航的要求,一方面延长防波提,一方面也可以加大备淤富裕深度,从航道的深度来满足通航的要求,然而,由于航道在加深以后,难免会造成淤积量的增大,给后期的疏浚造成成本过高的影响,所以两种方法都存在优势和不足,采用何种方法需要根据港口的实际因素进行确定。
本文主要以黄骅港综合港口为例,分析了泥沙骤淤对航道通航标准的影响,着重从防波堤口门的位置及备淤富裕深度两个方面来对泥沙骤淤时航道通航的标准进行分析,不管采用何种措施,都要根据港口的实际条件来确定,这样才能满足通航需求的同时将成本降至最低。
参 考 文 献
[1]郑宝友,周华兴,李焱.《内河通航标准》中有关问题的商榷[J].水运工程.2010(2)
[2]李邦川,周锋.天津临港10万吨级航道通航标准研究[J].中国水运.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