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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国范围内成品油经营单位在近年来一直呈现亏损状态,原因来自各个方面。造成亏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是一種计量违法行为。因为多年来营销体制使然,这种行为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扭转,给加油站造成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加油站的合法权益。本文从各个角度剖析了问题的现象和本质,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加油站;经营亏损;原因分析;解决途径
笔者在2006年《中国计量》第4期发表的《亟需解决低于最小被测量的定量加油准确度问题》一文,揭示了加油机在低于最小被测量定量加油情况下,由于其自身技术缺陷造成多发油,使加油站陷于亏损。经过笔者长时间调查和分析发现,造成加油站油品亏损远不止文中所涉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深层次的。原因分析:
一、运营体制
成品油在从原油购进、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我国通行的计量方法一般沿着这样一条途径:购进原油(重量)→生产(重量)→批发(体积)→零售(体积)→用户。(笔者注:排印时将“重量”或“体积”置于→上。)原油和它的产品在漫长的异地穿行过程中,经历了温度的变化、质地的改变和自然的消耗,同时也被不同的方法所计量:先是作为固体,然后变为液体。但这给各级进行科学精确的计量提出了疑难和挑战。炼油厂向油库发油时经过了计量(一般以重量计量为主),油库接收时也进行了计量(有以容积器具走数为准,也有在测得密度后换算到重量,以重量值为准)。而油库向各加油站发油时,就引发了一系列的计量行为。这也正是本文要探究的一个主要问题。
二、流程中的操作环节
从炼油厂分析,它的产量效益取决于所购进原油的品位和工艺水平。向油库发油,虽经过了内部计量,不过是参考数,它发出的油的有效数量来源于油库的验收。油库出于自身利益计,不会使用一种对己不利的计量器具实行验收,但这对己有利的误差又在国家允许范围内,比如仪器误差为-0.2%,那么它在接收1000吨时按998吨与炼油厂结算,也就是说,炼油厂从中损失了2吨。这还不包括装卸、运输中的损耗。
三、其他的作弊手段
1.油库。油库规定,在向外发油时,按照计量器具铭牌上给出的允差,先期扣除0.2%,如进10吨油,先扣去0.2%,按9.98吨发出。笔者曾有机会看到市公司一份办公会议纪要(由市公司副总郑祥富主持———笔者注),明确规定:对系统站发油误差控制在±0.2%,对社会站控制在±0.45%。油库作为一个营利性企业,对此规定可以这样解读:对系统站可少0.2%,对社会站可少0.45%。很多加油站反映,我市某油库有两个柴油发油台,误差不一样,油库使用更多的是那误差较大的发油台,另一发油台用得很少。该油库每年销售呈现大量升溢,常为账难做平而苦恼。
2.运输。宜昌市油品运输公司为每位油罐车司机核定工资,不高的工资水平难以满足司机的实际需要,他们处在近水楼台,自然而然就想到在所从事的业务中弄点“实惠”,去做“油耗子”。他们利用从油库到各加油站的距离、油品特性以及油罐车的构造等各种条件,从事着偷油的伎俩。一位司机曾对笔者说:开油罐车一月才千把多元,怎么养活人!后来他透露,每年少说也得弄上十几万。以10万元计算,就是2万多升油。当然,这中间难免有夸张的成分;保守估计,又会是多少呢?这个问题,《中国计量》等也作过多次披露。
四、解决的思路和途径
笔者也知道,成品油作为液体,在交接中以体积计量最为合理和科学,但在要建立在科学严密、准确规范的基础之上。从炼油厂到加油站,环节并不复杂,程序并不多,理应制定一套完备的计量保证体系,应精简程序,尽可能多地考虑一些综合因素,据实作业。其中争议最多的是密度的测算和采用上,这也是保证油品计量准确的关键环节,决不能马虎从事,悖离公正,有意损害他人利益。从大量的关于油库、加油船的计量执法案件来看,利用密度作弊、损害他方利益的情况占到80%以上。现在油库一般的做法是,早晨测一次密度,代表全天的密度;还有好多天根本就不测密度,将一个所谓的“规定密度”公示出来,强迫进油者接受。而恰恰能保证油品计量准确的是当场据实测定密度。其实,在油库批发、加油站接收等环节,国家制定有相关的计量保证体系,但在实际操作中,油库便自行其是,严重违背规范。有误差的流量计成了油库行使计量作弊的帮凶。流量计在生产设计时,一般是将误差设为正值,检定部门检定后,又将误差值告知了油库,这样使油库在平常具体操作中更会“心中有数”了。很多油罐车司机是“吃油”的“硕鼠”,他们充分利用油罐车有利的内在结构和多年从事的经验,能轻而易举地攫取本不属于他们的大量油品,不管你有多么高而细的防盗防伪措施,想弄点油来他们总有办法,真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上面列举的弊端种种,洞穿要点,就是整个成品油经营体制带来的问题。作为经营链终端的加油站,既是利益的分配者,又是利益的受害者,它想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能从下监督,处于被动地位,显得十分乏力,是难以实现的。而监管部门,对整个经营链的监管,具有偶然性,不能彻底,不够全面,经营单位为攫取一己之利要想作弊,有较广阔的空间和舞台。要想彻底扭转这一弊端,除非从体制上入手,打破过去的经营模式,建立新的适合市场规律又能维护各方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体制。上级石油公司和油库共同研究制定一套配送办法,将进油业务和油品升损管理收归,加油站只管销售等内部事务。油罐车将油运卸到加油站油罐,锁好罐口,将钥匙交到油库(或上级公司)。通过网络掌握加油站油品储量,适时向加油站供油。将这一体制向供油始点延伸,炼油厂向油库发油,直接管理油品损益。不管油库也好,加油站也好,只负责向外销售油品,无需承担油品数量的管理。这样,上下之间就不会容易产生经营利益上的分歧和纠纷,从而维护了正当的经济秩序和各方的切身利益,促进了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的构建。
【关键词】加油站;经营亏损;原因分析;解决途径
笔者在2006年《中国计量》第4期发表的《亟需解决低于最小被测量的定量加油准确度问题》一文,揭示了加油机在低于最小被测量定量加油情况下,由于其自身技术缺陷造成多发油,使加油站陷于亏损。经过笔者长时间调查和分析发现,造成加油站油品亏损远不止文中所涉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深层次的。原因分析:
一、运营体制
成品油在从原油购进、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我国通行的计量方法一般沿着这样一条途径:购进原油(重量)→生产(重量)→批发(体积)→零售(体积)→用户。(笔者注:排印时将“重量”或“体积”置于→上。)原油和它的产品在漫长的异地穿行过程中,经历了温度的变化、质地的改变和自然的消耗,同时也被不同的方法所计量:先是作为固体,然后变为液体。但这给各级进行科学精确的计量提出了疑难和挑战。炼油厂向油库发油时经过了计量(一般以重量计量为主),油库接收时也进行了计量(有以容积器具走数为准,也有在测得密度后换算到重量,以重量值为准)。而油库向各加油站发油时,就引发了一系列的计量行为。这也正是本文要探究的一个主要问题。
二、流程中的操作环节
从炼油厂分析,它的产量效益取决于所购进原油的品位和工艺水平。向油库发油,虽经过了内部计量,不过是参考数,它发出的油的有效数量来源于油库的验收。油库出于自身利益计,不会使用一种对己不利的计量器具实行验收,但这对己有利的误差又在国家允许范围内,比如仪器误差为-0.2%,那么它在接收1000吨时按998吨与炼油厂结算,也就是说,炼油厂从中损失了2吨。这还不包括装卸、运输中的损耗。
三、其他的作弊手段
1.油库。油库规定,在向外发油时,按照计量器具铭牌上给出的允差,先期扣除0.2%,如进10吨油,先扣去0.2%,按9.98吨发出。笔者曾有机会看到市公司一份办公会议纪要(由市公司副总郑祥富主持———笔者注),明确规定:对系统站发油误差控制在±0.2%,对社会站控制在±0.45%。油库作为一个营利性企业,对此规定可以这样解读:对系统站可少0.2%,对社会站可少0.45%。很多加油站反映,我市某油库有两个柴油发油台,误差不一样,油库使用更多的是那误差较大的发油台,另一发油台用得很少。该油库每年销售呈现大量升溢,常为账难做平而苦恼。
2.运输。宜昌市油品运输公司为每位油罐车司机核定工资,不高的工资水平难以满足司机的实际需要,他们处在近水楼台,自然而然就想到在所从事的业务中弄点“实惠”,去做“油耗子”。他们利用从油库到各加油站的距离、油品特性以及油罐车的构造等各种条件,从事着偷油的伎俩。一位司机曾对笔者说:开油罐车一月才千把多元,怎么养活人!后来他透露,每年少说也得弄上十几万。以10万元计算,就是2万多升油。当然,这中间难免有夸张的成分;保守估计,又会是多少呢?这个问题,《中国计量》等也作过多次披露。
四、解决的思路和途径
笔者也知道,成品油作为液体,在交接中以体积计量最为合理和科学,但在要建立在科学严密、准确规范的基础之上。从炼油厂到加油站,环节并不复杂,程序并不多,理应制定一套完备的计量保证体系,应精简程序,尽可能多地考虑一些综合因素,据实作业。其中争议最多的是密度的测算和采用上,这也是保证油品计量准确的关键环节,决不能马虎从事,悖离公正,有意损害他人利益。从大量的关于油库、加油船的计量执法案件来看,利用密度作弊、损害他方利益的情况占到80%以上。现在油库一般的做法是,早晨测一次密度,代表全天的密度;还有好多天根本就不测密度,将一个所谓的“规定密度”公示出来,强迫进油者接受。而恰恰能保证油品计量准确的是当场据实测定密度。其实,在油库批发、加油站接收等环节,国家制定有相关的计量保证体系,但在实际操作中,油库便自行其是,严重违背规范。有误差的流量计成了油库行使计量作弊的帮凶。流量计在生产设计时,一般是将误差设为正值,检定部门检定后,又将误差值告知了油库,这样使油库在平常具体操作中更会“心中有数”了。很多油罐车司机是“吃油”的“硕鼠”,他们充分利用油罐车有利的内在结构和多年从事的经验,能轻而易举地攫取本不属于他们的大量油品,不管你有多么高而细的防盗防伪措施,想弄点油来他们总有办法,真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上面列举的弊端种种,洞穿要点,就是整个成品油经营体制带来的问题。作为经营链终端的加油站,既是利益的分配者,又是利益的受害者,它想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能从下监督,处于被动地位,显得十分乏力,是难以实现的。而监管部门,对整个经营链的监管,具有偶然性,不能彻底,不够全面,经营单位为攫取一己之利要想作弊,有较广阔的空间和舞台。要想彻底扭转这一弊端,除非从体制上入手,打破过去的经营模式,建立新的适合市场规律又能维护各方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体制。上级石油公司和油库共同研究制定一套配送办法,将进油业务和油品升损管理收归,加油站只管销售等内部事务。油罐车将油运卸到加油站油罐,锁好罐口,将钥匙交到油库(或上级公司)。通过网络掌握加油站油品储量,适时向加油站供油。将这一体制向供油始点延伸,炼油厂向油库发油,直接管理油品损益。不管油库也好,加油站也好,只负责向外销售油品,无需承担油品数量的管理。这样,上下之间就不会容易产生经营利益上的分歧和纠纷,从而维护了正当的经济秩序和各方的切身利益,促进了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