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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资源税的实施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原油计税依据不够规范、综合减征率测算过程不合理、丧失级差调节功能及税收收入分配不均等,本文提出以基准价为依据计算原油的计税价格、规范综合减征率的测算过程及年限、将陆上油气资源税收入划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及建立油气资源品质等级鉴定中心等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油气资源税提供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