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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地质调查项目100万元以下的委托业务,直接委托是优选受托单位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直接委托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单位内部控制不够完善,地质科研事业单位对直接委托业务的管理相对粗放,存在人情立项、合同签订不规范、经费拨付不合理、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文章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究分析,提出完善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和宣传、规范合同管理、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