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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通过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城市总体规划实施①,是当前城乡规划制度改革的方向之一。城市总体规划属于战略层面的指导文件,其实施主要体现在指导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下级政府的近期建设计划等的编制,其规划行政权与公民权直接展开利益博弈的机会较少,因此城市总体规划激励与约束的对象主要是政府部门中的各类实施主体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