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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部署,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单位对口帮扶的是省级重点帮扶村、老区村——德庆县九市镇高村村。该村距镇政府3.8公里,有农户413户,总人口1765人,其中贫困户62户,155人。帮扶前贫困户人均年收入不足3500元,村集体年收入不足2万元。
经过一年多的帮扶,高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2万元,比帮扶前增加了3.4万元,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6351元,比帮扶前增加了2880元。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教育教学环境明显改善,公共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扶贫工作扎实有成效。
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把扶贫“双到”工作提上党组议事日程,专题召开研究扶贫“双到”工作会议12次,解决帮扶问题36个。目前班子成员集体下村3次,主要领导下村6次,分管领导下村13次,与当地干部群众共同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三年帮扶计划和脱贫致富发展生产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困难户落实到科长以上的院务会成员,开展一对一挂钩联系帮扶,驻村干部具体抓,形成帮扶合力。
为使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落到实处,市检察院通过调研摸底,听取民意,结合高村实际,与县、镇、村一起共商制定帮扶项目。
为提高村“两委”班子队伍综合服务水平,市检察院投入52万元兴建了一幢三层总面积362平方米的村“两委”综合服务楼,改善了村委办公条件,方便了群众办事议事,夯实了群众基础,巩固了基层党组织阵地。
为盘活现有资源,发展村集体经济,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后,市检察院结合村的实际,将村委会原旧办公楼和旧礼堂拆除,重新布局,回填鱼塘400多平方米,投入55万元兴建了集体商铺。从今年8月开始,集体商铺出租为村集体经济增收3万多元以上,达到了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目标。
市检察院将62户贫困户全部落实到科长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负责挂钩帮扶一户。对27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投入帮扶资金每户1.5万元,帮扶解决生产投资问题;为贫困户155人购买医保,为83人购买新农保,助学2人,助医2人。根据贫困户的意愿,采取能种则种、能养则养的原则,主要扶持种植肉桂、柑桔,发展养鸡、养羊及养蜜蜂等多渠道发展家庭经济。针对农户缺种养技术问题,该单位积极与德庆县农业部门协调,邀请农艺师为村民传授科学种养技术;根据种植季节适时张贴种植科学技术知识宣传栏,有效地提高农户科技种植技术水平。
投入35万元对高村小学进行改造修缮,将学生课桌椅和老师办公台进行更新,配置篮球架、兵乓球台、电脑等设施。这些举措极大地改善了该村小学的教学环境,得到了村民和师生的好评。
投入16万元将高村村道路面扩宽,增设了25个会车平台,改善了村民车辆行驶会车通行困难问题;投入25万元改村厕所、垃圾池,建排水沟渠等公共设施,改善了卫生条件;投入12万元建设农田水利灌溉小型水闸17个,解决村民耕种用水难问题。
肇庆市检察院不但在物质、资金上扶持,而且在凝聚正能量上下功夫,注重村党支部建设,打造一支“永不走”的扶贫队伍。为提高村干部服务和领导能力,该单位组织了村“两委”干部到广宁县洲仔镇仓丰村和德庆县官圩镇五福村、马圩镇上彭村学习交流经验,使村班子形成团结、实干、服务群众的领导集体。“两委”选举换届工作后,迅速组织该村党支部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到村党员队伍和村干部中去,不断提高村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调动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村党员和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经过一年多的帮扶,高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2万元,比帮扶前增加了3.4万元,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6351元,比帮扶前增加了2880元。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教育教学环境明显改善,公共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扶贫工作扎实有成效。
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把扶贫“双到”工作提上党组议事日程,专题召开研究扶贫“双到”工作会议12次,解决帮扶问题36个。目前班子成员集体下村3次,主要领导下村6次,分管领导下村13次,与当地干部群众共同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三年帮扶计划和脱贫致富发展生产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困难户落实到科长以上的院务会成员,开展一对一挂钩联系帮扶,驻村干部具体抓,形成帮扶合力。
为使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落到实处,市检察院通过调研摸底,听取民意,结合高村实际,与县、镇、村一起共商制定帮扶项目。
为提高村“两委”班子队伍综合服务水平,市检察院投入52万元兴建了一幢三层总面积362平方米的村“两委”综合服务楼,改善了村委办公条件,方便了群众办事议事,夯实了群众基础,巩固了基层党组织阵地。
为盘活现有资源,发展村集体经济,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后,市检察院结合村的实际,将村委会原旧办公楼和旧礼堂拆除,重新布局,回填鱼塘400多平方米,投入55万元兴建了集体商铺。从今年8月开始,集体商铺出租为村集体经济增收3万多元以上,达到了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目标。
市检察院将62户贫困户全部落实到科长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负责挂钩帮扶一户。对27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投入帮扶资金每户1.5万元,帮扶解决生产投资问题;为贫困户155人购买医保,为83人购买新农保,助学2人,助医2人。根据贫困户的意愿,采取能种则种、能养则养的原则,主要扶持种植肉桂、柑桔,发展养鸡、养羊及养蜜蜂等多渠道发展家庭经济。针对农户缺种养技术问题,该单位积极与德庆县农业部门协调,邀请农艺师为村民传授科学种养技术;根据种植季节适时张贴种植科学技术知识宣传栏,有效地提高农户科技种植技术水平。
投入35万元对高村小学进行改造修缮,将学生课桌椅和老师办公台进行更新,配置篮球架、兵乓球台、电脑等设施。这些举措极大地改善了该村小学的教学环境,得到了村民和师生的好评。
投入16万元将高村村道路面扩宽,增设了25个会车平台,改善了村民车辆行驶会车通行困难问题;投入25万元改村厕所、垃圾池,建排水沟渠等公共设施,改善了卫生条件;投入12万元建设农田水利灌溉小型水闸17个,解决村民耕种用水难问题。
肇庆市检察院不但在物质、资金上扶持,而且在凝聚正能量上下功夫,注重村党支部建设,打造一支“永不走”的扶贫队伍。为提高村干部服务和领导能力,该单位组织了村“两委”干部到广宁县洲仔镇仓丰村和德庆县官圩镇五福村、马圩镇上彭村学习交流经验,使村班子形成团结、实干、服务群众的领导集体。“两委”选举换届工作后,迅速组织该村党支部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到村党员队伍和村干部中去,不断提高村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调动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村党员和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