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档案与档案工作的作用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档案资源,学术界在档案应用理论研究上可以说是百花齐放,例如:最近常见的档案资产评估的研究、档案资产问题的研究、档案利用中成本问题的研究、企业档案工作中经济现象的研究等等。但研究过程中,还有一些概念及观点似乎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其中的个别问题谈一些认识及看法。
一、“档案价值”能否用“商品价值”进行衡量
首先,我们从商品与档案的概念上来看一下档案与商品的区别与联系。
商品:是为交换而产生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本身价值两重因素。档案:是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材料。档案是作为社会活动的伴生物而存在,它是经文件形成者及档案工作者所支付的有效劳动而创造的一种精神劳动的“劳动产品”,可见档案是具有“价值”的属性。另外,档案记载着人类物质与精神活动的各种成果,又是满足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物”,以马克思《资本论》所说“一个物品的效用,使它成为一个使用价值”,可见档案同时具有“使用价值”的属性。 从以上分析可见,档案和商品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一点是它们的相同之处。然而档案从其作用来看有五项:①机关查考作凭据;②生产活动的参考依据;③科学研究的必要备件;④政治斗争的有力武器;⑤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档案不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因此,档案不能符合“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这一商品所必需的和最基本的前题,所以不能将档案视为商品。这正是档案与商品本质上的区别。
档案与商品虽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档案在一定条件也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转化为商品。例如:科研成果在其转让过程,其成果的载体是以“物”的形态即科技文件材料存在的,也就是科研成果成为商品进行交换必须借助科技文件材料,在原科研成果档案转变为科研之时,以完全改变原有的科研成果档案的本质,在最终经交换这一过程而将科研成果档案转化成一种商品。这就是档案转化为商品的过程。
其次,让我们再来看一下“价值”的本质。
马克思认为:“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丢开不管,他们就只还有一种属性,即作为劳动产品的属性会残留下来。但这个劳动产品也已经在我们手中起了变化。把他的使用价值抽去,同时也就把各种使他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成份和形状抽去了。……而都还原为相等的人类劳动、抽象的人类劳动了”。“现在,让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的这个残留。从他们那里残留下来的,不外是一个相同的幽灵一样的东西,不外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物,而人类劳动不外是人类劳动力的支出,不关他的支出形式。这些物品也不过还表示在他们的生产商已经有人类劳动力支出,已经有人类劳动在其中积累。而当作他们所共有的这种社会实体的结晶,他们就是价值……”。从以上引语中可看出,马克思在认定商品的“价值”属性后,层层剖析论证了“劳动产品”的“价值”本质。且衡量“价值”的大小是由劳动积累的多少而确定的。
档案价值的形成是由档案这种“劳动产品”在其形成过程中凝聚着文件形成者的有效付出(劳动、智慧、经验等等)和档案工作者有效劳动(收集、智慧、经验等等)所决定的。而档案价值的增加是在文件形成者创造的维系人类存在与发展的不可缺的重要“劳动产品”这种社会精神文化财富基础上,通过档案工作者的劳动,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得以实现。
综上所述,档案不是商品,一种劳动产品的“价值”不能用另一种劳动产品的“价值”进行衡量,所以档案的价值不能以商品价值进行衡量。
二、“档案的价值”大小由社会需要而定
曾看过这样的报道:某公司档案室在某工程竣工时提供了有关基建档案,为该公司节省了基建款65万元。在这里65万元是一种价格,也许能够体现这批科技档案的价值。且不说此例是否恰当,单从作者的出发点分析,作者试图从此例说明:①65万元是一种价格,能够体现档案的价值;②科技档案的价值大小是由社会需要的程度而决定。
假定说65万元是某工程项目一部分“价值”的体现,那么,该厂的基建档案的“价值”就不仅是其工程项目的设计人员、施工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档案工作人员等所付出的有效劳动。而且是这些有效劳动与工程决算审定后节省的基建费用的总和。我们知道,基建档案不仅仅是在工程决算审定过程中可以利用,而且在该工作的维护、修缮、扩建、改建、甚至拆除过程等诸多方面中得以利用,那么在维护、修缮、扩建、改建、拆除等许多过程中所节省的时间、物力、财力也视作档案“价值”的一部分的话,我们就不难得到这样一个要领即档案的“价值”是文件形成者及档案管理人员的劳动与社会利用效果的总和。这一概念明显与本文第一问题讨论中对档案“价值”的观点相悖,更是与马克思对“价值”本质的论述相违背。
那么工程基建档案与节省基建用款这一事实的过程中,个体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实际上这65万元所表示的只是档案利用的效果。在说明这一问题前我们不妨先弄清楚三个概念,即档案的利用价值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这是档案所具有的,可以满足人类存在的发展需要的各种有用性、有益性的总和。而档案的功能则是档案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人类某种需要的作用能力。档案功能的大小由档案本身的利用价值大小决定。档案的利用效果是人们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档案发挥作用的结果,是认识和把握具有一定信息内容和属性的档案的利用价值的一种主要途径。由此可见举例中所节省的65万元人民币,只说明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具有为工程决算审定依据的功能,从而产生了节省65万元基建用款的效果(或结果)。这65万元绝非档案价值的体现。换言之,是通过节省65万元资金的这种档案利用效果(结果),人们认识了具有一定信息内容和属性的档案的利用价值,而非档案的价值。
依以上分析,可见所举事例中是将“价值”和“使用价值”混为一谈了,同样是从“使用价值”中得到“价值”的思维方式。这是“65万元是一种价格,能够体现档案的价值”观点的错误之一。
“65万元是一种价格,能够体现档案的价值”此观点的错误之二是“价格”能够体现“价值”一说,马克思《资本论》论述到:“价格形式不仅允许价格与价值量之间的量的不一致,也就是价值量和它的货币表现之间的量的不一致,而且能够包藏一个绝对的矛盾,以致货币虽然只是商品的价值形式,但价格可以完全不再表现价值”。甚至“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由此可见用65万元所谓的“价格”来体现其档案的价值,此观点是错误的。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档案价值大小是由社会需要的程度而决定的”这一说法正确与否。我们知道档案价值的构成是由文件形成者与档案工作者的有效劳动组成的,这些有效劳动是档案这种“劳动产品”产生后就包含在内的,至于在已形成档案这种劳动产品之后,社会对档案所需要的程度是绝不可能来左右或支配档案形成时所支付的有效劳动,也就是说,社会对档案所需的程度,不能决定档案“价值”的大小。那么档案的利用价值大小是由社会需要程度而决定的吗?我们知道,档案的利用价值是它所客观具有的各种有用性和有益性的总称,档案的有用性使档案具有利用价值。但档案的有用性不是飘忽不定的,而是其自身的属性所决定的。档案对不同利用者所表现出的不同作用关系与结果,仅仅是其利用价值实现的程度不同而已。人们要认识和把握档案的利用价值,是需要长期的档案管理与利用实践来实现。人们在管理和利用档案的实践过程中,对档案的利用价值认识的越具体、越深刻、越全面就能更加明确档案的功能,就更有利于发挥档案的功能,并在利用实践中充分体现出档案的利用价值。然而由于社会对档案的需求千差万别,不同时代的需求又各具特点,即使是同一时期的利用需求也是五花八门,况且还有利用者的目的不同、利用者的能力不同、利用环境不同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档案的利用价值实现的程度受到一定影响,而产生一定的变化。这仅仅局限于档案利用价值的体现受到影响,而档案的利用价值却自始至终没有改变。所以说档案的“利用价值”和档案的“价值”不是由社会需要的程度而决定的。
档案学的研究,既包括档案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又包括档案学应用理论的研究。如果不能正确把握基础理论,势必导致应用学理论研究上的偏差,又致在实践操作中出现盲目性,甚至出现工作上的失误。我们应该正确认识档案的价值,重视档案工作,使档案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一、“档案价值”能否用“商品价值”进行衡量
首先,我们从商品与档案的概念上来看一下档案与商品的区别与联系。
商品:是为交换而产生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本身价值两重因素。档案:是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材料。档案是作为社会活动的伴生物而存在,它是经文件形成者及档案工作者所支付的有效劳动而创造的一种精神劳动的“劳动产品”,可见档案是具有“价值”的属性。另外,档案记载着人类物质与精神活动的各种成果,又是满足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物”,以马克思《资本论》所说“一个物品的效用,使它成为一个使用价值”,可见档案同时具有“使用价值”的属性。 从以上分析可见,档案和商品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一点是它们的相同之处。然而档案从其作用来看有五项:①机关查考作凭据;②生产活动的参考依据;③科学研究的必要备件;④政治斗争的有力武器;⑤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档案不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因此,档案不能符合“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这一商品所必需的和最基本的前题,所以不能将档案视为商品。这正是档案与商品本质上的区别。
档案与商品虽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档案在一定条件也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转化为商品。例如:科研成果在其转让过程,其成果的载体是以“物”的形态即科技文件材料存在的,也就是科研成果成为商品进行交换必须借助科技文件材料,在原科研成果档案转变为科研之时,以完全改变原有的科研成果档案的本质,在最终经交换这一过程而将科研成果档案转化成一种商品。这就是档案转化为商品的过程。
其次,让我们再来看一下“价值”的本质。
马克思认为:“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丢开不管,他们就只还有一种属性,即作为劳动产品的属性会残留下来。但这个劳动产品也已经在我们手中起了变化。把他的使用价值抽去,同时也就把各种使他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成份和形状抽去了。……而都还原为相等的人类劳动、抽象的人类劳动了”。“现在,让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的这个残留。从他们那里残留下来的,不外是一个相同的幽灵一样的东西,不外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物,而人类劳动不外是人类劳动力的支出,不关他的支出形式。这些物品也不过还表示在他们的生产商已经有人类劳动力支出,已经有人类劳动在其中积累。而当作他们所共有的这种社会实体的结晶,他们就是价值……”。从以上引语中可看出,马克思在认定商品的“价值”属性后,层层剖析论证了“劳动产品”的“价值”本质。且衡量“价值”的大小是由劳动积累的多少而确定的。
档案价值的形成是由档案这种“劳动产品”在其形成过程中凝聚着文件形成者的有效付出(劳动、智慧、经验等等)和档案工作者有效劳动(收集、智慧、经验等等)所决定的。而档案价值的增加是在文件形成者创造的维系人类存在与发展的不可缺的重要“劳动产品”这种社会精神文化财富基础上,通过档案工作者的劳动,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得以实现。
综上所述,档案不是商品,一种劳动产品的“价值”不能用另一种劳动产品的“价值”进行衡量,所以档案的价值不能以商品价值进行衡量。
二、“档案的价值”大小由社会需要而定
曾看过这样的报道:某公司档案室在某工程竣工时提供了有关基建档案,为该公司节省了基建款65万元。在这里65万元是一种价格,也许能够体现这批科技档案的价值。且不说此例是否恰当,单从作者的出发点分析,作者试图从此例说明:①65万元是一种价格,能够体现档案的价值;②科技档案的价值大小是由社会需要的程度而决定。
假定说65万元是某工程项目一部分“价值”的体现,那么,该厂的基建档案的“价值”就不仅是其工程项目的设计人员、施工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档案工作人员等所付出的有效劳动。而且是这些有效劳动与工程决算审定后节省的基建费用的总和。我们知道,基建档案不仅仅是在工程决算审定过程中可以利用,而且在该工作的维护、修缮、扩建、改建、甚至拆除过程等诸多方面中得以利用,那么在维护、修缮、扩建、改建、拆除等许多过程中所节省的时间、物力、财力也视作档案“价值”的一部分的话,我们就不难得到这样一个要领即档案的“价值”是文件形成者及档案管理人员的劳动与社会利用效果的总和。这一概念明显与本文第一问题讨论中对档案“价值”的观点相悖,更是与马克思对“价值”本质的论述相违背。
那么工程基建档案与节省基建用款这一事实的过程中,个体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实际上这65万元所表示的只是档案利用的效果。在说明这一问题前我们不妨先弄清楚三个概念,即档案的利用价值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这是档案所具有的,可以满足人类存在的发展需要的各种有用性、有益性的总和。而档案的功能则是档案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人类某种需要的作用能力。档案功能的大小由档案本身的利用价值大小决定。档案的利用效果是人们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档案发挥作用的结果,是认识和把握具有一定信息内容和属性的档案的利用价值的一种主要途径。由此可见举例中所节省的65万元人民币,只说明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具有为工程决算审定依据的功能,从而产生了节省65万元基建用款的效果(或结果)。这65万元绝非档案价值的体现。换言之,是通过节省65万元资金的这种档案利用效果(结果),人们认识了具有一定信息内容和属性的档案的利用价值,而非档案的价值。
依以上分析,可见所举事例中是将“价值”和“使用价值”混为一谈了,同样是从“使用价值”中得到“价值”的思维方式。这是“65万元是一种价格,能够体现档案的价值”观点的错误之一。
“65万元是一种价格,能够体现档案的价值”此观点的错误之二是“价格”能够体现“价值”一说,马克思《资本论》论述到:“价格形式不仅允许价格与价值量之间的量的不一致,也就是价值量和它的货币表现之间的量的不一致,而且能够包藏一个绝对的矛盾,以致货币虽然只是商品的价值形式,但价格可以完全不再表现价值”。甚至“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由此可见用65万元所谓的“价格”来体现其档案的价值,此观点是错误的。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档案价值大小是由社会需要的程度而决定的”这一说法正确与否。我们知道档案价值的构成是由文件形成者与档案工作者的有效劳动组成的,这些有效劳动是档案这种“劳动产品”产生后就包含在内的,至于在已形成档案这种劳动产品之后,社会对档案所需要的程度是绝不可能来左右或支配档案形成时所支付的有效劳动,也就是说,社会对档案所需的程度,不能决定档案“价值”的大小。那么档案的利用价值大小是由社会需要程度而决定的吗?我们知道,档案的利用价值是它所客观具有的各种有用性和有益性的总称,档案的有用性使档案具有利用价值。但档案的有用性不是飘忽不定的,而是其自身的属性所决定的。档案对不同利用者所表现出的不同作用关系与结果,仅仅是其利用价值实现的程度不同而已。人们要认识和把握档案的利用价值,是需要长期的档案管理与利用实践来实现。人们在管理和利用档案的实践过程中,对档案的利用价值认识的越具体、越深刻、越全面就能更加明确档案的功能,就更有利于发挥档案的功能,并在利用实践中充分体现出档案的利用价值。然而由于社会对档案的需求千差万别,不同时代的需求又各具特点,即使是同一时期的利用需求也是五花八门,况且还有利用者的目的不同、利用者的能力不同、利用环境不同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档案的利用价值实现的程度受到一定影响,而产生一定的变化。这仅仅局限于档案利用价值的体现受到影响,而档案的利用价值却自始至终没有改变。所以说档案的“利用价值”和档案的“价值”不是由社会需要的程度而决定的。
档案学的研究,既包括档案学基础理论的研究,又包括档案学应用理论的研究。如果不能正确把握基础理论,势必导致应用学理论研究上的偏差,又致在实践操作中出现盲目性,甚至出现工作上的失误。我们应该正确认识档案的价值,重视档案工作,使档案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中发挥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