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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如被通过,"民办非企业单位"将被"社会服务机构"替代,新条例将成为社会服务机构的部门法。此次修订力度很大,亮点不少,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社会组织政策,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衔接,但仍有值得修改和斟酌的地方。总之,修订后的新条例务必要有前瞻性和可执行性,体现国家对社会服务机构培育管理并重的政策,发挥社会服务机构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倡导建立政府和社会服务机构良性互动的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