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审计问责是“后审计风暴”时期的一种制度期待。现行审计制度无法彻底解决审计问责所面临的种种问题,而问责立法将可能很好地清除审计问责的主要障碍。问责立法是可行的;问责法律作为一个体系,涉及到问责主体、问责客体、问责权力、问责管辖、问责程序和问责信息披露等一系列事项。问责法律的有效实施还必须依靠行政规章的完善和道义约束的强化,三者联动,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