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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农民进城、集中居住特征凸显,农村闲置宅基地存量可观、增量可期,盘活闲置宅基地对于节约土地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价值。闲置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一项有益探索,而明晰入市的条件和风险,是用好、用足创新型政策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