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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整个国家的稳定还是从解决现实问题的角度上看,当代中国“善治”的主要对象就是基层社会。而村民参与和村干部监督关系的研究,对探索基层社会的“善治”有重要价值。为此,选取了湘西蒙县进行实证研究,分析结果表明:村民参与虽总体上对村干部履职有促进作用,但蒙县的村干部监督状况却并不理想,这源于村民参与的传统性质和村民自治的体制局限。为此需要为公民参与创造条件和实施县域地方自治,而它们的运行需要以公共利益的建构以及公民参与权的保障为基础——这最终将体现在问责制上。因此,打造健全的问责制及其所需的体制机制是基层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