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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下辖7个县(市、区),总人口226万人。为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菜、安全菜,市农委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确立了狠抓源头、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几年来,全面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深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尤其在加强农药等农产品投入品监管力度,增强农产品质量监测能力,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范围,积极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等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效。2011年,在农业部、省农委对通化市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中,蔬菜、水果和食用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4%、99.6%和100%。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1.重点围绕“四个建设”、“四个加强”,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1.1抓好机构建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通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农委一把手负总责的通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全力抓的工作机制。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2011年,经通化市编办批准,在通化市农委科教信息科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的牌子,明确监管职能,为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1.2注重项目建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市农委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将工作重点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上。2001年,成立了通化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008年,申报“世行贷款通化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已获上级批准,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2011年,通过省发改委、省农委向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申报“通化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这两个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的检测水平,为农业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1.3提升制度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程序 为完善工作程序,制定了《通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安全信息等制度,认真落实农产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制中,增加了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的责任制,市农委与委属相关科(室)、直属有关单位签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1.4规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 为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加强了“三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在基地建设中,重点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等有关技术,推动农产品企业加快技术进步,不断优化和提升产品质量,促进农产品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争创名牌产品,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到2011年末,全市绿色、有机食品生产企42家,“三品”总数达到270个,其中经认证的绿色、有机食品累计达到100个,经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累计达到17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2012年,全市新开发认证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20个。
1.5加强源头执法,确保蔬菜生产基地产品安全 为从源头上杜绝高毒禁用农药,加强了农药市场监管。围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加大执法力度,采取了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市场联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市、区农业执法部门对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商店进行了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了国家明令禁止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禁用农药和氧乐果等限用农药。对允许使用农药,重点检查了有效成分不足和违添加其他高毒农药成分。通过检查,未发现5种有机磷高毒农药在市场上销售,从源头上保证了全市农产品的安全生产。
1.6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农产品生产过程安全 为管理好农产品生产环节,在“三品”生产基地和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生产基地中建立了生产过程登记制度,监管生产过程中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在夏季蔬菜生产期间,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地产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为加强蔬菜生产环节的用药指导,强化农药投入品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生产过程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1.7加强例行监测,监控农产品质量 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入手,积极配合农业部和省农委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工作,重点检测甲胺磷等35种农药残留。在保护地蔬菜生产、秋季蔬菜大量上市等重要生产环节和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加大检查力度。
1.8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产品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如设立咨询热线开展宣传咨询服务、设立食品安全教育课、开展“四进”等活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市农委主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专家队伍走上街头、深入基地、面向百姓,宣传农产品安全知识。同时,发放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手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单等资料,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等,在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普及标准化知识。通过培训班、广播宣传、基地示范等形式。积极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工作,培训农产品质量监督员、生产技术骨干和经营法人。组织农技人员深入村屯、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市农科站还在蔬菜主产区启动了“棚膜标准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为全市蔬菜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起到科技示范作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进”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队,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到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提高安全消费信心;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班及讲座。对辖区内蔬菜种植业户开展了安全使用农产品投入品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市冬春大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农民绿证教育等活动,重点对农民开展了科学使用农药的知识培训;通过网络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知识。在通化农网上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宣传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举措、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宣传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及“三品”质量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 2.存在的问题
通化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存在着执法能力弱、缺乏监管设备、监管对象众多、资金和人员不足等困难。监管工作难度大。市农委负责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从受监管主体方面看,监管对象和范围存在点多、户散、量大、面广等特点,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执法力度不强。市农委自身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执法权不够,仅有通化市农药监督管理站为法定执法主体,承担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管理,他们没有检测设备,仅能从外观标志上检查经营的农药是否附合国家有关标准;没有建立起按标准化组织生产的管理体系。我国农产品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建设滞后,标准化水平、认证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的差距。通化市同样存在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全过程可跟踪反馈追溯监管体系仍未建立,农业生产记录档案制度未全面落实,农产品销售来源去向跟踪困难,小规模种养户信息难以掌握等;监管检测人员及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受编制、经费的限制,监管检测技术人员短缺,制约了通化市农产品监管工作进展。
3.加强监管工作的对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农产品消费安全,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大力推进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今年县级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项目扶持,全力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达到“有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目标。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队伍、设施、机制建设,认真履行监管服务职能。
3.2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力推动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项目,抓好世行项目建设,加快资质认定,尽快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和日常检测经费,形成检测能力。配合省农委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工作,加强不合格产品追溯工作。
3.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发展速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工作,确保经认证的“三品一标”产品质量。
3.4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依托通化农网、农业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与沟通,密切关注舆论导向,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利用冬春农业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对农民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依法监管能力,提升农产品生产者素质。
1.重点围绕“四个建设”、“四个加强”,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1.1抓好机构建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通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农委一把手负总责的通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全力抓的工作机制。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2011年,经通化市编办批准,在通化市农委科教信息科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的牌子,明确监管职能,为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1.2注重项目建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市农委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将工作重点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上。2001年,成立了通化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008年,申报“世行贷款通化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已获上级批准,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2011年,通过省发改委、省农委向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申报“通化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这两个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的检测水平,为农业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1.3提升制度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程序 为完善工作程序,制定了《通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协调机制、督查机制、安全信息等制度,认真落实农产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制中,增加了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的责任制,市农委与委属相关科(室)、直属有关单位签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1.4规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 为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加强了“三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在基地建设中,重点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等有关技术,推动农产品企业加快技术进步,不断优化和提升产品质量,促进农产品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争创名牌产品,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到2011年末,全市绿色、有机食品生产企42家,“三品”总数达到270个,其中经认证的绿色、有机食品累计达到100个,经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累计达到17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2012年,全市新开发认证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20个。
1.5加强源头执法,确保蔬菜生产基地产品安全 为从源头上杜绝高毒禁用农药,加强了农药市场监管。围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加大执法力度,采取了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市场联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秩序。市、区农业执法部门对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商店进行了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了国家明令禁止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禁用农药和氧乐果等限用农药。对允许使用农药,重点检查了有效成分不足和违添加其他高毒农药成分。通过检查,未发现5种有机磷高毒农药在市场上销售,从源头上保证了全市农产品的安全生产。
1.6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农产品生产过程安全 为管理好农产品生产环节,在“三品”生产基地和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生产基地中建立了生产过程登记制度,监管生产过程中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在夏季蔬菜生产期间,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地产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为加强蔬菜生产环节的用药指导,强化农药投入品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生产过程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1.7加强例行监测,监控农产品质量 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入手,积极配合农业部和省农委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工作,重点检测甲胺磷等35种农药残留。在保护地蔬菜生产、秋季蔬菜大量上市等重要生产环节和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加大检查力度。
1.8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产品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如设立咨询热线开展宣传咨询服务、设立食品安全教育课、开展“四进”等活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市农委主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专家队伍走上街头、深入基地、面向百姓,宣传农产品安全知识。同时,发放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手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单等资料,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等,在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普及标准化知识。通过培训班、广播宣传、基地示范等形式。积极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工作,培训农产品质量监督员、生产技术骨干和经营法人。组织农技人员深入村屯、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市农科站还在蔬菜主产区启动了“棚膜标准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为全市蔬菜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起到科技示范作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进”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队,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到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提高安全消费信心;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班及讲座。对辖区内蔬菜种植业户开展了安全使用农产品投入品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市冬春大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农民绿证教育等活动,重点对农民开展了科学使用农药的知识培训;通过网络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知识。在通化农网上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宣传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举措、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宣传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及“三品”质量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 2.存在的问题
通化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存在着执法能力弱、缺乏监管设备、监管对象众多、资金和人员不足等困难。监管工作难度大。市农委负责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从受监管主体方面看,监管对象和范围存在点多、户散、量大、面广等特点,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执法力度不强。市农委自身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执法权不够,仅有通化市农药监督管理站为法定执法主体,承担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管理,他们没有检测设备,仅能从外观标志上检查经营的农药是否附合国家有关标准;没有建立起按标准化组织生产的管理体系。我国农产品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建设滞后,标准化水平、认证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的差距。通化市同样存在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全过程可跟踪反馈追溯监管体系仍未建立,农业生产记录档案制度未全面落实,农产品销售来源去向跟踪困难,小规模种养户信息难以掌握等;监管检测人员及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受编制、经费的限制,监管检测技术人员短缺,制约了通化市农产品监管工作进展。
3.加强监管工作的对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农产品消费安全,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大力推进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今年县级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项目扶持,全力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达到“有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目标。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队伍、设施、机制建设,认真履行监管服务职能。
3.2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力推动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项目,抓好世行项目建设,加快资质认定,尽快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和日常检测经费,形成检测能力。配合省农委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工作,加强不合格产品追溯工作。
3.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发展速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工作,确保经认证的“三品一标”产品质量。
3.4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依托通化农网、农业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与沟通,密切关注舆论导向,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利用冬春农业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对农民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依法监管能力,提升农产品生产者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