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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马楼吴简中的“私学”,一为私学弟子,一指私立教育机构。私学弟子有的是外地而来的客居者,有的却是本地人,表明其并非逃亡户口。在走马楼吴简中,缴纳“限米”者,与缴纳“税米”、“租米”者几乎重合,说明以是否缴纳“限米”作为划分国家正户的标准,不能成立。孙吴时期的吏民著籍于同一种户籍,即黄籍之上,均属国家正户,并不存在吏民分立户籍的情况。私学弟子是著籍于黄籍的国家正户,属政府官吏后备军,其不服徭役的可能性较大。孙吴时期,官学废弛,私立教育机构承担了更大的社会责任,故享有政府派役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