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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修复废品是指在技术上已不可修复或者在技术上虽然可以修复,但所需修复费用在经济上不合算的废品。在实务中若废品损失的数额较小,可不进行单独核算,以简化企业成本核算的工作量;若废品损失的数额较大,必须对废品损失进行单独核算,以控制其发生的数额,提高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当前各类成本会计教材中对废品损失的核算通常采用两种核算方法,笔者在此基础上提出第三种核算方法,敬请同仁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