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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由于高科技公司创始人需要保护个人投票权,而双重股权结构能够满足这一需求。在2019年4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修订,在“内部治理”中“表决权差异安排”部分,对双重股权结构有了相关制度安排。对于高科技行业而言,双重股权结构的出现保护了创始人的投票权,但也引起信息不对称、创始人忘记“初心”等问题。基于此,通过对小米集团在双重股权结构应用过程中现存问题的分析,对双重股权结构优化提出建议,使该结构在企业得到合理运用,使创始人和普通股东有一个平衡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