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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有关要求。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于2013年8月1日发布了对1507个海关商品编码(十位码)项下的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其中与皮革行业的有39个编码:毛皮1个编码、鞋35个编码、鞋材1个编码,以及毛皮帽和皮革帽。该项政策自2013年8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