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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规定,在20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要达到4%。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而从具体执行来看,我国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至今未能实现4%的目标。有报道说,1999年,发达国家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的平均水平为5.2%,发展中国家也达到了4.4%。可见我国与国际教育经费投入水平的差距。高等教育数量的快速增长和质量的保证都必须以经费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