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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时间为经、以观念为纬来划分,中国共产党“法的观念”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表现出自己独特的特征:“统治阶级意志表现”的理论及实践阶段、法律虚无主义阶段、法制重新起航阶段、法制向法治的转换阶段。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些不同阶段的“法的观念”及其特征,折射出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方式与执政理念上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