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各级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情况。
一、三年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总体情况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省人大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省人大常委会将食品安全作为人大监督的一项重点工作,专题听取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并且作出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011年在全国率先颁布了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今年又部署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全省人民饮食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三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积极创新,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安排,2010年,省政府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加强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力量。近期,省政府又对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了重组,由龚正常务副省长任主任,毛光烈、王建满、郑继伟三位副省长任副主任,扩充了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同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常设办事机构,挂靠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定行政编制12名、内设处室3个。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均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内设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和经费。
各地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和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规定,及时明确监管职责和部门分工,平稳推进职能调整。不断强化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利用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台,实行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网格化管理。目前已在全省建立食品安全基层工作责任网格96880个,建成率82.08%,涌现了舟山市普陀区、丽水市莲都区等一批先进典型。
(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加快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订。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政府规章;针对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清或存在监管空白等问题,省政府研究下发了《关于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制定了《浙江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农业部门印发了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卫生部门制定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管理办法,工商部门建立了食品市场主体准入、退市等八项制度,质监部门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规定,省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举报奖励、舆情监测等10余项制度。
清理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对202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清理,确定需要修订、废止的标准169个。启动地方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已立项制定冻虾仁、现榨果蔬汁等17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三)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治理。2009-2010年,全省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2011年开始,又相继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乳制品等十余项专项综合治理。三年来,共查处各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6.7万起、取缔无证无照3.2万家、吊销证照322家、罚没款1.3亿元、涉及总货值1.84亿元,有效遏制和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全面加强行政司法衔接。全省各级行政和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增强了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的合力。将综治办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纳入省食安委成员单位,通过建立联络员集中办公、案件双向移送、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协同工作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行政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2009-2010年共移送14件,2011年移送125件;今年7月启动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来,移送案件数已达73件。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公安机关结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制售“地沟油”、购销“病死猪”、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底,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领域刑事案件4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00余人。我省公安机关循线深挖、追根溯源,成功破获全国首起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特大案件,全面查清了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省公安厅、宁波市和金华市公安局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省公安厅负责人被公安部记个人一等功。
(四)积极推进监管机制创新。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加强风险监测列入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统筹资源,逐步构建起覆盖省市县并逐渐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立了17个食品化学污染物及食源性致病性微生物监测点、10个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点、20个食源性疾病监测点。主动监测发现了食用香精含塑化剂、辣椒及其制品中含工业染料、黄酒中含氨基甲酸乙酯、地产大米和海蟹中镉含量超标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健全了重大案件督办、重点问题交办、风险监测结果通报等工作机制,有效弥补了分段监管体制下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2011年以来,重点对“地沟油”、义乌市废桶铁锅、江干区“全金褪黑素胶囊”、缙云县鼎湖公司生产销售病死猪肉制品等重大案件进行了督办,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尽最大可能降低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今年,选择了茶叶质量、水果蔬菜保鲜剂、鲜笋农药残留、水产品添加孔雀石绿、工业硫磺生产加工食用农产品、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肉品质量、辣椒粉及其制品添加工业染料、网络销售食品、校园周边食品、滥用含铝膨松剂、食用油质量、豆芽菜监管等13个职责不清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交由相关部门负责或牵头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切实改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市场环境和安全形势。 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积极推进以计划、经费、信息共享发布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丽水市、宁波市和三门县率先开展试点,研究开发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预警平台,实现了部门间检测项目不重复,提高检测资金使用效率,不合格信息及时互通和处置,检测结果统一及时发布。目前,全省已有3个市、52个县(市、区)实现检测计划、经费和信息共享发布“三整合”。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全省11个市和44个县(市、区)政府已出台了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宁波市、嘉兴市被列入第一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试点城市,初步建立了“政府引导、集中收运、专业处理、市场运作、再生利用”的餐厨废弃物管理模式。
(五)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一法两规”颁布实施后,各级政府将普法宣传放在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开辟媒体专栏、组织知识竞赛、张贴标语、设置橱窗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法两规”。省食安办先后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30余万册、宣传画50余万张,与市县人大和政府共同举办普法宣传培训班20余个。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先后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万里行等大型主题科普宣传,2011年全省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8795次,直接受众近700万人次。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光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一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多次邀请媒体参与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和调研活动;聘请媒体记者作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举报和科普宣教等工作;建立媒体信息员沟通平台,及时解答有关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引导媒体准确报道和科学宣传。2011年我省部分地区消费者食用贻贝(俗称“淡菜”)中毒事件,就是媒体信息员通过网络论坛及时发现,有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进行了妥善处置。二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省食安委聘请了1008名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这些同志训练有素,热心奉献,在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对监管工作建言献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建立并落实了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近两年已累计发放奖励奖金35万余元,其中对新昌胶囊问题的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在全国率先开通了食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96317”,2011年全省共受理处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2.1万件,比2010年增加20.8%,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食品生产流通消费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基本可控、稳定向好的态势。2011年度,全省食用农(畜、禽)、林、渔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8.0%、96.0%、99.7%,地产加工食品合格率为94.1%,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合格率为90.5%。全省没有发生Ⅱ级及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数量呈现逐年递减趋势,2011年度全省报告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比2010年度分别下降69%、60%,无死亡病例。
二、今年以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举措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和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关注,省委、省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赵洪祝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夏宝龙省长亲自带队调研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持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领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建议》(杭76号)重点建议。省食安委高密度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部署食品安全重大工作。
(一)积极配合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今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部署后,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两次省食安委全体会议上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检查,实事求是地报告相关情况,虚心接受检查组提出的批评和建议。以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解决监管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全力配合省政协开展健全我省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活动,积极支持全国人大“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重点建议案的调研工作。
(二)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为深刻吸取新昌药用胶囊和部分蜜饯添加剂超标事件的教训,巩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成果,今年4月底,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全省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对各类潜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了深入排查。省级共排查出9大类40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市排查出128项具体风险隐患,既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摊贩、农贸市场等全省共性的隐患问题,又有杭州萧山酱腌菜、宁波余姚榨菜、嘉兴“瘦肉精”、绍兴珍珠粉、金华火腿边角料、衢州山茶油、舟山水产品、丽水香菇等地方性的风险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发布了风险预警,并提出整改要求。全省性的问题由省级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开展治理;地方性的问题由各地负责制定整治方案、开展集中治理。针对问题多发场所、重点品种和监管薄弱领域,切实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三)深入推进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在前期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清理的基础上,7月11日,夏宝龙省长在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时当即作出决定,全省于7月15日—10月25日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在7月13日的省政府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夏宝龙省长亲自对百日行动作了动员。省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3位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省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百日行动的组织开展。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协调组织,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百日行动期间,龚正常务副省长,毛光烈、王建满、郑继伟副省长分别带领省级相关部门,赴市县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地围绕6个“100%”的具体目标,积极开展“百日行动”大整治。截至9月11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4.26万人次,检查42.80万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531起,责令整改1.91万家,行政立案3143起,公安机关刑事立案513起,追究刑事责任338人,取缔无证无照1993家,吊销许可证照13家,罚没款671.2万元,涉及总货值1595.2万元,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数是2011年全年(112起)的4.6倍。查获了龙游县私屠滥宰病死猪肉案、浙江双香伟业食品公司(金华)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生产八宝粥案、金华“4·26”生产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案、杭州等部分地区销售500余吨涉嫌未经检疫境外冻肉制品案、川妹子火锅店使用含罂粟壳(粉)火锅底料案等一批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百日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战果。8月15日—8月30日,省级主要媒体集中报道了全省百日行动案件查处情况,通报了一批典型大案要案,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向公众展示政府维护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和信心。
三、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企业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社会诚信缺失,在食品领域突出表现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猖獗。从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不少食品制假售假行为相互协作,分工明确,形成“产业”。如“地沟油”案件涉及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个环节,病死猪案件涉及养殖、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形成了完整的地下“产业链”。更有甚者,违法生产经营者对食品添加工业染料、滥用添加剂等非法行为已习以为常,逐渐变成了行业“潜规则”,可谓触目惊心,令人痛心。而守法守信企业受到市场冲击,削弱了其原动力和竞争力,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扰乱了正常的食品市场秩序,动摇了企业守法经营的信念。
(二)食品产业层次仍然较低、基础薄弱。我省虽属经济发达省份,但从总体看,食品行业产业化、集约化程度不高,技术创新能力不强,食品企业“低、小、散”的问题仍然突出。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以上的不足3%;31.46万家食品流通单位中,个体工商户占93%;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店达76%,另外还有难以计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从业人员素质总体不高、生产经营不规范,监管难度大,安全隐患较多。
(三)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仍然薄弱、体制机制尚不健全。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检验检测水平不断提升,监管能力逐步加强。但必须看到,与量大面广的监管对象及日益繁重复杂的监管任务相比,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仍较突出。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其局限性在于监管环节较多,在实践中容易发生监管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监管效率不高。另外,随着食品生产新原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广泛应用,食品产业更加复杂,制假造假手段、违法形式更加隐蔽,检测“短板”现象普遍,比如“地沟油”、“注胶虾”等许多食品安全问题缺乏检测标准,导致日常监管无所适从。
(四)对食品安全工作认识还不足、监管责任落实仍不到位。当前,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除了客观原因,主观因素不容忽视。少数地区还没有真正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没有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足够重要的位置。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不完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监管过严会约束食品行业企业的发展,阻碍当地经济的增长,地方保护主义思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处罚不痛不痒。基层监管网络不够健全,没有很好起到“信息员”的作用,条块之间结合不够紧密,联络不够顺畅。食品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没有普遍树立,自我监督约束不足,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没有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审议政府报告为契机,按照夏宝龙省长在9月13日省人大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五个“零”要求(尽最大努力实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食品安全责任“零缺位”、食品安全监管“零漏洞”、对一切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零障碍”),勇于担当,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加大力度,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全省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继续深入贯彻“一法两规”,积极配合省人大研究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餐厨废弃物管理、保健食品管理、食物中毒事故处置等法规规章,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设。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提高公民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
(二)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快推进市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餐饮服务监管体制改革,明确要求各市县在限期内调整到位,确保政令畅通。强化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创新工作机制,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执法试点,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条块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稳妥推进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加强基础设施、技术支撑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监管执法、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覆盖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扩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覆盖面及频次。依托省市县三级政务平台,建设部门和地区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建立覆盖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电子监管追溯平台。
(四)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健全农业地质环境监测体系,规范农兽药使用;积极引导农业和食品产业的转型升级,鼓励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发展集约化大公司,延长食品产业链。深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整治,重点排查、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防范系统性风险;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近期重点围绕13项突出问题,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建立完善一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五)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深化企业“三个一”活动(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探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形式与途径。加快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诚信档案、设立“红黑榜”等举措,惩恶扬善、奖优罚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职能,切实改变“重维权、轻自律”的状态。加强宣传培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一直以来,省人大及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关心和支持。在前期“一法两规”执行情况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今天又专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将就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这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鞭策。我们将认真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各位委员的批评和建议,认真研究本次审议意见,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我们坚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一定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确保全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各级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情况。
一、三年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总体情况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省人大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省人大常委会将食品安全作为人大监督的一项重点工作,专题听取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并且作出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011年在全国率先颁布了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今年又部署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全省人民饮食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三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积极创新,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安排,2010年,省政府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加强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力量。近期,省政府又对省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了重组,由龚正常务副省长任主任,毛光烈、王建满、郑继伟三位副省长任副主任,扩充了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同时,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常设办事机构,挂靠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定行政编制12名、内设处室3个。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均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内设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和经费。
各地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和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规定,及时明确监管职责和部门分工,平稳推进职能调整。不断强化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利用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台,实行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网格化管理。目前已在全省建立食品安全基层工作责任网格96880个,建成率82.08%,涌现了舟山市普陀区、丽水市莲都区等一批先进典型。
(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加快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订。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政府规章;针对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清或存在监管空白等问题,省政府研究下发了《关于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制定了《浙江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农业部门印发了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卫生部门制定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管理办法,工商部门建立了食品市场主体准入、退市等八项制度,质监部门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规定,省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举报奖励、舆情监测等10余项制度。
清理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对202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清理,确定需要修订、废止的标准169个。启动地方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已立项制定冻虾仁、现榨果蔬汁等17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三)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狠抓食品安全专项治理。2009-2010年,全省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2011年开始,又相继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乳制品等十余项专项综合治理。三年来,共查处各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6.7万起、取缔无证无照3.2万家、吊销证照322家、罚没款1.3亿元、涉及总货值1.84亿元,有效遏制和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全面加强行政司法衔接。全省各级行政和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增强了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的合力。将综治办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纳入省食安委成员单位,通过建立联络员集中办公、案件双向移送、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协同工作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行政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2009-2010年共移送14件,2011年移送125件;今年7月启动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来,移送案件数已达73件。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公安机关结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制售“地沟油”、购销“病死猪”、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底,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领域刑事案件4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00余人。我省公安机关循线深挖、追根溯源,成功破获全国首起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特大案件,全面查清了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省公安厅、宁波市和金华市公安局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省公安厅负责人被公安部记个人一等功。
(四)积极推进监管机制创新。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加强风险监测列入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统筹资源,逐步构建起覆盖省市县并逐渐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立了17个食品化学污染物及食源性致病性微生物监测点、10个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点、20个食源性疾病监测点。主动监测发现了食用香精含塑化剂、辣椒及其制品中含工业染料、黄酒中含氨基甲酸乙酯、地产大米和海蟹中镉含量超标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健全了重大案件督办、重点问题交办、风险监测结果通报等工作机制,有效弥补了分段监管体制下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2011年以来,重点对“地沟油”、义乌市废桶铁锅、江干区“全金褪黑素胶囊”、缙云县鼎湖公司生产销售病死猪肉制品等重大案件进行了督办,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尽最大可能降低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今年,选择了茶叶质量、水果蔬菜保鲜剂、鲜笋农药残留、水产品添加孔雀石绿、工业硫磺生产加工食用农产品、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肉品质量、辣椒粉及其制品添加工业染料、网络销售食品、校园周边食品、滥用含铝膨松剂、食用油质量、豆芽菜监管等13个职责不清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交由相关部门负责或牵头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切实改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市场环境和安全形势。 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积极推进以计划、经费、信息共享发布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丽水市、宁波市和三门县率先开展试点,研究开发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预警平台,实现了部门间检测项目不重复,提高检测资金使用效率,不合格信息及时互通和处置,检测结果统一及时发布。目前,全省已有3个市、52个县(市、区)实现检测计划、经费和信息共享发布“三整合”。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全省11个市和44个县(市、区)政府已出台了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宁波市、嘉兴市被列入第一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试点城市,初步建立了“政府引导、集中收运、专业处理、市场运作、再生利用”的餐厨废弃物管理模式。
(五)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一法两规”颁布实施后,各级政府将普法宣传放在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开辟媒体专栏、组织知识竞赛、张贴标语、设置橱窗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法两规”。省食安办先后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30余万册、宣传画50余万张,与市县人大和政府共同举办普法宣传培训班20余个。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先后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万里行等大型主题科普宣传,2011年全省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8795次,直接受众近700万人次。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光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一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多次邀请媒体参与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和调研活动;聘请媒体记者作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举报和科普宣教等工作;建立媒体信息员沟通平台,及时解答有关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引导媒体准确报道和科学宣传。2011年我省部分地区消费者食用贻贝(俗称“淡菜”)中毒事件,就是媒体信息员通过网络论坛及时发现,有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进行了妥善处置。二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省食安委聘请了1008名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这些同志训练有素,热心奉献,在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对监管工作建言献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建立并落实了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近两年已累计发放奖励奖金35万余元,其中对新昌胶囊问题的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在全国率先开通了食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96317”,2011年全省共受理处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2.1万件,比2010年增加20.8%,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食品生产流通消费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基本可控、稳定向好的态势。2011年度,全省食用农(畜、禽)、林、渔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8.0%、96.0%、99.7%,地产加工食品合格率为94.1%,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合格率为90.5%。全省没有发生Ⅱ级及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数量呈现逐年递减趋势,2011年度全省报告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比2010年度分别下降69%、60%,无死亡病例。
二、今年以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举措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和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关注,省委、省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赵洪祝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夏宝龙省长亲自带队调研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持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领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建议》(杭76号)重点建议。省食安委高密度召开全体(扩大)会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部署食品安全重大工作。
(一)积极配合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今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部署后,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两次省食安委全体会议上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检查,实事求是地报告相关情况,虚心接受检查组提出的批评和建议。以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解决监管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全力配合省政协开展健全我省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活动,积极支持全国人大“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重点建议案的调研工作。
(二)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为深刻吸取新昌药用胶囊和部分蜜饯添加剂超标事件的教训,巩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成果,今年4月底,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全省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对各类潜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了深入排查。省级共排查出9大类40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市排查出128项具体风险隐患,既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摊贩、农贸市场等全省共性的隐患问题,又有杭州萧山酱腌菜、宁波余姚榨菜、嘉兴“瘦肉精”、绍兴珍珠粉、金华火腿边角料、衢州山茶油、舟山水产品、丽水香菇等地方性的风险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发布了风险预警,并提出整改要求。全省性的问题由省级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开展治理;地方性的问题由各地负责制定整治方案、开展集中治理。针对问题多发场所、重点品种和监管薄弱领域,切实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三)深入推进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在前期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清理的基础上,7月11日,夏宝龙省长在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时当即作出决定,全省于7月15日—10月25日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在7月13日的省政府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夏宝龙省长亲自对百日行动作了动员。省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3位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省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百日行动的组织开展。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协调组织,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百日行动期间,龚正常务副省长,毛光烈、王建满、郑继伟副省长分别带领省级相关部门,赴市县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地围绕6个“100%”的具体目标,积极开展“百日行动”大整治。截至9月11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34.26万人次,检查42.80万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531起,责令整改1.91万家,行政立案3143起,公安机关刑事立案513起,追究刑事责任338人,取缔无证无照1993家,吊销许可证照13家,罚没款671.2万元,涉及总货值1595.2万元,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数是2011年全年(112起)的4.6倍。查获了龙游县私屠滥宰病死猪肉案、浙江双香伟业食品公司(金华)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生产八宝粥案、金华“4·26”生产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案、杭州等部分地区销售500余吨涉嫌未经检疫境外冻肉制品案、川妹子火锅店使用含罂粟壳(粉)火锅底料案等一批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百日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战果。8月15日—8月30日,省级主要媒体集中报道了全省百日行动案件查处情况,通报了一批典型大案要案,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向公众展示政府维护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和信心。
三、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企业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社会诚信缺失,在食品领域突出表现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猖獗。从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不少食品制假售假行为相互协作,分工明确,形成“产业”。如“地沟油”案件涉及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个环节,病死猪案件涉及养殖、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形成了完整的地下“产业链”。更有甚者,违法生产经营者对食品添加工业染料、滥用添加剂等非法行为已习以为常,逐渐变成了行业“潜规则”,可谓触目惊心,令人痛心。而守法守信企业受到市场冲击,削弱了其原动力和竞争力,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扰乱了正常的食品市场秩序,动摇了企业守法经营的信念。
(二)食品产业层次仍然较低、基础薄弱。我省虽属经济发达省份,但从总体看,食品行业产业化、集约化程度不高,技术创新能力不强,食品企业“低、小、散”的问题仍然突出。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以上的不足3%;31.46万家食品流通单位中,个体工商户占93%;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店达76%,另外还有难以计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从业人员素质总体不高、生产经营不规范,监管难度大,安全隐患较多。
(三)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仍然薄弱、体制机制尚不健全。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检验检测水平不断提升,监管能力逐步加强。但必须看到,与量大面广的监管对象及日益繁重复杂的监管任务相比,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仍较突出。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其局限性在于监管环节较多,在实践中容易发生监管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监管效率不高。另外,随着食品生产新原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广泛应用,食品产业更加复杂,制假造假手段、违法形式更加隐蔽,检测“短板”现象普遍,比如“地沟油”、“注胶虾”等许多食品安全问题缺乏检测标准,导致日常监管无所适从。
(四)对食品安全工作认识还不足、监管责任落实仍不到位。当前,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除了客观原因,主观因素不容忽视。少数地区还没有真正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没有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足够重要的位置。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不完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监管过严会约束食品行业企业的发展,阻碍当地经济的增长,地方保护主义思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处罚不痛不痒。基层监管网络不够健全,没有很好起到“信息员”的作用,条块之间结合不够紧密,联络不够顺畅。食品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没有普遍树立,自我监督约束不足,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没有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审议政府报告为契机,按照夏宝龙省长在9月13日省人大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五个“零”要求(尽最大努力实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食品安全责任“零缺位”、食品安全监管“零漏洞”、对一切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零障碍”),勇于担当,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加大力度,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全省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继续深入贯彻“一法两规”,积极配合省人大研究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餐厨废弃物管理、保健食品管理、食物中毒事故处置等法规规章,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设。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提高公民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
(二)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快推进市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餐饮服务监管体制改革,明确要求各市县在限期内调整到位,确保政令畅通。强化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创新工作机制,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执法试点,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条块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稳妥推进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加强基础设施、技术支撑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监管执法、应急处置能力。完善覆盖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扩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覆盖面及频次。依托省市县三级政务平台,建设部门和地区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建立覆盖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电子监管追溯平台。
(四)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健全农业地质环境监测体系,规范农兽药使用;积极引导农业和食品产业的转型升级,鼓励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发展集约化大公司,延长食品产业链。深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整治,重点排查、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防范系统性风险;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近期重点围绕13项突出问题,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建立完善一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五)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深化企业“三个一”活动(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探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形式与途径。加快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诚信档案、设立“红黑榜”等举措,惩恶扬善、奖优罚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职能,切实改变“重维权、轻自律”的状态。加强宣传培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一直以来,省人大及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关心和支持。在前期“一法两规”执行情况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今天又专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将就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这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鞭策。我们将认真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各位委员的批评和建议,认真研究本次审议意见,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我们坚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一定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确保全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