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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部正式批准青岛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这标志着青岛高新区已进入国家创新战略层面,迈入更高水平的发展层级。
青岛高新区将在青岛市创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科技部《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指南》和《青岛高新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方案》的有关要求,以青岛高新区胶州湾北部主园区为带动,各园区组团发展、多点引领、区园联动,围绕汇聚创新资源、引进创新人才团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主导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实施三十四项创新工程。汇聚各类创新要素资源,建设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中科院光电院青岛研发基地、中科院兰州化物所青岛研发基地、中科院青岛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青岛市工业技术研究院、青岛国际科技合作园等创新载体;加快创业孵化体系建设,成立孵化器联盟,新建30万平方米孵化器和加速器,总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达到500家;建立新型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创新人才高地,引进培育20个高端技术团队和100名高层次人才;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点扶持企业在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领域取得突破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引导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主体;建立各园区间协同发展机制,实现青岛高新区“一区五园”创新创业资源的整合,在各园区间形成产业协作、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崭新局面;构建多层次投融资体系,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高新区企业发展,大力推进股份代办转让试点、引进创业投资机构,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抵押、科技保险等灵活多样的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成海洋仪器仪表、新型显示、光电装备、海洋药物与生物材料、新型能源装备、现代服务业等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推动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形成运输装备、数字家电、信息通讯等3个以上国内领先的优势产业集群。
青岛高新区将在青岛市创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科技部《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指南》和《青岛高新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方案》的有关要求,以青岛高新区胶州湾北部主园区为带动,各园区组团发展、多点引领、区园联动,围绕汇聚创新资源、引进创新人才团队、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主导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实施三十四项创新工程。汇聚各类创新要素资源,建设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中科院光电院青岛研发基地、中科院兰州化物所青岛研发基地、中科院青岛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青岛市工业技术研究院、青岛国际科技合作园等创新载体;加快创业孵化体系建设,成立孵化器联盟,新建30万平方米孵化器和加速器,总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达到500家;建立新型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技术中心;建设创新人才高地,引进培育20个高端技术团队和100名高层次人才;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点扶持企业在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领域取得突破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引导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主体;建立各园区间协同发展机制,实现青岛高新区“一区五园”创新创业资源的整合,在各园区间形成产业协作、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崭新局面;构建多层次投融资体系,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高新区企业发展,大力推进股份代办转让试点、引进创业投资机构,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抵押、科技保险等灵活多样的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成海洋仪器仪表、新型显示、光电装备、海洋药物与生物材料、新型能源装备、现代服务业等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推动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形成运输装备、数字家电、信息通讯等3个以上国内领先的优势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