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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中国经济,入世近三年的中国,涉外企业所得税制的概念依然存在。这是因为,中国目前还实行内外有别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即内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而涉外企业却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这两套企业所得税制虽然存在种种问题,但毕竟已实现了各自内部的统一和相同的税率,其间的内容差异也有所缩小。但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差别悬殊这一突出问题,至今却未见采取任何实质性措施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