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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般意义上讲,创新有回避监管的需要,它绕过监管,为企业的利润最大化提供可能;而监管则是对创新带来的市场风险所采取的相应举措,其目的在于规范群体行为,将不确定性消除或置于一定的可控度之内,即创新与监管之间两相博弈。随着加入WTO,衍生外汇交易作为金融创新业务必将得到广泛的应用,其对监管者的水平和层次也提出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