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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社会改革离不开哲学。但哲学为改革服务,不能停留在运用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理论为其做论证上,而应进一步阐明现实社会中诸矛盾的焦点之所在,从而为改革指明方向。本文即试图从一个新的哲学角度来探讨改革问题,努力阐明社会改革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这个系统的每个环节和层次,既是客体,又是主体,是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然而,现实中,人们往往只看到社会改革系统的客体性一面,对其主体的规定性则视而不见,致使各层次的主体能动性在相当程度上处于潜在状态,没有变成现实的力量,因此,在社会改革中,如何充分发挥主体系统的能动性,就大有研究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