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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作为政府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安机关试图垄断信息已经不再可能。警务公开与警务信息公开是有所区别的。警务信息具有公开、非营利和不可定价的特性。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警察组织具有“理性经济人”特性,公众与警察组织之间存在多级委托代理关系。警察组织警务信息公开所面临的困境的核心问题在于警察个体行为的代理失灵与公众监督的机会主义倾向之间的互动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