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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首先列举了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然后从经济危机形成的背景、原因以及影响等多方面进行阐述,接着研究部分发达国家面对金融危机的对策以及分析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最后总结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关键词 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 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起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次贷”即“次级抵押贷款”,是指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不高、还债能力低的借款人提供贷款,是一种高风险也是高收益的贷款项目。这次的“次贷危机”就是由于“次级抵押贷款”环节出现了严重的信贷问题,由此导致金融危机。
二、美国金融危机形成原因
(一)美国金融监管的交叉模式。
美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是“双线多头”的,“双线”是指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两条线,即联邦政府机构管理在联邦注册的“国民银行”,州政府管理在州注册的商业银行,“多头”是指有多个履行金融监督管理职能的机构。这种金融监管的体系的优点在于能够使金融职权分散,避免过于集中,同时使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不同的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率。但是,由于这种交叉重叠,再加上金融法规的不一致,金融机构容易在监管中找到漏洞。
(二)信用评级机构不可靠。
在美国,信用评级机构本身就缺乏竞争性。一些著名的评级公司,如穆迪、标普等等,收取的高评级费为低评级费的2倍左右,这便产生利益上的冲突:对投资者,公司要提供与上市公司有关的咨询服务;对被评级的公司,又希望收取高额评级费用。于是难免会有评级公司为了巨额收入,向投资者提供虚假信息。而投资者缺乏足够的信息来源,对评级机构盲目信任,有没有适当的监管主体对评级机构进行监督,这种影响越来越大。
(三)监管部门失职。
美国的部分监管机构对市场盲目自信,认为市场已足够成熟,于是有时为了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故意放松对市场的管制,造成“自觉性滞后”,以促进跨行业竞争和形成竞争优势。尽管美联储等金融监管部门早已注意到贷款标准过于放松,他们也没有及时改进,加强规范,没有将危机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中。美國金融监管部门相信“收益与风险并重”,也由此过于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导致管理不力。
(四)金融衍生工具的复杂性。
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类型日趋复杂,把基础商品利率、汇率、期限、合约等进行各种分解组合,这对投资者的专业知识要求较高,也加剧了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平衡。金融机构处于优势地位,而投资者只能被动接受,处于劣势。这些不断涌现的金融衍生产品给监管带来不便,累积了风险。过去历次金融危机受到较大影响的只有银行业,而此次危机却波及到了包括银行、对冲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政府信用支持的金融企业等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此次金融危机银行部门的损失超过50%,其他金融机构的比重也与银行相当,从而大大加剧了危机的影响。
(五)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从美国房地产的100多年发展看来,其真实房价指数从1890年开始围绕在100左右波动,随后的经济大萧条使指数降到70左右,并持续24年。后来一直稳定在110左右,然而从1997年开始,短短十年,房价指数飞涨到200以上。人们因此对房地产行业前景一片看好,以致在房贷机构发放住房贷款时,都将房价的持续增长作为借款人还款的假设条件之一,因为房屋会一直增值,及时借款人每月收入不足,房屋的增值部分也足够弥补还款额度。但是2007年至2008年的房地产价格回落使这个泡沫破灭了。
(六)信息披露不及时。
金融危机所带来的直接损失仅仅是其影响的一小部分,更重要的是危机对市场信心的打击,市场恐慌以及未来损失根本无法用数字来衡量。面对危机,大众首先关心的是危机何时才能结束。如果让大众及时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那么信心会渐渐重建,反之亦然。但在危机初期,各大金融机构纷纷采用各种方式隐瞒自身在次贷方面的问题。
三、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启示
(一)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
1、缺乏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
我国从2003年开始建立银、证、保三方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监管联席会议成员由三方机构的主席组成,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由主席或其授权的副主席参加,讨论和协调有关金融监管的重要事项、已出台政策的市场反映和效果评估以及其它需要协商、通报和交流的事项。但是,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业务交叉不断增多,无可避免地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并存的局面,即在涉及审批权力的地带呈现权力设置和资源控制的重复,在涉及责任追究的地带呈现监控真空和问题处置的真空,造成监管成本的提高和监管效率的降低。
2、监管内容和范围过于狭窄。
我国目前金融监管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机构的审批和经营合规性上,风险性监管尚不规范和完善,对金融机构日常的业务运营、资产质量和财务盈亏状况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监管更是严重缺乏。在监管范围上,重国有商业银行,对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新出现的网络银行的监管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监管内容和范围过于狭窄,势必影响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3、监管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监管成本较高。
我国金融监管主要采用行政手段,造成在具体操作中随意性大,约束力不强。近几年,我国虽然陆续颁布了一些金融监管法律,但是并不能涵盖金融业的全部,且因规定比较原则,在金融监管实践中难以具体操作,导致金融监管效果不佳。目前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式主要是外部监管,即现场监管和事后监管。现场检查的实施没有统一的工作规范,也缺乏恰当的定期检查,结果每一次检查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效果不佳,还可能会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
4、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分立不利于资源信息共享。
银监会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虽然享有充分的货币政策信息,但不再享有完备的银行监管信息,而这些微观的银行监管方面的信息有助于人民银行深入地了解金融机构的情况,并凭此更好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而分工后,部分有用的微观银行监管信息的获取将更为困难,势必影响货币政策宏观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另一方面,分立后的银监会享有充分的银行监管信息和不完备的货币政策信息,这也使得银行监管缺乏以往所拥有的人民银行宏观层面的金融信息,缺乏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和支付系统方面的信息和经验等作为监管决策参考。
(二)由金融危机产生的启示。
1、积极应用公允价值会计及其信息披露。
根据公允价值会计准则,资产价格越是下跌,持有机构的资本净值就越少,也就需要卖出更多的资产,从而进一步压低资产价格,这样形成恶性循环,造成越来越多金融机构陷入困境。一些国家采取临时救援措施,放松执行公允价值会计来缓解金融机构资产出售的压力,稳定资产价格。
在市场状况良好的状况下,夸大利润会误导投资者,在经济处于衰退阶段更是如此。围绕定价存在众多不确定因素,可能转化为紧缩的信贷条件,给今年估计带来负面影响。公允价值评估应该与具体规则(如销售激励机制、抵押品估价、保证金要求等)脱钩,尽量维持其公平客观,并做到及时、全面的披露。
另外在信息披露方面,要确保银行的风险状况得到严密检查,使监管者发挥更大作用,比如采用全面银行监管,进行周期测试。同样,在确保应用公允价值会计的可信度、一致性方面,审计员将发挥关键作用。审计、会计标准制定者和监管者之间更密切的合作对于市场和金融稳定性将是非常有益的。
2、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危机传染性和扩散性等新特点表明,在金融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一国完全靠自己的努力来防御应对来自外部的金融风险与金融市场的冲击,是比较困难的,因此要加强国际间金融协调与合作。
首先,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要积极推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改革,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国际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救助等方面的功能,并且努力协作,保证金融稳健发展,逐步建立平等有效的多边规则体系,平衡各国利益。
其次,各个机构各司其责。中央银行应该将注意力集中在满足系统流动性需求相发挥“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上。它们在维持金融稳定方面应该发挥核心作用。管理者和监管者(无论是在中央银行之内还是之外)应该在充分考虑金融稳定整体状况的同时,专注于单个公司的审慎经营问题。财政当局应就解决清偿问题作出决定并满足其成本需求。当局之间需要改进相互交流和合作的程序。监管和审慎机制应该予以更新,以便可以提供全面的金融监督,对风险作出迅速反应并消除负面激励和利益冲突。
3、改变传统监管模式。
由于在进行房贷投资的过程中,从房贷到评级,再到卖出这个过程中,风险从银行体系转移到了投资银行,而不再受到传统商业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督。这次的金融危机给我们强烈的启示在于,对投资银行也要进行监督。鉴于这种风险会随着交易过程转移,監管需要关注多个对象。另外,在保护储户利益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按不同杠杆率,不同期限资金来源的划分,以资本充足率为调节工具,制定不同的监管原则。
4、完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首先要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维护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以防范经营风险,同时要建立健全行业性组织,制定统一严格的行业准则,对本行业经营者进行监督,以维护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除了硬性的规定,道德规范体系也要逐步建立,比如会计人员有道德规范,监督机构和评级机构等也要有自律性的规范加以补充,形成市场多元利益主体的相互制衡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同业协会的联系机制。
5、加强区域金融合作,倡导国际货币新秩序,建立多元货币体系。
世界经济正在逐步走向一体化,发展中国家可以先发展区域一体化,加强自身综合实力,联合他国,获取集体利益。一体化对于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因为不仅有利于构建区域性的风险防范协调机制,为区域经济创造更好的条件;另一方面,也能够对全球金融协调体制的完善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增加发展中国家对国际金融规则制定的影响力。可以通过交流经验、共同制定规章制度和加强实践等方面,逐步融入全球经济中来。
另一方面,尽管布雷顿森林体系已于1973年彻底瓦解,但是美元仍然是国际货币中的主导货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美元引发了大量热钱的危机,引出规模巨大的次级债券,甚至诞生了剩余流动性。一旦美元体系瓦解,金融市场必将顷刻间崩溃。因此,推进多元货币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要让世界经济独立于美元的操纵,才能有限避免泡沫经济产生。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07级)
参考文献:
[1]Stiglitz, Joseph. The way out. Time Canada; 10 /27 /2008, Vol.172 Issue 17.
[2]Bush-Greenspan. The Age of Turbulence: Adventures in a New World. The Penguin Press HC, 2007.
[3]Goodhart, Charles. The boundary problem in financial regulation. National Institute Economic Review; Oct2008 Issue 206.
[4]Engelen, Klaus C. The Post-Subprime Regulation Scramble. International Economy; Winter2008, Vol. 22 Issue 1.
[5]Saunders, Anthony, Smith, Roy C. , Walter, Ingo. Enhanced Regulation of Large, Complex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inancial Markets, Institutions & Instruments; May2009, Vol. 18 Issue 2.
[6]林毅夫.金融危机的第二轮效应.中国市场.2009年3月.
[7]谢国忠.监管失误引发美国金融危机.市场机制仍要坚持.国际经济评论.2009.
关键词 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 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起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次贷”即“次级抵押贷款”,是指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不高、还债能力低的借款人提供贷款,是一种高风险也是高收益的贷款项目。这次的“次贷危机”就是由于“次级抵押贷款”环节出现了严重的信贷问题,由此导致金融危机。
二、美国金融危机形成原因
(一)美国金融监管的交叉模式。
美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是“双线多头”的,“双线”是指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两条线,即联邦政府机构管理在联邦注册的“国民银行”,州政府管理在州注册的商业银行,“多头”是指有多个履行金融监督管理职能的机构。这种金融监管的体系的优点在于能够使金融职权分散,避免过于集中,同时使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不同的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率。但是,由于这种交叉重叠,再加上金融法规的不一致,金融机构容易在监管中找到漏洞。
(二)信用评级机构不可靠。
在美国,信用评级机构本身就缺乏竞争性。一些著名的评级公司,如穆迪、标普等等,收取的高评级费为低评级费的2倍左右,这便产生利益上的冲突:对投资者,公司要提供与上市公司有关的咨询服务;对被评级的公司,又希望收取高额评级费用。于是难免会有评级公司为了巨额收入,向投资者提供虚假信息。而投资者缺乏足够的信息来源,对评级机构盲目信任,有没有适当的监管主体对评级机构进行监督,这种影响越来越大。
(三)监管部门失职。
美国的部分监管机构对市场盲目自信,认为市场已足够成熟,于是有时为了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故意放松对市场的管制,造成“自觉性滞后”,以促进跨行业竞争和形成竞争优势。尽管美联储等金融监管部门早已注意到贷款标准过于放松,他们也没有及时改进,加强规范,没有将危机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中。美國金融监管部门相信“收益与风险并重”,也由此过于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导致管理不力。
(四)金融衍生工具的复杂性。
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类型日趋复杂,把基础商品利率、汇率、期限、合约等进行各种分解组合,这对投资者的专业知识要求较高,也加剧了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平衡。金融机构处于优势地位,而投资者只能被动接受,处于劣势。这些不断涌现的金融衍生产品给监管带来不便,累积了风险。过去历次金融危机受到较大影响的只有银行业,而此次危机却波及到了包括银行、对冲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政府信用支持的金融企业等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此次金融危机银行部门的损失超过50%,其他金融机构的比重也与银行相当,从而大大加剧了危机的影响。
(五)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从美国房地产的100多年发展看来,其真实房价指数从1890年开始围绕在100左右波动,随后的经济大萧条使指数降到70左右,并持续24年。后来一直稳定在110左右,然而从1997年开始,短短十年,房价指数飞涨到200以上。人们因此对房地产行业前景一片看好,以致在房贷机构发放住房贷款时,都将房价的持续增长作为借款人还款的假设条件之一,因为房屋会一直增值,及时借款人每月收入不足,房屋的增值部分也足够弥补还款额度。但是2007年至2008年的房地产价格回落使这个泡沫破灭了。
(六)信息披露不及时。
金融危机所带来的直接损失仅仅是其影响的一小部分,更重要的是危机对市场信心的打击,市场恐慌以及未来损失根本无法用数字来衡量。面对危机,大众首先关心的是危机何时才能结束。如果让大众及时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那么信心会渐渐重建,反之亦然。但在危机初期,各大金融机构纷纷采用各种方式隐瞒自身在次贷方面的问题。
三、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启示
(一)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
1、缺乏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
我国从2003年开始建立银、证、保三方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监管联席会议成员由三方机构的主席组成,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由主席或其授权的副主席参加,讨论和协调有关金融监管的重要事项、已出台政策的市场反映和效果评估以及其它需要协商、通报和交流的事项。但是,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业务交叉不断增多,无可避免地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并存的局面,即在涉及审批权力的地带呈现权力设置和资源控制的重复,在涉及责任追究的地带呈现监控真空和问题处置的真空,造成监管成本的提高和监管效率的降低。
2、监管内容和范围过于狭窄。
我国目前金融监管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机构的审批和经营合规性上,风险性监管尚不规范和完善,对金融机构日常的业务运营、资产质量和财务盈亏状况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监管更是严重缺乏。在监管范围上,重国有商业银行,对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新出现的网络银行的监管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监管内容和范围过于狭窄,势必影响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3、监管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监管成本较高。
我国金融监管主要采用行政手段,造成在具体操作中随意性大,约束力不强。近几年,我国虽然陆续颁布了一些金融监管法律,但是并不能涵盖金融业的全部,且因规定比较原则,在金融监管实践中难以具体操作,导致金融监管效果不佳。目前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式主要是外部监管,即现场监管和事后监管。现场检查的实施没有统一的工作规范,也缺乏恰当的定期检查,结果每一次检查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效果不佳,还可能会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
4、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分立不利于资源信息共享。
银监会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虽然享有充分的货币政策信息,但不再享有完备的银行监管信息,而这些微观的银行监管方面的信息有助于人民银行深入地了解金融机构的情况,并凭此更好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而分工后,部分有用的微观银行监管信息的获取将更为困难,势必影响货币政策宏观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另一方面,分立后的银监会享有充分的银行监管信息和不完备的货币政策信息,这也使得银行监管缺乏以往所拥有的人民银行宏观层面的金融信息,缺乏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和支付系统方面的信息和经验等作为监管决策参考。
(二)由金融危机产生的启示。
1、积极应用公允价值会计及其信息披露。
根据公允价值会计准则,资产价格越是下跌,持有机构的资本净值就越少,也就需要卖出更多的资产,从而进一步压低资产价格,这样形成恶性循环,造成越来越多金融机构陷入困境。一些国家采取临时救援措施,放松执行公允价值会计来缓解金融机构资产出售的压力,稳定资产价格。
在市场状况良好的状况下,夸大利润会误导投资者,在经济处于衰退阶段更是如此。围绕定价存在众多不确定因素,可能转化为紧缩的信贷条件,给今年估计带来负面影响。公允价值评估应该与具体规则(如销售激励机制、抵押品估价、保证金要求等)脱钩,尽量维持其公平客观,并做到及时、全面的披露。
另外在信息披露方面,要确保银行的风险状况得到严密检查,使监管者发挥更大作用,比如采用全面银行监管,进行周期测试。同样,在确保应用公允价值会计的可信度、一致性方面,审计员将发挥关键作用。审计、会计标准制定者和监管者之间更密切的合作对于市场和金融稳定性将是非常有益的。
2、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危机传染性和扩散性等新特点表明,在金融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一国完全靠自己的努力来防御应对来自外部的金融风险与金融市场的冲击,是比较困难的,因此要加强国际间金融协调与合作。
首先,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要积极推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改革,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国际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救助等方面的功能,并且努力协作,保证金融稳健发展,逐步建立平等有效的多边规则体系,平衡各国利益。
其次,各个机构各司其责。中央银行应该将注意力集中在满足系统流动性需求相发挥“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上。它们在维持金融稳定方面应该发挥核心作用。管理者和监管者(无论是在中央银行之内还是之外)应该在充分考虑金融稳定整体状况的同时,专注于单个公司的审慎经营问题。财政当局应就解决清偿问题作出决定并满足其成本需求。当局之间需要改进相互交流和合作的程序。监管和审慎机制应该予以更新,以便可以提供全面的金融监督,对风险作出迅速反应并消除负面激励和利益冲突。
3、改变传统监管模式。
由于在进行房贷投资的过程中,从房贷到评级,再到卖出这个过程中,风险从银行体系转移到了投资银行,而不再受到传统商业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督。这次的金融危机给我们强烈的启示在于,对投资银行也要进行监督。鉴于这种风险会随着交易过程转移,監管需要关注多个对象。另外,在保护储户利益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按不同杠杆率,不同期限资金来源的划分,以资本充足率为调节工具,制定不同的监管原则。
4、完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首先要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维护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以防范经营风险,同时要建立健全行业性组织,制定统一严格的行业准则,对本行业经营者进行监督,以维护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除了硬性的规定,道德规范体系也要逐步建立,比如会计人员有道德规范,监督机构和评级机构等也要有自律性的规范加以补充,形成市场多元利益主体的相互制衡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同业协会的联系机制。
5、加强区域金融合作,倡导国际货币新秩序,建立多元货币体系。
世界经济正在逐步走向一体化,发展中国家可以先发展区域一体化,加强自身综合实力,联合他国,获取集体利益。一体化对于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因为不仅有利于构建区域性的风险防范协调机制,为区域经济创造更好的条件;另一方面,也能够对全球金融协调体制的完善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增加发展中国家对国际金融规则制定的影响力。可以通过交流经验、共同制定规章制度和加强实践等方面,逐步融入全球经济中来。
另一方面,尽管布雷顿森林体系已于1973年彻底瓦解,但是美元仍然是国际货币中的主导货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美元引发了大量热钱的危机,引出规模巨大的次级债券,甚至诞生了剩余流动性。一旦美元体系瓦解,金融市场必将顷刻间崩溃。因此,推进多元货币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要让世界经济独立于美元的操纵,才能有限避免泡沫经济产生。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07级)
参考文献:
[1]Stiglitz, Joseph. The way out. Time Canada; 10 /27 /2008, Vol.172 Issue 17.
[2]Bush-Greenspan. The Age of Turbulence: Adventures in a New World. The Penguin Press HC, 2007.
[3]Goodhart, Charles. The boundary problem in financial regulation. National Institute Economic Review; Oct2008 Issue 206.
[4]Engelen, Klaus C. The Post-Subprime Regulation Scramble. International Economy; Winter2008, Vol. 22 Issue 1.
[5]Saunders, Anthony, Smith, Roy C. , Walter, Ingo. Enhanced Regulation of Large, Complex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inancial Markets, Institutions & Instruments; May2009, Vol. 18 Issue 2.
[6]林毅夫.金融危机的第二轮效应.中国市场.2009年3月.
[7]谢国忠.监管失误引发美国金融危机.市场机制仍要坚持.国际经济评论.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