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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10月15日起实施。为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办法》对各方提出了要求。
《办法》对医务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遵守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关爱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情况,及时解答患者咨询;如实告知患者有关情况可能会对其产生不利后果的,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按照规定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不得隐匿、篡改、伪造或者销毁等。
《辦法》也给病患方定了规矩:需遵守医疗机构相关管理制度,尊重医务人员;如实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病史;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配合医疗机构根据病情作出的转诊或者出院安排;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对诊疗行为有异议的,如实表达意见和诉求。
(资料来源:山西农民日报数字报)
《办法》对医务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遵守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关爱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情况,及时解答患者咨询;如实告知患者有关情况可能会对其产生不利后果的,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按照规定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不得隐匿、篡改、伪造或者销毁等。
《辦法》也给病患方定了规矩:需遵守医疗机构相关管理制度,尊重医务人员;如实向医务人员陈述病情、病史;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配合医疗机构根据病情作出的转诊或者出院安排;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对诊疗行为有异议的,如实表达意见和诉求。
(资料来源:山西农民日报数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