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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行业公私合营已成为半个世纪前的往事,反思这场社会经济体制变革的得失,或许能够加深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解。
国家资本主义是引导私营工商业走上社会主义的必经之路。但是,国家资本主义并不就是简单地将私人企业收为国有。在资产阶级国家,国家资本主义仍然是资本主义,而我国的国家资本主义则是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确切的说,这是一种受国营经济领导的、受限制的、不完全的资本主义。在这个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的表现形式可以划分为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统销、委托经销代销、个别行业公私合营以及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而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其实质就是国家对现存资本主义经济的强力控制和引导,或者是在人民政权的威吓下“和平”剥夺资本家的经营权和所有权,最后实现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
新中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时的1949年到1953年。主要采取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对所得的利润,采用“四马分肥”的办法,其中给资本家支付一定的利润是作为进行赎买的一种手段。第二阶段是1954年到1955年下半年。在推行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的同时,开始转入实行个别企业公私合营的阶段。第三阶段是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这是从个别企业公私合营逐步转为以全行业公私合营为主的阶段。这种按行业,不分大、中、小企业同时合营,又称为“吃葡萄”式合营,形成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
北京是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起点,之后是上海、天津并发展到全国。面对各地私营工商业者敲锣打鼓要求批准公私合营的热情,中央只好将原来制定的在两年内分期分批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计划,改为一次批准,全面合营,先收编,后改组的做法。到1956年底,全国有99%的私营工业和85%的私营商业参加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历时6年的工商业改造涉及几亿人口,牵动了几乎各个行业。如此大规模的社会经济体制变革,不仅没有造成经济下滑和生产力下降,而且还通过社会主义经济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联系以及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在有效利用这部分企业的基础上发展了生产,活跃了经济,积累了资金,培训了工人与干部,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然而,尽管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成就显著,但在指导思想与实际工作中都存在着缺点和错误,一些遗留问题给后来的经济发展造成诸多不良后果。
反思全行业公私合营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改造速度过快,缺乏充分准备。
1955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对资改造工作会议,针对当时的社会主义经济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取得决定性的优势地位,以及私营工商业的生产经营困难重重等情况,决定准备用两年的时间“在一切重要的行业中分别在各地区实行全部或大部公私合营”,“在全国各地按行按业、分期分批地来进行”。在这之前不久,在10月底的工商界代表人物的座谈会上,李烛尘等人曾提出工商界也要掀起一个对资改造高潮的主张。毛泽东对此曾表示不赞同,强调“要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要有秩序有步骤地来,不要搞乱了”。但在当时党内批判右倾保守的调子越来越高、各地农业合作化高潮一个接着一个到来的形势下,中央改变了原定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提前两年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改造,步子迈得太大了,导致许多部门和地区仓促上马,组织指导工作跟不上,或多或少地造成了经济和政治方面的损失。
吸纳范围过大,人员成分模糊。
党和政府改造手工业和小商贩的原则是逐步引导它们走合作化道路,同时还可适当保留一些个体经营。但由于大多数个体商业、个体手工业纷纷要求公私合营,认为不给他们定息、发固定工资是“共产党嫌贫爱富”,又由于对资改造主管部门的不适当的合并,以及盲目追求改造的高级形式,因而造成合营、合作的面过宽,经销、代销、自营的面过窄的错误。也正是因为改造面过宽,使带进公私合营企业的大量的小业主、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被笼统称为“私方人员”,被错当作资本家对待,后来又长期没有把他们区别出去。这就混淆了阶级界限,挫伤了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给他们的家属和子女后代造成许多不良影响。有些“三小”即小业主、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认为自己是“小鱼上大船”,“陪着资本家改造”,有的人长期在企业里当“瞎子”、“聋子”和“哑巴”,有的有技术也不愿施展,甚至不少人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受到歧视,有的还受过不应有的打击,吃了不少苦头。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得到解决。
政策落实缺位,无视经营规律。
对于相当大一部分资本家的使用和处理不当,影响了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在高潮中,为了把公私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搞好,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利用资本家的长处,安排好资本家的工作问题。但是,不少同志感到和资本家相处,左了怕违反统战政策,右了怕丧失阶级立场,宁左毋右,在工作中对资本家敬而远之,以致许多资本家普遍感到有职无权,不能充分发挥所长。特别是改造后的企业对资本主义企业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优势特点,不仅没有当做民族遗产加以保留,反而全盘否定,这对于发展经济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都是很直接的损失。
过分强调统一,盲目合并过多。
针对我国私营工商业十分分散,中小型企业占优势的特点,在高潮中进行适当的经济改组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分,不能盲目进行。为此,党和政府规定了“大部不动,小部调整”及“大中小型企业相结合”等改组原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客观原因,不少地区还是进行了步子相当大的“裁并减合”,发生了盲目合并过多的现象。据1957年6月统计,全国在高潮中实行公私合营的工厂中,经过生产改组合并的约占半数以上,实行联合管理的只占三分之一,其中实行统一核算又占半数。类似的问题也反映在调整商业网方面。结果造成生产单调,经济特点丧失。不少商品花色品种减少,质量下降,商业网点不足,流通阻滞,给人民群众生产带来许多不便。
忽视地域特点,有违实事求是。
我国地区间社会经济不平衡,有些边远地区经济本来就落后,工商业很不发达,基本上处于半自然经济状态,需要发展商品经济,需要多保留一些私营工商业,不能改造得太彻底了,但由于不少地方在改造的要求和做法上实行“一刀切”,以致影响了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比如,有些地方对农村初级市场的小商小贩排挤过多,而国营及合作社商业又跟不上,造成小商小贩经营不下去,农民要卖的东西卖不出,要买的东西买不到,严重阻塞了城乡物资交流,加深了半自然经济的落后状态。这种现象在工商业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也有发生。据调查,浙江吴江县铜锣镇过去以生产肥猪、烧酒出名,就是因为大搞商业国有化,市场贸易受到打击,有200名经商的小业主和学徒无以为业,只好离镇外出另谋出路。加上当时农业生产以粮为纲的政策,经济单一,农民很少有商品拿到镇上出售,使小城镇加剧衰落,农民生产萎缩,向自然经济倒退。
针对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出现的问题,毛泽东、刘少奇、陈云等领导同志,分别提出了“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不怕有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作为补充和比较者”,以及“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等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相应的方针政策。只可惜,这些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制定的方针政策,只执行了很短时间,就因为1957年下半年开展的“反右”运动,以及随后而来的各种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运动中断了……
全行业公私合营已成为半个世纪前的往事,反思这场社会经济体制变革的得失,不难发现,一个原本很主动的和平赎买行为之所以变成较被动的扩充,主要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不管是决策层还是工商业者,对公私合营的热情要高于对经济体制的认识,进而造成公有制经济对私有经济体制的过度排斥。
国家资本主义是引导私营工商业走上社会主义的必经之路。但是,国家资本主义并不就是简单地将私人企业收为国有。在资产阶级国家,国家资本主义仍然是资本主义,而我国的国家资本主义则是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确切的说,这是一种受国营经济领导的、受限制的、不完全的资本主义。在这个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的表现形式可以划分为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统销、委托经销代销、个别行业公私合营以及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而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其实质就是国家对现存资本主义经济的强力控制和引导,或者是在人民政权的威吓下“和平”剥夺资本家的经营权和所有权,最后实现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
新中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时的1949年到1953年。主要采取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对所得的利润,采用“四马分肥”的办法,其中给资本家支付一定的利润是作为进行赎买的一种手段。第二阶段是1954年到1955年下半年。在推行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的同时,开始转入实行个别企业公私合营的阶段。第三阶段是从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这是从个别企业公私合营逐步转为以全行业公私合营为主的阶段。这种按行业,不分大、中、小企业同时合营,又称为“吃葡萄”式合营,形成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
北京是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起点,之后是上海、天津并发展到全国。面对各地私营工商业者敲锣打鼓要求批准公私合营的热情,中央只好将原来制定的在两年内分期分批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计划,改为一次批准,全面合营,先收编,后改组的做法。到1956年底,全国有99%的私营工业和85%的私营商业参加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历时6年的工商业改造涉及几亿人口,牵动了几乎各个行业。如此大规模的社会经济体制变革,不仅没有造成经济下滑和生产力下降,而且还通过社会主义经济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联系以及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在有效利用这部分企业的基础上发展了生产,活跃了经济,积累了资金,培训了工人与干部,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然而,尽管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成就显著,但在指导思想与实际工作中都存在着缺点和错误,一些遗留问题给后来的经济发展造成诸多不良后果。
反思全行业公私合营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改造速度过快,缺乏充分准备。
1955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对资改造工作会议,针对当时的社会主义经济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取得决定性的优势地位,以及私营工商业的生产经营困难重重等情况,决定准备用两年的时间“在一切重要的行业中分别在各地区实行全部或大部公私合营”,“在全国各地按行按业、分期分批地来进行”。在这之前不久,在10月底的工商界代表人物的座谈会上,李烛尘等人曾提出工商界也要掀起一个对资改造高潮的主张。毛泽东对此曾表示不赞同,强调“要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要有秩序有步骤地来,不要搞乱了”。但在当时党内批判右倾保守的调子越来越高、各地农业合作化高潮一个接着一个到来的形势下,中央改变了原定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提前两年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改造,步子迈得太大了,导致许多部门和地区仓促上马,组织指导工作跟不上,或多或少地造成了经济和政治方面的损失。
吸纳范围过大,人员成分模糊。
党和政府改造手工业和小商贩的原则是逐步引导它们走合作化道路,同时还可适当保留一些个体经营。但由于大多数个体商业、个体手工业纷纷要求公私合营,认为不给他们定息、发固定工资是“共产党嫌贫爱富”,又由于对资改造主管部门的不适当的合并,以及盲目追求改造的高级形式,因而造成合营、合作的面过宽,经销、代销、自营的面过窄的错误。也正是因为改造面过宽,使带进公私合营企业的大量的小业主、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被笼统称为“私方人员”,被错当作资本家对待,后来又长期没有把他们区别出去。这就混淆了阶级界限,挫伤了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给他们的家属和子女后代造成许多不良影响。有些“三小”即小业主、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认为自己是“小鱼上大船”,“陪着资本家改造”,有的人长期在企业里当“瞎子”、“聋子”和“哑巴”,有的有技术也不愿施展,甚至不少人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受到歧视,有的还受过不应有的打击,吃了不少苦头。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得到解决。
政策落实缺位,无视经营规律。
对于相当大一部分资本家的使用和处理不当,影响了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在高潮中,为了把公私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搞好,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利用资本家的长处,安排好资本家的工作问题。但是,不少同志感到和资本家相处,左了怕违反统战政策,右了怕丧失阶级立场,宁左毋右,在工作中对资本家敬而远之,以致许多资本家普遍感到有职无权,不能充分发挥所长。特别是改造后的企业对资本主义企业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优势特点,不仅没有当做民族遗产加以保留,反而全盘否定,这对于发展经济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都是很直接的损失。
过分强调统一,盲目合并过多。
针对我国私营工商业十分分散,中小型企业占优势的特点,在高潮中进行适当的经济改组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分,不能盲目进行。为此,党和政府规定了“大部不动,小部调整”及“大中小型企业相结合”等改组原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客观原因,不少地区还是进行了步子相当大的“裁并减合”,发生了盲目合并过多的现象。据1957年6月统计,全国在高潮中实行公私合营的工厂中,经过生产改组合并的约占半数以上,实行联合管理的只占三分之一,其中实行统一核算又占半数。类似的问题也反映在调整商业网方面。结果造成生产单调,经济特点丧失。不少商品花色品种减少,质量下降,商业网点不足,流通阻滞,给人民群众生产带来许多不便。
忽视地域特点,有违实事求是。
我国地区间社会经济不平衡,有些边远地区经济本来就落后,工商业很不发达,基本上处于半自然经济状态,需要发展商品经济,需要多保留一些私营工商业,不能改造得太彻底了,但由于不少地方在改造的要求和做法上实行“一刀切”,以致影响了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比如,有些地方对农村初级市场的小商小贩排挤过多,而国营及合作社商业又跟不上,造成小商小贩经营不下去,农民要卖的东西卖不出,要买的东西买不到,严重阻塞了城乡物资交流,加深了半自然经济的落后状态。这种现象在工商业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也有发生。据调查,浙江吴江县铜锣镇过去以生产肥猪、烧酒出名,就是因为大搞商业国有化,市场贸易受到打击,有200名经商的小业主和学徒无以为业,只好离镇外出另谋出路。加上当时农业生产以粮为纲的政策,经济单一,农民很少有商品拿到镇上出售,使小城镇加剧衰落,农民生产萎缩,向自然经济倒退。
针对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出现的问题,毛泽东、刘少奇、陈云等领导同志,分别提出了“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不怕有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作为补充和比较者”,以及“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等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相应的方针政策。只可惜,这些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制定的方针政策,只执行了很短时间,就因为1957年下半年开展的“反右”运动,以及随后而来的各种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运动中断了……
全行业公私合营已成为半个世纪前的往事,反思这场社会经济体制变革的得失,不难发现,一个原本很主动的和平赎买行为之所以变成较被动的扩充,主要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不管是决策层还是工商业者,对公私合营的热情要高于对经济体制的认识,进而造成公有制经济对私有经济体制的过度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