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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戏剧中学到,在生活中当作偶然所忽略的东西其实都有某种意义。我的儿子和他父亲都想成为作家并非简单的偶然。三十年后,在这里,在恩格然,和我儿子的父亲相遇并非偶然。我的儿子也跟他父亲一样饱受没有父亲的痛苦并非偶然。我在戏剧舞台上哭泣多年后成为在生活中锥心痛哭的女人并非偶然。” ——一切看似无意的偶然是否真的只是存粹的巧合?
两年前,接到翻译奥尔罕·帕慕克《红发女人》的邀请时,正值一个冬日的午后,而我拿在手中翻看的恰是土耳其语版的《红发女人》。只记得自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现在想来,或许那一刻心头不无掠过一丝天意使然的使命感。
或许这不是偶然,或许多年前的一面之缘,已悄然在心底深处投下一粒种子,只待时机成熟,便欲破土而出。那是十年前,也就是2008年,帕慕克受社科院邀请来华交流访问,而我以记者的身份参加了他在北京的几场活动,虽然没能得到面对面采访的机会,但已是我和这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最近距离的一次邂逅。
十年后,我翻译的《红发女人》出版。或许正如帕慕克在作品中反复强调的对宿命的笃信,这也并非单纯的巧合吧。
在帕慕克之前,土语圈的一些前辈,包括我本人也翻译了土耳其其他作家的一些作品,这些作家都属于文学巨匠级别,惜乎并未引起什么关注。
诚然,诺贝尔文学奖的魅力和影响是巨大的。是诺奖让中国读者认识了帕慕克,也为中国读者了解和接触土耳其文学打开了一扇窗。自获奖以来,帕慕克笔耕不辍,他总能以其独特的叙述方式和充满灵性的构思一次次在文学创作中完成自身的救赎。帕慕克的众多作品,如《我的名字叫红》《雪》《伊斯坦布尔》《寂静的房子》《纯真博物馆》等等亦被译成中文,为众多中国读者喜爱,以致于帕慕克在北京某中学讲演时,也不能不被现场学生们提出的有关其作品的深刻问题惊讶到。
帕慕克极其擅长描述人物、社会、阶级之间复杂的矛盾关系。相比帕慕克的其他作品,《红发女人》语言更加简洁,少了以往作品中司空见惯的长句,而更多是简单明了的短句,不过叙事依然具有鲜明的帕慕克风格。故事看似简单,过程和结局却往往出人预料,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就像被棱镜折射出的无数侧面,用现代俗话说,即剧情多次反转,儿子对父亲的爱与怨,徒弟对师父的敬与怕,少年对红发女人的迷恋和真相大白后感到被欺骗的羞辱感,越想摆脱宿命却反而被拖入命运的漩涡中无法自拔等等。作为读者,来到小说的结尾,或有恍然大悟之感。这本书原来是误杀了自己父亲的儿子,在母亲的央求和鼓励下,试着揣摩父亲的心境,以父亲的视角来描写父亲的经历。于是,读者即使不会再重读一遍,也禁不住要以一种全新的视角重新回顾这本书,试图寻找出自己在阅读时遗漏的细节。
翻译的过程既给我带来一种文学上的享受,同时也让我身心俱疲,总会忍不住跟随主人公一起经历感情的纠结。或是陷入背信弃义,甚至疑似弑父或乱伦的愧疚与不安中,亦伴随红发女人一边做着自主意识的选择(把头发染成红色),一边又鬼使神差地被命运牵引着做出无可挽回之事(和自己情人的儿子做爱)。对译者而言,再读时,却不得不对之前的理解全盤否定。故事的主人公其实是住在父亲躯壳里的儿子的灵魂,就此小说中关于父子关系的表述便有了新的意义和解释,而其对于俄狄浦斯弑父情结之深,也就不言而喻了。当我掩卷之时明白,这,不是结束,而恰恰是阅读的开始。
读者可以在帕慕克的作品中看到他自己的身影,要想真正读懂帕慕克的作品,非了解帕慕克本人不可。帕慕克出生时家境殷实,他的祖父是工厂主,曾经富甲一方。但好景不长,帕慕克出生后不久便家道中落。帕慕克少年时代有些忧郁,心思敏感。儿时的帕慕克,总想象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另一个奥尔罕,住在另一栋房子里,过着无比幸福的生活。小说中,主人公杰姆的儿子也是忧郁和敏感的,他常常与母亲(红发女人)争吵,盛怒之下也会摔门而出。小说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展开叙述。但这个“我”又是谁呢?是父亲,还是儿子,又或者两者合于一体?这是否能够阐释帕慕克内心对过着另外一种生活的自己的渴望呢?书中主人公杰姆的出身和帕慕克十分相似,杰姆的父亲曾经营着一家名叫“生活”的小药店,后因父亲离家出走,杰姆和母亲不得不搬去姨父家。而杰姆之所以选择当打井学徒,也是为生计所迫,用挣钱来证明自己是家里的男子汉的念头便由此而生。这种理想与现实,个性和服从的矛盾,在小说中有淋漓尽致的展现。小说中的父子俩曾激烈探讨过怎样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这一话题,杰姆甚至对自己想象中的儿子有过这样的期待:“如果我有儿子,很可能他也会像我一样不循父亲之路,而过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不过,那也是我的儿子!没准他还会成为作家。”而父子俩,曾经都想当一名作家。“可是,把自己的师傅抛弃在井底等死,没有良知,这样的一个人能成为作家吗?”
故事的主人公杰姆,迫于生活的压力,最终服从母亲的心愿,成为一名地质工程师。更因为,误以为自己是杀害师傅的凶手,而不敢对作家梦再抱有幻想。实际上帕慕克自小就展现出了对绘画的浓厚兴趣和十足的天分,并幻想将来会成为一名画家,这让他的母亲伤透了脑筋。因为在母亲看来,绘画无法成为安身立命之法。帕慕克因此常常和母亲争辩,有时还会摔门离家。不过,帕慕克在选择大学时,还是遵从了家人的愿望,进入伊斯坦布尔科技大学,主修建筑专业。因为,他的祖父曾是土耳其著名的土木工程师。然而,特立独行的帕慕克却在读大三时做出辍学的决定,随后进入伊斯坦布尔大学学习新闻,并立志从文。22岁时,帕慕克放弃了绘画,决心当一名小说家。
事实上,帕慕克的几乎每一部小说里都包含着对父子关系的思考。这与父亲对帕慕克的教育方式有着很大的关系。帕慕克在参加一个活动时,谈到写《红发女人》这样一部作品的缘由时这样说道:
“1988年夏天,当我正在写作《黑书》最后一部分的时候,我在伊斯坦布尔的王子群岛上。就在我房子旁边的土地上,一个挖井人和他的徒弟正在挖井。那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他们仍在使用古老的手工挖井方式。 “作为一个作家,我对这两个挖井人非常感兴趣。我一边写作,他们一边挖掘,他们比我快乐得多,有效率得多,他们知道目标在哪儿。
“我不停地看他们,有一件事一直萦绕在我脑中,或许这就是我最终写出了这部《红发女人》的原因。一天早上,天气开始变得很热,中年的挖井师傅正在怒吼,他在用一种非常有力、有威严的声音责骂他的徒弟;但是当他们一起看电视、吃饭时,这位师傅完全是另一个人,他会问:你要放姜吗?你饿了吗?他变得非常温柔、充满关切。
“这个情景令我印象深刻,久久不忘。因为我的父亲完全是另外一种父亲,他从来不吼我,不骂我,把我当作和他平等的人。但是另一方面,他也從未表现过这样的关怀,从未关注过我细微的心理,不会问我是否快乐、饿不饿,甚至也不清楚我在学校读哪个年级。他是一位常常不在身边的父亲。所以,挖井师徒的关系让我非常着迷。”
出于对另一种父子关系的深深迷恋,促使帕慕克写就了这样一部作品。父亲的宽容、平等和对自己的某种忽视被投射在主人公杰姆及其父亲身上。他所着迷的这种怒骂、顺从、关切和慈爱的父子关系则着落在杰姆与挖井人马哈茂德师傅的身上。杰姆与自己的亲生之子之间既想亲近又不自觉的对抗,却是帕慕克试图通过父子矛盾想要展现的对社会矛盾的深层次思考,即土耳其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世俗与宗教、现代与传统、东方与西方的冲突。
作品中最让人掩卷后久久不能释怀的,是种种对于命运的暗示。“因为古老神话和传说中的事情最终会在你们身上应验。你读得越多,对那些传说越是笃信,它就越是灵验。事实上,因为你听到的故事会在你身上应验,所以才称之为传说。”杰姆之所以把师傅抛弃井底和多年来深信是自己杀害了师傅,以及最终被亲生之子误杀,似乎都是因为深信那些传说暗示了他无可逃脱的命运。正如一心摆脱命运安排的俄狄浦斯,反被命运驱使。而红发女人在一意孤行地演绎了俄狄浦斯的母亲约卡斯塔与儿子同床共枕的剧目多年之后也承认,这给自己带来了厄运。
对于这部作品,可以讲述的东西很多。在《红发女人》里,能够看出受西方文化影响颇深的帕慕克对土耳其传统,尤其伊斯坦布尔这座古老城市深深的眷恋。作品中的主人公,无数次表达了面对急速扩张和旧时容颜不再的伊斯坦布尔的唏嘘感叹,对于“打井”这一古老职业辉煌历史的终结的由衷不舍。虽然某些土耳其读者抱怨说,小说中对“打井”过程的描述过于冗长细致,以致人昏昏欲睡。但,这或许正是帕慕克对自己出生和成长的这座城市浓浓的情意。
两年前,接到翻译奥尔罕·帕慕克《红发女人》的邀请时,正值一个冬日的午后,而我拿在手中翻看的恰是土耳其语版的《红发女人》。只记得自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现在想来,或许那一刻心头不无掠过一丝天意使然的使命感。
或许这不是偶然,或许多年前的一面之缘,已悄然在心底深处投下一粒种子,只待时机成熟,便欲破土而出。那是十年前,也就是2008年,帕慕克受社科院邀请来华交流访问,而我以记者的身份参加了他在北京的几场活动,虽然没能得到面对面采访的机会,但已是我和这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最近距离的一次邂逅。
十年后,我翻译的《红发女人》出版。或许正如帕慕克在作品中反复强调的对宿命的笃信,这也并非单纯的巧合吧。
在帕慕克之前,土语圈的一些前辈,包括我本人也翻译了土耳其其他作家的一些作品,这些作家都属于文学巨匠级别,惜乎并未引起什么关注。
诚然,诺贝尔文学奖的魅力和影响是巨大的。是诺奖让中国读者认识了帕慕克,也为中国读者了解和接触土耳其文学打开了一扇窗。自获奖以来,帕慕克笔耕不辍,他总能以其独特的叙述方式和充满灵性的构思一次次在文学创作中完成自身的救赎。帕慕克的众多作品,如《我的名字叫红》《雪》《伊斯坦布尔》《寂静的房子》《纯真博物馆》等等亦被译成中文,为众多中国读者喜爱,以致于帕慕克在北京某中学讲演时,也不能不被现场学生们提出的有关其作品的深刻问题惊讶到。
帕慕克极其擅长描述人物、社会、阶级之间复杂的矛盾关系。相比帕慕克的其他作品,《红发女人》语言更加简洁,少了以往作品中司空见惯的长句,而更多是简单明了的短句,不过叙事依然具有鲜明的帕慕克风格。故事看似简单,过程和结局却往往出人预料,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就像被棱镜折射出的无数侧面,用现代俗话说,即剧情多次反转,儿子对父亲的爱与怨,徒弟对师父的敬与怕,少年对红发女人的迷恋和真相大白后感到被欺骗的羞辱感,越想摆脱宿命却反而被拖入命运的漩涡中无法自拔等等。作为读者,来到小说的结尾,或有恍然大悟之感。这本书原来是误杀了自己父亲的儿子,在母亲的央求和鼓励下,试着揣摩父亲的心境,以父亲的视角来描写父亲的经历。于是,读者即使不会再重读一遍,也禁不住要以一种全新的视角重新回顾这本书,试图寻找出自己在阅读时遗漏的细节。
翻译的过程既给我带来一种文学上的享受,同时也让我身心俱疲,总会忍不住跟随主人公一起经历感情的纠结。或是陷入背信弃义,甚至疑似弑父或乱伦的愧疚与不安中,亦伴随红发女人一边做着自主意识的选择(把头发染成红色),一边又鬼使神差地被命运牵引着做出无可挽回之事(和自己情人的儿子做爱)。对译者而言,再读时,却不得不对之前的理解全盤否定。故事的主人公其实是住在父亲躯壳里的儿子的灵魂,就此小说中关于父子关系的表述便有了新的意义和解释,而其对于俄狄浦斯弑父情结之深,也就不言而喻了。当我掩卷之时明白,这,不是结束,而恰恰是阅读的开始。
读者可以在帕慕克的作品中看到他自己的身影,要想真正读懂帕慕克的作品,非了解帕慕克本人不可。帕慕克出生时家境殷实,他的祖父是工厂主,曾经富甲一方。但好景不长,帕慕克出生后不久便家道中落。帕慕克少年时代有些忧郁,心思敏感。儿时的帕慕克,总想象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另一个奥尔罕,住在另一栋房子里,过着无比幸福的生活。小说中,主人公杰姆的儿子也是忧郁和敏感的,他常常与母亲(红发女人)争吵,盛怒之下也会摔门而出。小说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展开叙述。但这个“我”又是谁呢?是父亲,还是儿子,又或者两者合于一体?这是否能够阐释帕慕克内心对过着另外一种生活的自己的渴望呢?书中主人公杰姆的出身和帕慕克十分相似,杰姆的父亲曾经营着一家名叫“生活”的小药店,后因父亲离家出走,杰姆和母亲不得不搬去姨父家。而杰姆之所以选择当打井学徒,也是为生计所迫,用挣钱来证明自己是家里的男子汉的念头便由此而生。这种理想与现实,个性和服从的矛盾,在小说中有淋漓尽致的展现。小说中的父子俩曾激烈探讨过怎样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这一话题,杰姆甚至对自己想象中的儿子有过这样的期待:“如果我有儿子,很可能他也会像我一样不循父亲之路,而过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不过,那也是我的儿子!没准他还会成为作家。”而父子俩,曾经都想当一名作家。“可是,把自己的师傅抛弃在井底等死,没有良知,这样的一个人能成为作家吗?”
故事的主人公杰姆,迫于生活的压力,最终服从母亲的心愿,成为一名地质工程师。更因为,误以为自己是杀害师傅的凶手,而不敢对作家梦再抱有幻想。实际上帕慕克自小就展现出了对绘画的浓厚兴趣和十足的天分,并幻想将来会成为一名画家,这让他的母亲伤透了脑筋。因为在母亲看来,绘画无法成为安身立命之法。帕慕克因此常常和母亲争辩,有时还会摔门离家。不过,帕慕克在选择大学时,还是遵从了家人的愿望,进入伊斯坦布尔科技大学,主修建筑专业。因为,他的祖父曾是土耳其著名的土木工程师。然而,特立独行的帕慕克却在读大三时做出辍学的决定,随后进入伊斯坦布尔大学学习新闻,并立志从文。22岁时,帕慕克放弃了绘画,决心当一名小说家。
事实上,帕慕克的几乎每一部小说里都包含着对父子关系的思考。这与父亲对帕慕克的教育方式有着很大的关系。帕慕克在参加一个活动时,谈到写《红发女人》这样一部作品的缘由时这样说道:
“1988年夏天,当我正在写作《黑书》最后一部分的时候,我在伊斯坦布尔的王子群岛上。就在我房子旁边的土地上,一个挖井人和他的徒弟正在挖井。那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他们仍在使用古老的手工挖井方式。 “作为一个作家,我对这两个挖井人非常感兴趣。我一边写作,他们一边挖掘,他们比我快乐得多,有效率得多,他们知道目标在哪儿。
“我不停地看他们,有一件事一直萦绕在我脑中,或许这就是我最终写出了这部《红发女人》的原因。一天早上,天气开始变得很热,中年的挖井师傅正在怒吼,他在用一种非常有力、有威严的声音责骂他的徒弟;但是当他们一起看电视、吃饭时,这位师傅完全是另一个人,他会问:你要放姜吗?你饿了吗?他变得非常温柔、充满关切。
“这个情景令我印象深刻,久久不忘。因为我的父亲完全是另外一种父亲,他从来不吼我,不骂我,把我当作和他平等的人。但是另一方面,他也從未表现过这样的关怀,从未关注过我细微的心理,不会问我是否快乐、饿不饿,甚至也不清楚我在学校读哪个年级。他是一位常常不在身边的父亲。所以,挖井师徒的关系让我非常着迷。”
出于对另一种父子关系的深深迷恋,促使帕慕克写就了这样一部作品。父亲的宽容、平等和对自己的某种忽视被投射在主人公杰姆及其父亲身上。他所着迷的这种怒骂、顺从、关切和慈爱的父子关系则着落在杰姆与挖井人马哈茂德师傅的身上。杰姆与自己的亲生之子之间既想亲近又不自觉的对抗,却是帕慕克试图通过父子矛盾想要展现的对社会矛盾的深层次思考,即土耳其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世俗与宗教、现代与传统、东方与西方的冲突。
作品中最让人掩卷后久久不能释怀的,是种种对于命运的暗示。“因为古老神话和传说中的事情最终会在你们身上应验。你读得越多,对那些传说越是笃信,它就越是灵验。事实上,因为你听到的故事会在你身上应验,所以才称之为传说。”杰姆之所以把师傅抛弃井底和多年来深信是自己杀害了师傅,以及最终被亲生之子误杀,似乎都是因为深信那些传说暗示了他无可逃脱的命运。正如一心摆脱命运安排的俄狄浦斯,反被命运驱使。而红发女人在一意孤行地演绎了俄狄浦斯的母亲约卡斯塔与儿子同床共枕的剧目多年之后也承认,这给自己带来了厄运。
对于这部作品,可以讲述的东西很多。在《红发女人》里,能够看出受西方文化影响颇深的帕慕克对土耳其传统,尤其伊斯坦布尔这座古老城市深深的眷恋。作品中的主人公,无数次表达了面对急速扩张和旧时容颜不再的伊斯坦布尔的唏嘘感叹,对于“打井”这一古老职业辉煌历史的终结的由衷不舍。虽然某些土耳其读者抱怨说,小说中对“打井”过程的描述过于冗长细致,以致人昏昏欲睡。但,这或许正是帕慕克对自己出生和成长的这座城市浓浓的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