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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税罪主体范围问题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历来都是一个疑难多议的问题.一方面,尽管刑法第211条明确规定单位不是抗税罪的主体,但这种立法显示了其滞后和僵硬,从立法完善的角度而言,完全应该将单位纳入抗税罪的主体范围.另一方面,由于立法的不够明确以及理论上阐述不充分,导致扣缴义务人作为抗税罪的主体资格也受到了不应有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