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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陈寅恪是我国近代重要的史学家之一,他的史学研究不仅继承了中国传统考据学,还借鉴了运用西方实证史学方法。其著述将民族学、社会学、考古学、文化史、语言文字学等相融合,自觉运用“多重证据法”①,使自己在古史研究这一领域独树一帜,其史学研究方法值得我们音乐史学界研究者借鉴、学习。
[关键词]陈寅恪;历史学研究; 音乐史学研究;多重证据法
在中国近现代学术思想发展史上,众多的前辈学者对科学的思想方法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20世纪上半叶,中国知识社会正处于传统学术向现代学术的转型时期,以王国维、胡适、陈垣、陈寅恪、顾颉刚、傅斯年等为代表的新考据学派,以博通古今、贯穿中西的学术见识,开拓了一片新的学术研究领域,他们所提出的治学方法至今值得我们研究学习: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胡适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陈垣的“史源学”,陈寅恪的“考订是非,解释疑滞”,顾颉刚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傅斯年的“只求证,不言疏”。他们“言之成理”,建立了一套属于那个时代的历史学研究理论系统。
清末民国时期,西学传入,考古学作为一门专业学科传入中国,为中国的学术研究打开了一扇窗。随着学术研究的不断发展,“多重证据法”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其中陈寅恪在史学研究中运用“多重证据法”为他们中的典型。
一、陈寅恪的学术成长之路
陈寅恪(1890—1969),近代中国重要的史学家之一,出生于书香门第,从小受家庭环境的熏陶下,饱读诗书,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年轻时出国留学近20年,先后到德国柏林大学、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国巴黎高等政治学校学习,有机会接触到哲学方面的书籍。这些留学经历,为陈寅恪奠定了扎实的学术功底,且具备了多国语言阅读的能力,一经回国,便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同,受众人尊敬。从1925年起,便在中国当时最高学府任教,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在清华应聘期间,与梁启超、王国维、赵元任一同任教于国学研究院,被誉为“清华四大导师”,在当时国内研究中国古史方面具有很大影响力。
作为近现代中国最重要的史学家之一,陈寅恪的治学方法一方面受到传统乾嘉学派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到西学影响,他“通古而鉴今”,“学贯中西”,较乾嘉诸老更上一层,他将自己一生治史的方法自命为“不古不今之学”。他认为知识分子的历史使命应当以学术的传承与发展为己任,学术兴衰关乎民族存亡。因此,他本人的学术精神更是被学界誉为“具有民族精神的高度”,是“中国文化民族主义史学的重要开创者”。他将自己的学术使命作为振奋民族精神的一种手段;《论再生缘》《柳如是别传》等传世佳作,使大陆学术界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相继对其文化观、学理性展开综合研究。正如陈寅恪为王国维纪念碑文所写“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一经写成也便成为他身体力行,努力实践,为学界所尊崇的治学精神。
二、陈寅恪在历史学研究中“多重证据”的运用
陈寅恪在清华给学生授课时,一直强调历史是一门科学。他重视考据实证。治学注重实证,虽然属于考证、疏证、笺证、考释之类,但在这一方面,陈寅恪占有语言方面的自身优势,因为他精通二十多种语言,在治史方面可以用本土语言直接参考相关文献。
诸如,他在德国求学期间可以直接翻阅德文版的书籍,对德国的兰克、尼布尔等史学家的著述顺手拈来。在治学方法上,他善于将各种语言文字材料进行比照、参析。在对《高僧传》做的注中,这样写道:“间杂有巴利文、梵文、藏文等,以参证古代译语。”这就是用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方法作比照。
① “多重证据法”是指多种证据相互渗透、相互结合,共同求得事实真相的科学证据法则。多重证据法建立在传统考据学的基础之上,以史料为研究对象;特点是强调多种证据的结合,分类别、分层次研究;以求真为目的,具体表现为多种学科、多种方法的结合,是一种较为综合的科学方法。(参阅肖艳.李纯一与中国音乐史学“史证范式”的建立——以“多重证据法”为例[J].艺术评论,2013年,第4期.)陈寅恪在治史方面并不拘泥于一派之言,而是广泛汲取各家精华,不仅继承了乾嘉学派重视考据的优良传统,还学习借鉴西方实证史学的研究方法。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作为制度史上的经典,是陈寅恪在执教期间,将备课讲义以及其他零散史学原稿结集而成的。陈寅恪重视考据实证,但在治史方面,却不囿于纯粹的义理研究。
全书以隋唐制度及其建制相关的内容,论述了隋唐时期包括音乐在内的一些制度的渊源流,揭示了隋唐制度与北魏、北齐,梁、陈还有西魏、周以及汉魏六朝的制度关系。综合来说,《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是以隋唐制度的“三源”流变为基本线索的。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书,涵盖了诸多领域的相关内容,诸如魏晋南北朝史、隋唐史、民族学、社会学、考古学、文化史、语言文字学等。顾颉刚对此书评价很高,他认为:“隋唐五代史的研究亦以陈寅恪先生的贡献为最大,他撰有《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一册。二书对于唐代政治的来源及其演变均有独到的见解,为近年史学上的两本巨著。”
其中,书中第五部分是“音乐”,在这一章中陈寅恪对《隋书》、《旧唐书》以及《新唐书》中的音乐史料进行了集中梳理,考证了隋唐音乐制度的存在情况。陈寅恪以自己卓越的见识和文化积淀,在书中对中国传统文化、中西文化、种族文化间的关系进行整理,音乐部分以《隋书·音乐志》的记载为主要材料,对隋唐胡乐的承袭关系进行重点论述。
作者在这一章节中主要想阐明唐代胡乐的流变线索来自“一源”,即北齐、北魏,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北周,文章的第五部分对此进行了考证。本章所欲论者,在证述唐之胡乐多因于隋,隋之胡乐又多传自北齐,而北齐胡乐之盛实由承袭北魏洛阳之胡化所致。不能“误以为隋唐胡乐悉因于北周也”。
陈寅恪在《冯友兰〈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中谈到如何达到对历史的“真了解”,陈寅恪说: “……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仅为当时所遗存最小值一部,欲藉此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必须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始可以真了解。所谓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
与古人出于同一境界,得其思想精髓,才算是真了解古人。陈寅恪在治史过程中秉承自己这一价值观,站在精神层次这一高度上写史,其结论更加具有“历史的同情心”。
三、“求真”引导陈寅恪历史学研究中
“多重证据法”的发展
历史学家往往会把“求真”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历史真相是客观存在的,但需要历史学家主观去拨开一团团迷雾,还原真相。“才”、“学”、“识”是唐代大历史学家刘知几提出的,古往今来的史学家们,凡是能将三点都做到的,必有大的成绩。将这三种才能结合,会具有不一般的见识和素养。对历史的研究,往往就需要研究者具备这三种才能,需要具备卓越的见识与眼光,根据不同的研究对象,运用各种方法自觉进行结合。陈寅恪就是这样一位历史学家,他把“求真”作为自己历史学研究的首要目的。
诸如在对音乐制度的研究方面,陈寅恪首先对《隋书·音乐志》中关于音乐历史源流的内容进行梳理,采用了考述历史的方法,整理出一条线索。他非常重视考证,从整体出发,不是孤立地从音乐的角度出发,而是将音乐放在大的历史背景之下。
陈寅恪的研究非常具有系统性,他借助于对中华文化发展脉络的把握,对历史演变的发掘,在具体考证史实的基础上充满了文化使命感。他对隋唐音乐制度的研究是建立在对隋唐的政治、经济、文化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他的研究视野具有历史的整体观照性。陈寅恪主张历史考据需结合文化解释,将文化融入到历史的大背景之下,从史学的立场阐述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从文化的视角解读文献材料,从而进入文化与历史的殿堂。
陈寅恪告诫史家在发表论断之前,必须先将基本材料考证清楚,即“求真”。他通古鉴今的史学方法表现为“在史中求史识”,认为治史的主要目的是要在“历史中寻求历史的教训”。在《王静安先生遗书序》中,他将王国维的治学方法概括为“地下遗物与纸上遗文释证”、“异族故书与吾国旧籍补证”、“外来观念与固有材料参证”,其“释证”、“补证”、“参证”三种方法,也是他治史常采用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民族学、社会学、文化史、语言文字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推动了“多重证据法”在学术研究中的运用与深入发展。
结语
陈寅恪以自己深刻的历史洞察力,卓越的文史成就以及渊博的学识,奠定了他在20世纪中国学术史上的重要地位,“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不仅表现在他学术之独立自由,更表现在人格、民族精神之独立自由。
陈寅恪作为我国近代重要的史学家之一,他的史学研究不仅继承了中国传统考据学,还借鉴运用西方实证史学方法,其著述更是将民族学、社会学、考古学、文化史、语言文字学等相融合,自觉运用“多重证据法”,使自己在古史研究这一领域独树一帜,其史学研究方法值得我们音乐史学界和研究者借鉴、学习。
[参 考 文 献]
[1] 王国维.古史新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12:3.
[2] 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M].胡适选集.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748.
[3] 董恩强.新考据学派:学术与思想(1919-1948)[O].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10:26.
[4] 陈寅恪.杨树达论语疏证序[M].出自金明馆丛稿二编.北京:三联书店,2000:262.
[5] 顾颉刚.古史辨(第一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67.
[6] 傅斯年.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51.
[7] 刘以焕.国学大师陈寅恪[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6:339.
[8] 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87.
[9] 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87.
(责任编辑:崔晓光)
[关键词]陈寅恪;历史学研究; 音乐史学研究;多重证据法
在中国近现代学术思想发展史上,众多的前辈学者对科学的思想方法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20世纪上半叶,中国知识社会正处于传统学术向现代学术的转型时期,以王国维、胡适、陈垣、陈寅恪、顾颉刚、傅斯年等为代表的新考据学派,以博通古今、贯穿中西的学术见识,开拓了一片新的学术研究领域,他们所提出的治学方法至今值得我们研究学习: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胡适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陈垣的“史源学”,陈寅恪的“考订是非,解释疑滞”,顾颉刚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傅斯年的“只求证,不言疏”。他们“言之成理”,建立了一套属于那个时代的历史学研究理论系统。
清末民国时期,西学传入,考古学作为一门专业学科传入中国,为中国的学术研究打开了一扇窗。随着学术研究的不断发展,“多重证据法”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其中陈寅恪在史学研究中运用“多重证据法”为他们中的典型。
一、陈寅恪的学术成长之路
陈寅恪(1890—1969),近代中国重要的史学家之一,出生于书香门第,从小受家庭环境的熏陶下,饱读诗书,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年轻时出国留学近20年,先后到德国柏林大学、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国巴黎高等政治学校学习,有机会接触到哲学方面的书籍。这些留学经历,为陈寅恪奠定了扎实的学术功底,且具备了多国语言阅读的能力,一经回国,便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同,受众人尊敬。从1925年起,便在中国当时最高学府任教,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在清华应聘期间,与梁启超、王国维、赵元任一同任教于国学研究院,被誉为“清华四大导师”,在当时国内研究中国古史方面具有很大影响力。
作为近现代中国最重要的史学家之一,陈寅恪的治学方法一方面受到传统乾嘉学派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到西学影响,他“通古而鉴今”,“学贯中西”,较乾嘉诸老更上一层,他将自己一生治史的方法自命为“不古不今之学”。他认为知识分子的历史使命应当以学术的传承与发展为己任,学术兴衰关乎民族存亡。因此,他本人的学术精神更是被学界誉为“具有民族精神的高度”,是“中国文化民族主义史学的重要开创者”。他将自己的学术使命作为振奋民族精神的一种手段;《论再生缘》《柳如是别传》等传世佳作,使大陆学术界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相继对其文化观、学理性展开综合研究。正如陈寅恪为王国维纪念碑文所写“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一经写成也便成为他身体力行,努力实践,为学界所尊崇的治学精神。
二、陈寅恪在历史学研究中“多重证据”的运用
陈寅恪在清华给学生授课时,一直强调历史是一门科学。他重视考据实证。治学注重实证,虽然属于考证、疏证、笺证、考释之类,但在这一方面,陈寅恪占有语言方面的自身优势,因为他精通二十多种语言,在治史方面可以用本土语言直接参考相关文献。
诸如,他在德国求学期间可以直接翻阅德文版的书籍,对德国的兰克、尼布尔等史学家的著述顺手拈来。在治学方法上,他善于将各种语言文字材料进行比照、参析。在对《高僧传》做的注中,这样写道:“间杂有巴利文、梵文、藏文等,以参证古代译语。”这就是用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方法作比照。
① “多重证据法”是指多种证据相互渗透、相互结合,共同求得事实真相的科学证据法则。多重证据法建立在传统考据学的基础之上,以史料为研究对象;特点是强调多种证据的结合,分类别、分层次研究;以求真为目的,具体表现为多种学科、多种方法的结合,是一种较为综合的科学方法。(参阅肖艳.李纯一与中国音乐史学“史证范式”的建立——以“多重证据法”为例[J].艺术评论,2013年,第4期.)陈寅恪在治史方面并不拘泥于一派之言,而是广泛汲取各家精华,不仅继承了乾嘉学派重视考据的优良传统,还学习借鉴西方实证史学的研究方法。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作为制度史上的经典,是陈寅恪在执教期间,将备课讲义以及其他零散史学原稿结集而成的。陈寅恪重视考据实证,但在治史方面,却不囿于纯粹的义理研究。
全书以隋唐制度及其建制相关的内容,论述了隋唐时期包括音乐在内的一些制度的渊源流,揭示了隋唐制度与北魏、北齐,梁、陈还有西魏、周以及汉魏六朝的制度关系。综合来说,《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是以隋唐制度的“三源”流变为基本线索的。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书,涵盖了诸多领域的相关内容,诸如魏晋南北朝史、隋唐史、民族学、社会学、考古学、文化史、语言文字学等。顾颉刚对此书评价很高,他认为:“隋唐五代史的研究亦以陈寅恪先生的贡献为最大,他撰有《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一册。二书对于唐代政治的来源及其演变均有独到的见解,为近年史学上的两本巨著。”
其中,书中第五部分是“音乐”,在这一章中陈寅恪对《隋书》、《旧唐书》以及《新唐书》中的音乐史料进行了集中梳理,考证了隋唐音乐制度的存在情况。陈寅恪以自己卓越的见识和文化积淀,在书中对中国传统文化、中西文化、种族文化间的关系进行整理,音乐部分以《隋书·音乐志》的记载为主要材料,对隋唐胡乐的承袭关系进行重点论述。
作者在这一章节中主要想阐明唐代胡乐的流变线索来自“一源”,即北齐、北魏,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北周,文章的第五部分对此进行了考证。本章所欲论者,在证述唐之胡乐多因于隋,隋之胡乐又多传自北齐,而北齐胡乐之盛实由承袭北魏洛阳之胡化所致。不能“误以为隋唐胡乐悉因于北周也”。
陈寅恪在《冯友兰〈中国古代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中谈到如何达到对历史的“真了解”,陈寅恪说: “……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仅为当时所遗存最小值一部,欲藉此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必须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始可以真了解。所谓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
与古人出于同一境界,得其思想精髓,才算是真了解古人。陈寅恪在治史过程中秉承自己这一价值观,站在精神层次这一高度上写史,其结论更加具有“历史的同情心”。
三、“求真”引导陈寅恪历史学研究中
“多重证据法”的发展
历史学家往往会把“求真”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历史真相是客观存在的,但需要历史学家主观去拨开一团团迷雾,还原真相。“才”、“学”、“识”是唐代大历史学家刘知几提出的,古往今来的史学家们,凡是能将三点都做到的,必有大的成绩。将这三种才能结合,会具有不一般的见识和素养。对历史的研究,往往就需要研究者具备这三种才能,需要具备卓越的见识与眼光,根据不同的研究对象,运用各种方法自觉进行结合。陈寅恪就是这样一位历史学家,他把“求真”作为自己历史学研究的首要目的。
诸如在对音乐制度的研究方面,陈寅恪首先对《隋书·音乐志》中关于音乐历史源流的内容进行梳理,采用了考述历史的方法,整理出一条线索。他非常重视考证,从整体出发,不是孤立地从音乐的角度出发,而是将音乐放在大的历史背景之下。
陈寅恪的研究非常具有系统性,他借助于对中华文化发展脉络的把握,对历史演变的发掘,在具体考证史实的基础上充满了文化使命感。他对隋唐音乐制度的研究是建立在对隋唐的政治、经济、文化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他的研究视野具有历史的整体观照性。陈寅恪主张历史考据需结合文化解释,将文化融入到历史的大背景之下,从史学的立场阐述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从文化的视角解读文献材料,从而进入文化与历史的殿堂。
陈寅恪告诫史家在发表论断之前,必须先将基本材料考证清楚,即“求真”。他通古鉴今的史学方法表现为“在史中求史识”,认为治史的主要目的是要在“历史中寻求历史的教训”。在《王静安先生遗书序》中,他将王国维的治学方法概括为“地下遗物与纸上遗文释证”、“异族故书与吾国旧籍补证”、“外来观念与固有材料参证”,其“释证”、“补证”、“参证”三种方法,也是他治史常采用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运用民族学、社会学、文化史、语言文字学等多学科研究方法,推动了“多重证据法”在学术研究中的运用与深入发展。
结语
陈寅恪以自己深刻的历史洞察力,卓越的文史成就以及渊博的学识,奠定了他在20世纪中国学术史上的重要地位,“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不仅表现在他学术之独立自由,更表现在人格、民族精神之独立自由。
陈寅恪作为我国近代重要的史学家之一,他的史学研究不仅继承了中国传统考据学,还借鉴运用西方实证史学方法,其著述更是将民族学、社会学、考古学、文化史、语言文字学等相融合,自觉运用“多重证据法”,使自己在古史研究这一领域独树一帜,其史学研究方法值得我们音乐史学界和研究者借鉴、学习。
[参 考 文 献]
[1] 王国维.古史新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4,12:3.
[2] 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M].胡适选集.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748.
[3] 董恩强.新考据学派:学术与思想(1919-1948)[O].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10:26.
[4] 陈寅恪.杨树达论语疏证序[M].出自金明馆丛稿二编.北京:三联书店,2000:262.
[5] 顾颉刚.古史辨(第一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67.
[6] 傅斯年.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51.
[7] 刘以焕.国学大师陈寅恪[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6:339.
[8] 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87.
[9] 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87.
(责任编辑:崔晓光)